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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klop (不過如此)》之銘言: : 我們學校是偏遠小校 : 導護一學期最少要站三次 最多4次 : 我想請問 校長是否有權利要求教師 : 補休要在2個月內休完 : 跟校長反映 全教會曾經爭取過導護補休6個月內休完 : 但校長 非常的堅持己見 他認為我們導護大概2個月一輪 : 所以 休假也應在兩個月內休完 : 因為 上學期學校老師大概都沒休完 : 所以某天返校日下午集體請補休 造成校長推行校務不便 : 以校長的說法 他就只好這樣對付我們 請問 這樣合理嗎 謝謝之前老師的協助 我將行政院公文交給校長後 校長強詞奪理說 縣政府沒有來文 所以 將公文退回給我 我們學校太小 也無教師會 請問我還能做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223.212
kojii :那就發文給縣政府請他發文囉 09/13 09:02
plancklin :跟校長說『謝謝校長的示範,我以後會效法校長,以後 09/13 14:04
plancklin :只要是教育部的文,縣府沒來文之前一律不用遵守』 09/13 14:04
mklop :他的校務推展不便 就一個基金會要來 要我們想活動 09/13 14:30
mklop :我們反彈 不願意 這學期就開始展現他的官威 09/13 14:31
chsun111 :縣政府真的沒有來文? 09/14 09:14
Jiton :記得要請縣府用最速件 並加註一份正本給你 09/16 11:14
Jiton :到時候就不能用沒有縣府來文這招了 09/16 11:14
Jiton :不過這各校長也真不會做人 懷疑他是如何當校長的 09/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