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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結婚時並沒有遷戶口 我和我爸媽戶籍在一起都在A縣市 我和老公現在在B縣市居住~ 現在因老公工作 我想調到C縣市 老公的戶籍已經調到C縣市 這樣積分有60(因為遷入未滿一年) 我爸有殘障手冊 我今天看到一條規定 喪偶教師需照顧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或教師需照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 之父母、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者,申請至父母、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設籍縣(市) 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申請至設籍縣(市)者,給九十分。 請問 如果我把我自己和我爸的戶籍都遷到C縣市 是否就是90分? 現在遷還來得及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28.26
jaillives :{在好像來不及!要設籍半年以上不是嗎?! 04/03 13:46
jaillives :現 (不過我也不很確定) 04/03 13:47
kathybbk :我看那張表格 沒寫設籍半年以上阿 只說一年以內幾分 04/03 13:57
ioyoume :用這點的話應該是沒有時間限制喔 04/03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