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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 我在高雄市服務 日前班親會,輔導室提前拿一疊「教育部」12年國教宣導書(101.8月印製) 說是要我們發給家長, 回家來起來先翻翻發現Q&A的部份有說到 因為相關辦法101/4以後才公佈 所以各招生學區將不採計第一屆12年國教生的國一表現 這邊就涉及好的獎勵 與壞的懲處 看到這句感覺事關重大~晚上這份資料要發給家長 萬一沒弄清楚就解釋錯誤很麻煩 反應上去給校方釐清 現場打給高雄的諮詢電話問完後 得到答案又是 高雄仍將採計國一的表現.... 不知道其他地方到底採不採計國一分數呢? 還有 證照 檢定加分 如果是國小就取得的證照 檢定 能加分嗎? 暑假期間的志工服務 7月 8月去做的 是算國一下學期 還是國二上學期呢? 因為之前在台北市時 學校認為 6底修業式以後該學期就結束了 所以7月起學生去做志工都要算國二的服務時數..... 不知道高雄規矩如何 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52.70 ※ 編輯: maybetodo 來自: 114.33.152.70 (09/15 15:17)
homey :嘉義縣在今年國二生 部分是不採計國一的表現 09/15 15:33
iamiam :去查各縣市的辦法,我想應該會寫得很清楚 09/15 16:34
iamiam :雲林縣國二這屆國一時的表現是好的採計,壞的不採計 09/15 16:35
iamiam :貴校一定都會收到新修正辦法的文 09/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