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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88792.shtml 公路正義/當老師拒導護 學童交通安全… 【聯合報╱呂健吉/華梵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宜蘭縣教育處前處長(宜縣礁溪)】 聯合報「公路正義」專題報導,獲得諸多迴響,其中提到政府相關單位需要規畫提供一條 安全的通學步道讓學童平安回家。而同樣涉及學童交通安全的交通導護議題,更需政府單 位重視。 目前國中小學的交通安全導護,有學校行政人員、輪值導師、國中高年級生、愛心家長 、義警、社區義工或警察等,大部分是以學校的教師為主,其餘人力為輔。但在教師工作 權日愈高漲之後,少數教師以交通導護工作並非教師的工作範圍而拒絕,或要求學校應予 以加班費或補休。 本學期一開始,宜蘭縣某位教師在就班級部落格張貼值週交通導護免責聲明的公告,表 示本周輪值導護工作,請學生勿太早到校,並注意人身安全。這位教師在公告中進一步表 示,他是基於愛心才接受此工作,並認為導護工作應屬超時加班,同時也強調學生在本項 相關工作範圍內發生事故,法律責任與賠償問題一概由學校負責,否則他拒絕學校指派的 值週交通導護工作。 個人相信這只是少數個案,大部分的教師仍願意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可是若是碰到類似 這樣的教師在擔任輪值導護時,不免令人擔心,他是以何心態來執行導護呢?要讓學童與 家長自負責任嗎?此一現象,已引發家長擔心。 個人無意批評這些教師的個人行為,但要提醒學校單位在教師權高漲後,並無明文規定 教師要在上班前下班後擔任導護工作。目前許多學校是以補休假方式讓教師有意願去擔任 交通導護工作,但能維持多久令家長們擔憂。如果以志工家長擔任此工作則流動率高且專 業性不夠,有時他們自身也會陷於危險之中。至於動用警力,則無法完全負擔。 無論如何,交通導護是學校的責任,除非明文規定導師有協助交通導護的義務,否則難 以要求教師們執行此勤務。當沒有人願意擔任此工作而推給其他人也是不公平,個人建議 學校或教育當局直接聘請保全人員擔任交通導護工作還比較實際些。若經費不足,那就乾 脆向家長收費,請專人照顧學童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總比一個心不甘情不願的導護老師去 維護交通安全時而發生意外,再來檢討整個問題,為時已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38.195
peterp :教師輪流擔任導護這點我沒什麼意見 09/26 13:02
peterp :只是學校行政人員大部分也是教師身分, 09/26 13:03
peterp :那怎麼就不用下來輪值導護,這一點才是事情的爆發點 09/26 13:03
kary :講得冠冕堂皇,那值勤時間學生在教室出事誰該負責? 09/26 13:08
kary :出事情要老師負責,導護也要老師站,所以要有分身? 09/26 13:10
piranha :本校教師兼行政也都有排導護 09/26 13:12
plancklin :家長的心態是?他小孩出事的時候有人可以告可以凹錢? 09/26 13:13
plancklin :況且教育部還很混蛋的說導護是老師愛心自動自發去的 09/26 13:13
plancklin :這代表什麼意思?不是教師職務喔,不適用國賠喔 09/26 13:14
plancklin :出了事的話,站導護的老師...你得要自己賠了 09/26 13:14
dolomede :個人認為教師依聘約有值周義務,但工作應僅限於上班 09/26 13:21
dolomede :時間及校園範圍內 09/26 13:22
vince02 :教師不能執行指揮交通的工作啊 所以理論上導護 09/26 13:23
vince02 :學校是根本不能做的 那個國家的老師有站路口的? 09/26 13:23
vince02 :理論上的做法應該是請警方來 09/26 13:23
leojuff :不專業的家長志工還不聽令退場= = 09/26 13:38
paeyshin :我們學校是只有學務處排導護哩.各校不一. 09/26 14:02
paeyshin :但我還是認為交通導護本來就不是學校責任. 09/26 14:03
paeyshin :除非法制可以清楚,不然學生出車禍,還要算老師頭上 09/26 14:05
paeyshin :這是很扯的事情,上下學不應該是家長的責任嗎? 09/26 14:05
plancklin :在數字版有人分享過一個案例,他朋友當社區保全人員 09/26 14:22
plancklin :因為社區有車輛要出來,他到慢車道指揮兼擋車流, 09/26 14:25
