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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開國以來皆三令五申禁止教師體罰學生。 ※ 引述《maddman (端木雲殤)》之銘言: : 相較於學生的管教,每個學生都有各種不同的特質,也適合各種不同的管教方式 : ,學有專精的學者是不屑用體罰的,但不是每個學生都不適合體罰,貿然地因為排斥 : 「體罰」而把「多種處罰」也跟「體罰」一起摒除在管教辦法之外,就好像強制所有 : 木工對任何材質的木料都不准用釘子接合一樣可笑。 : 再者,體罰的存在至少會讓部分頑劣的小孩知道,「老師是可以扁你的」而不敢 : 造次,但是現在很多冥頑不靈的小孩都打定「不管我怎樣撒野,老師也對我莫可奈何 : 」的心態,所以不管闖了什麼禍,永遠都是無所謂的把頭以四十五度的仰角抬向左( : 右)邊的天花板,一點悔意也沒有...... -- 真的不知道老師們是習於以訛傳訛, 還是習於知法犯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37.12
ikki :所以 原po的全文裡到底有哪一句是知法犯法或違法? 04/06 01:42
plancklin :loser1的意思是老師們應賅要等到法規和配套全完備了 04/06 02:08
plancklin :才應賅繼續執行學校教育嗎? 04/06 02:09
lovelyvv :老爸打孩子,孩子將來打老爸.老師打學生.學生將來??? 04/06 03:51
lovelyvv :我受的教育告訴我.千萬別把手放在孩子身上.. 04/06 03:52
lovelyvv :不然.性騷擾,虐待等罪名可能就....... 04/06 03:53
hansmtom :loser 就是 loser 習慣就好 去當你的loser吧!! 04/06 05:36
iriew :不會推文嗎?文化不同 管教也不同 法律適用也不同 04/06 06:53
iriew :你不知道嗎? 適度處罰也是一種教育方式 你不懂嗎 04/06 06:54
apostolrudin:重點就是大家所認知的適度是不一樣的 04/06 07:46
sinpact :自以為高尚的依法行政啊? 這種嘴臉讓你獲得甚麼? 04/06 08:07
carlos10 :果然這輩子只能當一個loser....逼唉... 04/06 08:25
Chengheong : 04/06 08:41
mychaher :開國以來的三申五令可以把法典都找給我看看嗎?? 04/06 09:04
qwert11 :你有問國父嗎?還開國哩 04/06 09:11
wohahahaha : 04/06 09:39
dahsau :2 04/06 09:52
quickgun :我習於放給學生爛 教出很多張錫銘 以後去loser1家 04/06 09:56
quickgun :放一把番仔火殺他奶奶的 等著優 揪咪^.< 04/06 09:56
knnney :你累了嗎?聽首歌好嗎? 04/06 10:01
johnson77811:三令五申?所以中華民國開國以來有法律根據嗎? 04/06 11:19
johnson77811:我是真的不知道... 麻煩原PO大人找法條給我看 04/06 11:19
johnson77811:我要的是中華民國開國時的法律唷! 04/06 11:20
PRAM :板主不水桶一下嗎 04/06 11:36
muscul :好慘,不過我也對「開國以來皆三令五申禁止」的由來 04/06 11:44
muscul :感到相當的興趣... 04/06 11:44
vince02 :我印象中確實有看過很早期就禁體罰的公文 04/06 12:01
vince02 :但似乎沒到開國那麼早 04/06 12:02
FT6034 :關於 loser1 http://ppt.cc/K@0l 04/06 12:39
lovelyvv :95年教育基本法第8條修正.法律來源大概是這個. 04/06 12:52
lovelyvv :34年的國民學校及中心國民學校管理規則.第7條 04/06 13:00
lovelyvv :說,國民學校及中心國民學校訓育實施,不得施行體罰 04/06 13:00
lovelyvv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67教4字第89391號函. 04/06 13:03
lovelyvv :禁止國民中小學及私立小學私立初中實施體罰 04/06 13:03
lovelyvv :資源來源,民間司改會 2004年.看有人能否查得到原函. 04/06 13:04
kee32 :跟loser1認真,大家都變loser了 04/06 14:44
