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y002 (Ivy)》之銘言:
: 請問版上有請安胎假或知道如何請假的老師,
: 最近身體很疲憊,噁心及孕吐的情形嚴重,
: 想向學校請假,醫生也有開一個月的安胎證明給我,
: 但學校人事說我必須把事假7天及病假28天都請完,
: 才可以請延長病假,並且要寫簽呈呈報教育局,
: 有爬文,但這個部分我不太確定,
: 想詢問大家的請假流程是不是這樣呢..
: 另外簽呈的部分要怎麼寫比較好呢..
: 謝謝..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最近通過高中以下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條文,教師若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
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日數不納入教師成績考核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計算,
也不影響成績考核。
教育部部務會報最近討論通過「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案,人事處表示,修正是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近日內將發布實施。
此外,教師在學年度內,若有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
規定不得聘任為教師者,也就是因性侵、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過有關單位查證屬實,
再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當學年度核定解聘或不續聘者,將不再辦理成績考核。
今天的新聞 如果考核辦法直接修改了 我想以後爭議會少很多
全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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