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四歲男童罰站 老師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1.11.22 02:16 am 高雄市鼓山區一家補習班謝姓幼童的家長,因不滿孩子被罰站,控告張姓女老師涉犯遺棄 及公然侮辱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沒那麼嚴重,不起訴女老師。 謝姓家長提告指出,今年1月25日上午11點多,張老師強拉年僅4歲的謝姓幼童右耳,拖到 教室外面,使他孤獨的站立在教室外,未受到輔助和保護。 同年月27日上午10點多,張老師再命謝童到教室門外罰站,後又喝令謝童抱住垃圾桶,供 其他同學丟垃圾,並強抓謝童衣領,拖至教室外斥責。 張老師辯稱,25日那天,她牽謝童的手出去將鞋子排好,約1分鐘後,謝童未進教室,她 出門查看,將謝童帶回教室內。27日那天,她見謝童嘔吐,為預防他繼續吐,才請他手持 垃圾桶,並沒有要讓其他小朋友丟垃圾進去。 檢察官調閱現場監視錄影光碟後認為,謝童雖不情願罰站,但張老師有管教的義務,要求 謝童罰站或整理鞋子,均僅短短1分鐘,應屬管教孩童的合理範圍。 此外,27日當天,謝童確實有感冒,其他學同也說他有拿垃圾桶在吐,檢察官認為張老師 所辯與事實相符。 【2011/11/22 聯合報】 新聞來源: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32870.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61.14
konny :看來老師以後都要在教室自備"教學現場記錄器"了 11/22 23:18
Aurona :連罰站都要被告,這世道悲涼啊...... 11/22 23:32
URDMYGOD :樓上,早就悽涼很久不是嗎?? 11/22 23:40
wamgern :強烈要求往後校園每個角落都要加裝監視器~保護自己 11/23 00:01
angelvoise :用"辯稱"感覺很不好耶... 11/23 08:13
NaaL :拉耳朵和牽手差很多耶??? 11/23 08:34
knnney :其實覺得該老師行為有很大爭議 不起訴算他走運 11/23 10:46
malogo :老師就是"辯稱" 他新聞稿打"學同"就可以 嘖! 11/23 12:58
bwv1006 :這記者以前可能被老師指正過 懷恨在心吧 11/23 14:10
alwaysplay :教室內外開始裝監視器吧!! 11/23 20:09
aarose :現在很多家長都過度寶貝孩子老師在管教孩子時要隨時 11/23 21:02
aarose :轉換成家長的角度,難怪孩子越來越難教 11/23 21:03
aarose :不過拖耳是過分了點 11/23 21:04
aqaq12 :可是小孩才四歲耶~等於小班,幼幼班,老師做法本來就 11/24 23:46
aqaq12 :不妥,沒被告成算走運~應該說小孩沒出事算他幸運了~ 11/24 23:47
sphp :沒被告成算走運.老師也有不當之處 12/20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