http://culture.edu.tw/history/smenu_photomenu.php?smenuid=1526&subjectid=3009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由蔡元培擔任教育總長,在教育部召開 臨時教育會議,制定新的學校系統,稱「壬子學制」。民國二年 八月,民國政府又陸續頒佈了各種學校規程,對新學制有所補充修改, 是為「壬子癸丑學制」。   這個學制,兒童從六歲入學到二十三歲或二十四歲大學畢業。 整個學制為十七或十八年,分三段四級,有三個系統:一是普通教育; 二是師範教育;三是實業教育。此外,下設蒙養院,上有大學院,不計年限。 .....(delete) 新學制基本上廢除了教育權利上的兩性差別,按規定,初等小學可以 男女同校,除大學不設女校不招女生外,普通中學、師範學校、高等師範學校 和實業學校都可以設立女校,反映男女平等思想;其次,取消了清朝專門為 貴族設立的貴冑學堂,廢除封建特權和等級限制,廢止清末按等級獎給畢 業生科舉出身的規定,在教育工作中禁止體罰。再次,根據新教育宗旨, 對課程進行重要改革,小學廢止讀經課,大學取消經學科,加強中小學的 實業學科和職業教育,禁止使用清朝學部頒佈的教科書,著手編訂新教材; 最後,縮短了學制年限,新學制較「癸卯學制」共縮短三年。    這個學制一直實行有十年之久,其間雖小學校於民國四年進行一次改革, 大學於民國六年進行一次修訂,但無本質上的變化,這是這一時期影響最大的 一個學制,為之後的學校體系奠定了牢固基礎。 ※ 編輯: loser1 來自: 210.202.87.180 (04/06 16:11)
johnson77811:那體罰的標準是? 04/06 16:30
lovelyvv :這也能找到...跪. 04/06 16:31
ikki :所以 原po的全文裡到底有哪一句是知法犯法或違法? 04/06 16:47
以前的老師動輒體罰視教育部教育局明令於無物, 這是不是「知法犯法」? 現在的老師動輒倡言「零體罰」害死台灣人,教育部 剝奪老師的體罰權力,這算不算「以訛傳訛」? 民國元年,民國十七年,民國三十四年,民國五十六年以降 歷年的教育當局均發布行政命令嚴禁教育工作者與司法工作者 體罰學生或者犯人。 老師要抗議管教權受限請便,但是不要哭夭說什麼剝奪不剝奪的。 -- 本來無一物,何有可剝奪? ※ 編輯: loser1 來自: 219.87.157.211 (04/06 17:24)
HiJimmy :我只能說 我以後都說一句 依法行政(辦理) 04/06 18:16
HiJimmy :沒法條就不辦 如導護 不好意思沒規定不幹 04/06 18:17
HiJimmy :下班不接學校家長電話 這樣有比較好??? 04/06 18:18
loser1 :有,我沒意見。 04/06 18:28
polo0510 :不能不說你偏執有點嚴重 04/06 19:00
johnson77811:所以體罰的標準是? 04/06 19:49
ikki :所以你還是沒回答我 原po的全文裡到底有哪一句是知法 04/06 22:09
ikki :犯法或違法 你在他全文裡找出"零體罰""害死台灣人" 04/06 22:10
ikki :"剝奪"這些字眼出來給我看看啊? 04/06 22:10
ikki :你對他文章底下的推文有意見 那就在那篇文章下推文回 04/06 22:11
ikki :應嘛 特地用回文的 偏偏卻連推文都沒引到 就開始放炮 04/06 22:11
ikki :回個一行文 說什麼違法或知法犯法的 你是有閱讀障礙 04/06 22:12
ikki :還是有回應障礙? 要你回應或回答別文不對題很難嗎? 04/06 22:12
ikki :一邊在那邊回文說什"年輕人要精準"自己卻從一開始的 04/06 22:15
ikki :回文就在腦補文章裡沒有的東西隨便開火 精準個頭! 04/06 22:15
maddman :真不知道我原文裡哪邊出現了「剝奪」的字眼? 04/09 14:45
maddman :所以到底是誰在「哭夭」? 04/09 14:46
nineboy :莫非!!全家盟派來的臥底!! 法律本來也就是可以改變的 04/09 22:33
nineboy :有啥不好的大家觀點多討論討論不錯啊! 04/09 22:33
nineboy :我只是很感謝那些在您眼中不守法的老師 04/09 22:34
nineboy :在我犯錯的時候有好好「關心」我!! 老師我在這~~ 04/09 22:35
bulank : 丁下 04/14 23:06
sphp :教師本來就沒有體罰權力,上面噓文的先說明為什麼有權 08/01 20:28
sphp :動用身體刑?人權是凌駕於好不好管理之上,一直是民主 08/01 20:29
sphp :至力保護和維護的標的 08/01 20:30
sphp :好管理不是扼殺人權的理由 08/01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