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eye (啾咪)
看板Teacher
標題Re: 或許可以停了
時間Sun Sep 30 10:37:43 2012
強者我朋友夢到的見解:
1. 在公務人員的體系中,長官的派任有其裁量權,校長沒有錯(雖然老師是
適用教師法),依據公務員法第2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
官有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在不影響教師的工作權下,
校長有其裁量權,以及影片中校長一直說的辦法依據。 結論是此事未影響
其7人的工作權。
頂多是在尊重教師的意願下,執行職務分配的動作(學期末的職務分配會議)
,但「情事變更」(家長基於學生受教權的疑慮,有提出建議的權利,這麼
多家長陳情)
不然為什麼動不動校務會議要請家長代表,選書也是一樣。
倒是他們在會議中不尊重發言程序,以為大聲就贏,在法院這一套是藐視法庭。
而且,強者我朋友又說到,有人之前勝訴才有可能依法泡製。
人沒那麼笨,人人都會蒐證,不然怎麼會有影片流出。
2.記者有媒體自由,要告也要有依據,我看告記者也沒輒。
3.如果此師在此事件中即使沒有法律責任,你想想看,將來他們任教的家長、
學生,動不動就回說「我好怕、我好怕」我都沒有說話的權力,看他們怎麼
教書,即使他們提告,法官也會說「此乃身教的一環」,學生及家長在不
涉及公然侮辱下,有其言論自由,相信在他們任教生涯中會不斷上演,即使
拂袖而去,沒有學校敢聘任,寧可開代課缺。(私人機關敢用嗎??)
我朋友遇到過一種情形,權益是該爭取,但在「理直氣和」的狀態下,資源是
無法分配公平的。以前老一輩的老師們都有一個不錯的觀念,大家輪流倒楣,
不然,哪有人有可能永遠都拿最好的。別太over了,過猶不及「己所不欲,勿
施於人。」
我倒是比較擔心鄉民們。別太激情唷~ 揪咪
※ 引述《graceeye (啾咪)》之銘言:
: 推這篇,如果版主認為沒內容的話可以自行砍掉。
: 教師在大眾眼中應是「溫柔敦厚」、「諄諄善誘」的令人如沐春風。
: 職場上的各種不平就交由機制去處理,光看時間相近的積穗事件,
: 校長也是力挺教師,並非一面倒的偏向任何一方。
: 有句話很公允,「如果你不想別人怎麼對你,就不應以此對人」
: 對方也害怕有一天他人也會如此對他。所以站在公理的一方,
: 世道不完全如此,但是偏頗不了多少,只是早晚而已。
: 所以,讓鄉民的「法院來認證」,爭一時嗎?
: 我倒很相信一句話「終究給對方教訓的不是你」,真相終有大白的一天。
: 看你要爭一時還是爭千秋~也藉此提供一個借鏡,不是嗎??
: 教師節出現這樣的反省新聞,果真上了寶貴的一課。
: 祝板上的教師們教師節快樂,遲了一天不要罰我沒交作業~~犯錯不也是學習的一種嗎?
: ※ 引述《ballfan (純看球)》之銘言:
: : 感謝choucj大整理的資料,但請諒解小弟也不能盡信
: : 但從中更可以了解這是該校校園內的茶壺風暴
: : 我必須說,不管是校長或是七師,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
: : 有多次機會可以不讓其惡化,但就是兩方都沒朝這方向走
: : 事情才演變至此。
: : 其實護七師與批七師的,現在也都脫離了焦點了
: : 因為臺灣的教育環境的現實就是各校有各自的文化
: : 但也各校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 : 甚至是不同縣市的教育圈其教育界生態也不盡相同
: : 因此,就這事而言,我們在這討論再多也不得要領
: : 只是,這事付出的代價就是,讓社會上更看到教育界內鬥惡鬥的黑暗面
: : 然後就是牽扯在其中孩子們,被利用來淌進這渾水中
: : 現在即使他們都從照南畢業,但因為此事上了媒體
: : 他們在國中就會一直被此事的耳語困擾
: : 因為各位別忘了,孩子們也有八卦流傳的管道
: : 然後他們是不是就會被標籤化呢???偷窺的與和老師過從甚密的學生
: : 是不是會被同學與師長投以異樣的眼光呢??
: : 有人在乎這些孩子在事件後是否有被適切的關心與輔導呢?
: : 以及現在爆發後是否在其內心留下陰影呢?
: : 一種對自我否定甚至厭惡的陰影呢??
: : 說真的這是我現在最擔心的
: : 但我們能做的或許就是停止討論吧
: : 七師覺得有委屈就訴諸法律吧,真的,你們拿不到媒體的話語權
: : 就只能走法律的途徑了,但不管是七師或校長哪一方
: : 請都別再把孩子們牽扯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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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0.166
推 oue :推身教...將影片流出者對那些老師感覺很刻意... 09/30 10:41
推 chitai :推本篇 09/30 10:49
推 ab706105 :推,心服口服 09/30 10:53
推 ab706105 :如果七F的態度很和氣,我想不會有一堆外人在狂幹吧 09/30 11:03
→ oue :但若因宿怨 造成長期對立呢?如家長會長跟他們... 09/30 11:05
推 oue :前任的小孩有訴訟轉走 看起來似乎有舊怨 09/30 11:08
→ komuroboy :你講的這篇重點是? 09/30 11:09
推 ab706105 :7人幫在fb說要找律師了,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09/30 11:10
→ ab706105 :這算是教師變色龍、還是老師蜘蛛網,太精采了 09/30 11:11
推 CuteBowel :推 理直氣和 09/30 11:32
推 oue :若看完全部風風雨雨 他們能和才神奇... 09/30 11:34
→ graceeye :重點是,三方的論述為 家長主張提出學生受教權法益 09/30 23:23
→ graceeye :的陳情建議,屬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法益權利的行使。 09/30 23:24
→ graceeye :教師的工作權未被剝奪的情況下,教師財產身分法益未 09/30 23:25
→ graceeye :受侵害,家長的要求屬於合理且合法範圍。 09/30 23:26
→ graceeye :在 多數相關利害關係人(學生)且受教學生不止一人的公 09/30 23:27
→ graceeye :共利益大於教師個人的法益(且未受侵害下) 09/30 23:28
→ graceeye :校長得就此法益權衡下,行使其行政裁量權。 09/30 23:29
→ graceeye :且尊重老師只是尊重教學之學術自由與工作權,沒有 09/30 23:30
→ graceeye :尊重職級務選填吧! 誰理你教什麼,國小沒差吧! 09/30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