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kit (桃花樹下桃花淚)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安胎假和事病假天數疑問?
時間Sat Sep 8 19:29:14 2012
自己回自己文章@@!
希望知道的老師幫忙釐清~~謝謝!!
※ 引述《mykit (桃花樹下桃花淚)》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安胎假和事病假天數疑問?
: 時間: Sun Sep 2 22:59:51 2012
:
: 目前懷孕28週多,預產期11/19
: 近兩次產檢都被醫生說最近比較累嗎?位置有點低喔@@!要我多休息
: 原本一直都以為狀況不錯,現在很怕baby提早跑出來@@!
: 目前打算撐到第一次段考後開始請假
:
: 產前假剩六天
: 如果從10/15開始請到10/22
: 10/23開始請安胎的病假至生產
: 以預產期11/19算是請了19天
:
: 爬前文還是覺得霧煞煞
: 想請問
: 1.這樣請是不影響考績的,是嗎?
:
: 2.事病假加起來究竟是14天還是28天呢?
: 兩種天數都有聽過,但不知到底是幾天?(跟年資有關嗎?目前年資第十年)
:
: 3.如果請了19天的安胎病假,之後生產完還有幾天的病假可請?
: 28-19=9天??
: 如果之後(下學期會回去上班)請超過9天會扣薪嗎?
: (如果請超過9天,因前面19天是安胎所以不影響考績,但合併超過28天是會扣薪的)
: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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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煩知道的老師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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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27.82.94
: 推 pokaka :1.對 2.14天 3.安胎假歸於病假但不占病假也不影考績 09/03 11:24
^^^^
前幾天因為要請公假去開會,拿到假卡,上面寫病假28天.........
在精華區找到以下辦法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
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
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
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
病假,每學年准給二十八日。其超過
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女性教師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
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患重病經醫療機構或專
科醫師診斷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
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學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所以是事假7+病假28=35天??
為什麼會常常有聽到病假14天?真的搞糊塗了.....
: → pokaka :所以回去上班後的剩餘的假與安胎假無關 09/03 11:25
希望是這樣子.......開學至今每天都忙又累,上完課只想躺平
都還沒空去人事室問....
: 推 tltl :安胎假要醫生開證明 不影響考績 09/03 18:41
謝謝^^
這點應該是最確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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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55.191
→ fang66 :事病假合計14天~28天,考績乙等~14天內,考績甲等 09/08 20:05
→ fang66 :事假5天以上者,逐日扣薪水~這樣了解了嗎 09/08 20:06
推 Packy :我那天因產假問題去問人事,事病假14天內才能甲等 09/08 22:15
推 hckuo1127 :在版上回覆了 09/09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