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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urco (生活的重心..)》之銘言: : 我是位英語教師,最近因為服務學校變更 : 想請教大家我的情況,敘薪是否正確 : 94/8~96/7 台北市立國中正式教師(兩年服務期間有一年三個月服兵役,已買年資) : 後因家庭因素返鄉服務。 : 96/8~101/7 彰化縣私立高中正式教師(共服務五年, : 其中100/8~101/7因病留職停薪一年,都有繳退撫基金;101/7取得碩士學歷改敘) : 以上七年,考績皆為甲等。 : 今年我考上某國立高職正式教師,101/8開始於新學校服務, : 我想請問的是,上述情況, : 公立國中(2年)>>私立高中(5年,含一年留職停薪,101年改敘碩士) : 私立高中開給我的核敘薪額是260,請問是否正確? : 由於我的狀況較為少見(公立國中>私立高中>公立高職,留職停薪一年又碩士改敘), : 加上私校的人事承辦人員常換人,業務不一定很熟悉,(五年換了三任) : 打電話去中辦問,得到很官方的回答:請洽原校人事室,(啊就是不確定才問你啊!) : 所以我很擔心自身權益受損,有勞前輩們幫我確定一下核敘薪額260是否正確, : 麻煩了!謝謝~ 首先,94-100學年度,共7個學年;但是其中留職停薪一年,當年是不應該甲等的 那年的年資不會採計 所以,您應該算年資6年 第二,要確定您在94-95學年間,有服兵役 是「先當老師」才去當兵,對嗎?(有差別,請留意) 另外,研究所就讀期間,與教職重疊情形 重疊部分 (以學年為單位,有重疊到的年資) 不採計教職年資 留職停薪那年不算、當年讀研究所也不算,但是不會倒扣(不算就不算,跟其他學年無關) 好了,您算算還有幾年可以採計 然後從245開始起算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47.42 ※ 編輯: skyoun 來自: 210.240.147.42 (08/08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