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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有部分原因是『規則不夠俐落』 ※ 引述《Leika (裁作短歌行)》之銘言: (恕刪..) : 有時候處理這種個案時,全體教評委都知道,癥結是被記三大過仍在胡鬧的怪獸學子, : 然而現實是,個案教師已因人善被獸欺,導致全班脫序、影響多數正常學子的學習...... 如果校園中形成一種規則: (1)一次吵鬧 + 一次規勸不聽 = 立刻有訓導人員帶走 (2)記過系統確實執行,沒有什麼「暗過」這類的東西 (3)銷過強制執行,所有下課時間占滿 行為沒改善,所計的過不會清除,必須不斷的愛校服務 (4)當家長無理取鬧時,讓其面對整個會議(包含導師群、行政群、家長代表群) (5)當學生有不服老師判斷時(例如他說他沒講話,但老師說他有)   向家長會申請「公正紀錄器」(家長會出資預備幾台全時廣角攝影機) 制度夠犀利,怪獸也只能向動物園裡的老虎一樣,睡覺、發呆、等吃飯! -- 某些機關用了一堆公文、報告、評鑑、研習... 壓榨組長們為了政績工作(好顯示這些機關有在做事) 這才是亂源的真正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1.155
aqaq12 :管不管得動學生不是單單以一個老師的個性來衡量的, 11/05 18:44
aqaq12 :導師風格,學生家庭背景,班風,校風~ 11/05 18:45
quickgun :樓上其實那些都是小事 最主要是教育部和腦殘人苯 11/05 19:46
okokboy1212 :計100個過又如何~ ? 我考試考的上建中~ 你又奈我何 11/05 20:13
記過應該要有以下代價 銷過:規定需要愛校服務(不論他是否想銷過),利用上廁所以外的下課時間 紀錄:銷過沒有到某個地步,沒有畢業證書 升學:若每個國中端都確實的紀錄與實行,相信建中會很樂得把升學條款加以限制
efrenwaldner:家長無理取鬧,學校行政就好好修理老師 11/05 20:44
※ 編輯: osaka80 來自: 114.25.251.155 (11/05 21:34)
NaaL :(2)很難耶~~ 教育單位提倡"正面管教",研習時都說不 11/05 22:49
NaaL :要記過哩~~ 連未成年抽菸也是... 11/05 22:49
ded :教育部跟人笨在搞下去 算了吧.. 11/06 02:48
ded :前幾天不是又在虎爛什麼 快樂學習 11/06 02:48
ded :最好是快樂學習會學到東西啦 當每個人都是孔子啊 11/06 02:49
handsomecat3:老師可以拿手機出來拍學生嗎? 蠻想這樣做的~ 11/06 16:43
aqaq12 :快樂學習安樂死!! 11/06 17:57
stacybaby :推!我現在待的國中就是這樣!!所以風氣好!!! 11/07 21:30
mint1 :恭喜樓上! 真的很希望能待在訓導處夠強的學校Q__Q 11/0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