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ny (冷月如刀)
看板Teacher
標題Re: [新聞]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時間Sat Dec 10 11:04:46 2011
※ 引述《merton (研究助理)》之銘言:
: 不切實際 教團批官員白目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立委和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不了解出狀況的孩子
: ,多半是家庭有狀況、父母有狀況,且多半是弱勢家庭,以為像交通違規一樣,強制叫來
: 上一上課、罵一罵,就可以解決孩子的違規行為。
: 謝國清表示,父母要請假上家庭教育輔導課,政府要給公假嗎?如果老闆不給假呢?父母
: 不去上輔導課程,政府又如何能強制?如果父母是黑道呢?是地方角頭呢?會立這樣的法
: ,只能說官員實在太白目。
理事長倒是講對一件事"不切實際"
沒有明訂罰則的法 是要怎麼落實
至於給假啥的
道安講習企業主會給公假嗎?
當然是自己想辦法啊!
走道安講習那一套來立法 方向是對的
不過罰則應該也要明訂
不然就只是好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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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203.230
→ nxling0809 :贊成罰則+1,不過何謂"重大違規"也要再定義 12/10 11:25
推 Topanga :原新聞中全教會理事長有說,本來提的法案是有罰則的啊 12/10 16:04
→ Topanga :只是後來被拿掉了..變成指標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 12/10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