plancklin :被車撞,判決結果是他自付醫藥費+賠給撞他的人車損 09/26 14:26
mychaher :志供家長流動率高且專業不夠 老師的第二專長是指揮 09/26 15:05
mychaher :交通嗎?而且超專業嗎?比扯鈴還扯 09/26 15:06
Juhnhood :花蓮縣 佳民國小的慘案 作者怎麼不出來為老師說話? 09/26 15:07
Juhnhood :老師站導護 學生在校內出事 法院判老師賠償193萬 09/26 15:09
Juhnhood :難道那個法官就是宜蘭縣前處長呂健吉? 09/26 15:09
maybetodo :他當富教授有去站導護嗎?大學生車禍比較多吧 09/26 16:53
maybetodo :老師有導護的專業訓練嗎? 09/26 16:54
pychia :文筆和邏輯都很差 怎麼我們教育單位的主事者都是這種 09/26 17:03
pychia :義工家長導護陷入危險有關係..教師陷入危險就無妨= = 09/26 17:04
pychia :再者 為何上下學的交通安全要教師負全責 又不是交警 09/26 17:08
nntz :學生被撞死有問題~老師被撞死就沒問題?? 09/26 17:11
nntz :大家都人生父母養的,有本事父母來輪班啊!! 09/26 17:11
nntz :光是選舉就動用多少警力在維持交通,而每天短暫20分鐘 09/26 17:13
nntz :竟然沒有警力可以支援??? 09/26 17:13
polo0510 :其實有沒有導護真的有差嗎? 開車的還是看紅綠燈 09/26 17:14
polo0510 :家長把學生送進校門裡不就ok了 09/26 17:14
quickgun :鳥咧 導護是老師學校的工作??講這什麼屁話? 09/26 17:15
nntz :請擴編交通警力,而不是拿老師來撻伐~~ 09/26 17:15
nntz :說真的,我都亂嗶一通~~還曾嗶到被開車的罵三字經 09/26 17:16
badteacher :大學教授、處需要去站路頭嗎? 看~~ 09/26 17:22
trimurti :自己當處長時怎不處理 09/26 17:43
chenyusen :彰化縣 有比較大條馬路的 上下學會有警察站崗 09/26 17:50
chenyusen :我覺得這點 還不錯!! 民眾看到警察會比較不敢亂來 09/26 17:51
chenyusen :所以應該請教育部與內政部 協調 上下學請警察協助 09/26 17:52
stilh :從小就覺得莫名其妙,馬路也歸老師管嗎? 09/26 17:58
maybetodo :這種發言,難道是前處長 09/26 18:13
maybetodo :好像深怕別人不知道他是前處長一樣 09/26 18:14
maybetodo :他當處長時,有編保安這筆費用嗎? 09/26 18:15
zamp :推「文筆與邏輯都很差」。這就是教育官員。 09/26 19:30
vince02 :為什麼哲學系的教授思考能力那麼不強? 09/26 19:56
maybetodo :所以他只能當前處長 09/26 20:18
DUKEYANG :這位教授以前在華梵專開一些什麼愛情哲學媒體的課程 09/26 20:39
DUKEYANG :講好聽點是應用哲學 說穿了就是大學部譁眾取寵 09/26 20:39
DUKEYANG :教育的處局首長 很少是基層往上爬的 難體恤民情 09/26 20:41
nntz :說別人的~自己先出來站,如果連一天都沒站過,就閉嘴!! 09/26 20:57
Vanessa99 :不覺得導護是老師該做的工作+1 09/26 21:21
quickgun :不過最後一段 請保全顧導護 我接受 出拿錢請人很好 09/26 21:22
yarraman :當官的真是沒腦沒邏輯的人才能幹的事! 09/26 21:53
Liuying :他最後一段說的也沒錯 09/26 22:00
fardola :最後一段沒錯,但最後一段第一句有錯! 09/26 22:04
hideix :這是什麼前處長 請他來當導護好了 老師當導護是理所 09/26 23:30
hideix :當然? 不對吧 導護專業是交通警察 不是老師吧 09/26 23:31
lockshadow :大學教授怎麼也不去站導護,大學生也要穿越馬路呀 09/26 23:31
YU0486 :看到了沒,大學教授的素質就是如此,有誰意外嗎? 09/27 09:46
hwusuenn :這是大學教授寫的?怎麼感覺不像阿~~ 09/27 17:30
asd123 :http://ppt.cc/BFfM ,這一篇與呂健吉有關聯。 04/04 00:07
asd123 :內容提到教師李慎文發表站交通導護的免責聲明。 04/04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