※ 引述《Loveyou2617 (沒有那麼絕對)》之銘言:
: 已經爬過相同主題的文章了
: 對於代課老師的薪資幾時核發一直搞不清楚
: 是各縣市統一,還是看每個學校的作業?
: 因為有打電話去任職學校的教務處跟出納組問過
: 都說等教學組時數計算完畢才會轉給出納組
: 然後再看出納組的作業時間而定
: 所以結論是不確定!
: 可是,為什麼連薪資發放日都不能固定呢?
※ 引述《Loveyou2617 (沒有那麼絕對)》之銘言:
: 已經爬過相同主題的文章了
: 對於代課老師的薪資幾時核發一直搞不清楚
: 是各縣市統一,還是看每個學校的作業?
: 因為有打電話去任職學校的教務處跟出納組問過
: 都說等教學組時數計算完畢才會轉給出納組
: 然後再看出納組的作業時間而定
: 所以結論是不確定!
: 可是,為什麼連薪資發放日都不能固定呢?
先解釋一下整體問題:(因標題誤入者)
1.各縣市政府發薪水的日期不同
台北市是每個月1日
台東縣是每個月5日,例假日還要順延;歷史上縣府缺錢還會拖欠 (沒利息)
2.三個月以上的代課
視同與政府打契約的聘僱人員
所以是跟正式記教師同一時間製作薪水,由人事與出納處理
視各縣市政府 (有些授權學校) 作業時間要求而定
一般而言,約在前一個月的15到20日左右,編製下個月薪資表
長期的代課需辦理報到與等上級(縣市政府)的「敘薪通知」
假設您8月26日分發,8月27日辦理報到,敘薪通知9月10日到
那麼,薪水自8月27日(含)當日起算,但是薪水(9月中製表)大概要10月才會領到
如果敘薪通知有拖延到....11月時,一次領一大筆,也是常有的事
3.短代
依主計的概念,視為臨時的工作人員
因為沒有契約約束,所以是當天「工作結束」才可以算錢
跟「工友遇缺不補」的替補臨時工、外包保全....相同
短代,就是有老師臨時請假(3個月以內)的代課
理論上,只要當天結束立刻就可以結算
實際上,學校裡面有一堆的印章要蓋,還要開成支票由金融機構轉付
負責計算您代課節數(金額計算基準)的是教學組
教學組算是比較忙的單位,還有一堆公文、(上級要求)教學活動、成果資料要處理
班級日誌又不會各班乖乖天天拿回辦公室
...... 所以,當然不會每天計算了
實際流程應該是:
算金額:教學組-->教務主任-->人事(確定你有上班,肅貪防弊)-->出納-->校長
開支票:主計(傳票)-->出納(支票等)-->主計-->校長-->出納(跑銀行)
有些還涉及正式教師扣錢(例:國中小教師請事病假要扣薪水,再從扣錢中轉給你)
涉及要跟上級請款(奉上級公文出差開會的),沒搞好流程還要更長
4.專案(例:鄉土語支援教師)
也是屬於「工作結束」才可以算錢
不過,更慘的是,很多縣市是---學校要跟縣市政府請款
所以結果是.....工作告一段落(例如:1個月,有些縣市政府是要求1學期結算一次)
-->教學組(成果照片、節數統計、領據)-->.....一堆學校流程(不太久)....
-->送到縣市政府請款(比較久)-->等待縣(市)府撥款-->學校付款(開支票)流程
依前文所述,您應該是屬於短代或專案的
先問教學組是對的,不過既然流程麻煩,不要天天去吵,稍微體諒一下
因為各校、各縣市不同,搞懂這一堆blabla的.....領到錢的時間不一定,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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