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oun (skyoun)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借調教育局前最好在學校先當過組長嗎?
時間Sat Jun 23 10:27:52 2012
※ 引述《mififi (OOXX)》之銘言:
: 請問借調到教育局協助行政業務之前
: 是否最好在學校內有當過組長的歷練
: 不然會很辛苦無法勝任? 或沒有人會重頭教你 馬上就要上手之類的問題?
: 如果很願意去學 也知道其中辛苦 但有無可能因缺乏校內行政經驗而無法做好工作?
再加個番外篇
縣市政府裡面的體制,跟學校的差距是很大的
舉個例子,
買個滑鼠要蓋21個章 (以前,現在的制度沒數過;請購&核銷),分跨4個單位
拿到滑鼠大約要1週
而且不可以跟「總務」打聲招呼就自己先去買,更不可以自己先買再補填請購
更別說某些學校「先去OO店拿,總務事後去結帳」的情形了
辦個簡單的會議,(教育局角度) 你就會體會為啥很多業務都要找個中心學校了
光是礦泉水、會議手冊、麥克風電池分別搞一次請購,就夠煩了
至於公務車接送講師?再填張申請單吧
---> 結果,很多學校在辦本來教育局該做的工作
這是目前縣市政府制度吊詭的另一環;中央機關的問題更詭秘了
這種亂七八糟的事情越來越多,政府是不可能精簡有效能的
---> 那個中央長官伴手禮也比較好解決
核銷學校的50萬經費,反而蓋的章比較少 (以前,8個章)
制度的不同,決定了很多事物處理起來困難度的差異
例如某些中央機關「公文來函上面不能寫字,要寫簽呈(來函當附件)歸檔」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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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147.62
※ 編輯: skyoun 來自: 210.240.147.62 (06/23 10:49)
→ bike1 :在學校有些表格要跨處室會辦,老的簽會完就跟你講 06/23 10:49
→ bike1 :這是你要做的 06/23 10:49
→ bike1 :有些局(處)的承辦人根本就不懂或擺爛,學校端的要概括 06/23 10:51
→ bike1 :承受 06/23 10:51
→ skyoun :小弟只是要說明教育局業務模式,與學校的差距 06/23 10:52
→ bike1 :甚至局(處)的承辦人把你交過去的東西弄丟,你還是得 06/23 10:53
→ bike1 :補送件 06/23 10:53
→ skyoun :我在學校也被教育局的人弄丟過憑證,還薪水的哩 06/23 10:54
→ skyoun :b大,您有點離題了,直接PO篇新的? 06/23 10:56
→ skyoun :(雖然這幾篇回文,自己也有點跑題) 06/23 11:53
推 s8912002 :我以前在東部當教育局替代役,好像大家都裝忙碌@@~ 06/24 13:04
推 xx011100 :說真的教育部行政效率有待加強,常常要開會前天了, 06/24 21:14
→ xx011100 :開會通知還沒到,要不就是一問三不知,無言... 06/24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