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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ckory (C'est la vie)》之銘言: : 各位教育夥伴好 : 之前彰化縣教育處設立網站要求大家要上傳月考考題, : 被大家圍攻之後停了一兩次月考;但是現在又有動作了。 : 這次又來要求大家要上傳考題。 : 主任說公文裡面大致意思是說,老師是國家請你來教書的,出的考題為國家所擁有 : 所以可以要求你把考題公開 : 而且網站下面還有一行字 : "本網站所有提供下載之各國中小段考試題,為我國著作權法第 : 九條第五款之「依法令舉之各類考試試題」,非為著作權客體 : ,屬於公共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 請問一下懂法律的夥伴 彰化縣這樣要求,是否合理? : ※ 引述《hickory (C'est la vie)》之銘言: : :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之前要求所有中小學教師, : : 在每次月考之後,將使用的試卷與答案上傳到 "彰化縣中小學線上題庫網" : : 網址是 http://question-bank.chc.edu.tw/index.php : : 而且在登錄頁面寫: ※登入本系統進行上傳試卷,需同意採用創用CC授權條款。 : : 請問一下各位老師,如果我這個人很自私,不想授權, : : 不想要讓我辛苦出的題目被補習班拿去用 (已上傳的試題可以自由下載) : : 可以拒絕上傳嗎? 縣政府這樣的做法,有無違法? 就算不享有著作權,那哪一條法令有規定老師一定要上傳考題到網路的,不上傳會被受罰嗎? 那有的學校教師甄試筆試考題(正式及代理)都沒在上傳到網路公佈的,請縣政府管一下 要求要上傳. 就算沒有著作權,也沒權利要求老師一定要上傳題目吧!這是兩碼子事! ----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係我國著作權法特有的規定,八十一年以前的著作權法第五條 第四款原規定:「各類考試試題」不為著作權之標的,因過於廣泛,始於八十一年著 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修正為「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八十七年著作權法再修正擴大為「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 作權之標的。 著作權法主管機關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台(85)內著會發字第八五二00七六號函依教 育部八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台(85)高一字第八五一○二三三四號函認定,各級學校全年級 一致舉行之期中、期末考試各有其依據分別為:(一)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係依「國民 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二)高中之期中、期 末考係依「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三)技職校院之期中、期末考係依「職業 學校規程」與「專科學校規程」辦理。(四)大學校院之期中、期末考係依「大學法施行細 則」由各大學自訂於學則辦理。該等考試試題,依上述著作權法規定,即不得為著作權之 標的。 由於目前各級學校的各種大小考試都有法令上之依據,以致於幾乎所有學校考題及題庫 都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似乎太過於廣泛,是否應僅限國家考試試題始不得為著作權之 標的,值得考量。不過,考題是不是一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是立法政策問題,不是 是非題。從廣大考生之立場言,使考題不得為著作權標的,對公眾較有利。當然,出題 者也可以主張,如果考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無人願意用心出考題,對學子亦未必有利。 http://www.copyrightnote.org/eclqna/clqna.php?op=showcontent&id=3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51
juhnster :還不是都是國考出亂子 不用心 國中小考試要出多難? 10/10 06:55
juhnster :不喜歡著作權 明明都是原理原則 是不是應該便宜點 10/10 06:57
juhnster :翻開相同類科書本 左看右看 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10/10 07:04
sky690306 :現在連高中職的段考考題怎麼也要上傳到網路上~ 10/10 09:07
sky690306 :學校是說教育部要的~~~以後要建立題庫系統 10/10 09:08
capik :記得大考中心的題庫花了4500萬建置,現在還被台北市 10/10 09:35
capik :追回中。 10/10 09:36
NEWAZEL :原理原則表達方式不同 就有不同的效果 10/10 09:54
NEWAZEL :命題適切可以找出迷思概念 看不出來可能要多練練 10/10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