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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nskeng (塵世中的伴讀小書僮)》之銘言: : : 教師法第17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 :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 這條一般會這樣解讀的,這邊是意思是指協助推動校務,例如學校校外教學需老師協助 : 開籌備會等的行政事務,而非指老師有擔任組長的義務,最好分辨的方法就是跟第九條 : 做對比,在教師法第九條中明訂老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所以各校可以定導師輪替辦法 : ,針對不願意配合的老師給予合適懲處(最常見是4條2),但是君曾見過各學校定行政 : 輪替辦法的嗎?可以對不願意擔任行政職的老師給予4條2嗎? 台南市的老師看過來 [公告] 本市教育局訂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聘約要點」 http://www.tykes.tn.edu.tw/xoops/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378 六、 第五點第二項第四款所稱服務規約,至少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 教師依教師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聘任、權利義務、待遇、進修研究、退休、 撫卹、離職、資遣、保險、參加教師組織、申訴及訴訟等。 (二) 教師應恪遵教育宗旨及有關法令,為學生表率。 (三) 教師於校園內及教學中,立場宜保持中立,不得為特定政黨、宗教、種族做宣傳 (四) 教師有依校務會議通過兼任導師辦法之規定兼任導師之義務。另教師兼任 ~~~~~~~~~~ (如主任、組長、副組長等)行政職務,校長須與當事者協商後聘之。 ~~~~~~~~~~~~~~~~~~~~~~~~~~~~~~~~~~~~~~~~~~~~~~~~~~~~~~~~~~~~~~~~~~~~~~~ (五) 教師對全體學生除擔任教學外應共負訓導輔導責任,並以身作則。 何謂"協商"? 有國文老師可以說文解字一下嗎? 上面是2011版的 所以更正一下, 其實條文沒什大變化 2012版本 http://pc02.sjjh.tn.edu.tw/xoops/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6 2013版本台南市教師會預定在4/8討論訂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24.250
einskeng :協商在這裡的是「曉以大義」嗎?(誤) 04/03 21:29
※ 編輯: Jacky0806 來自: 119.14.124.250 (04/03 22:05)
FT6034 :協商:共同商量。 04/04 08:20
FT6034 :校內職務編配本來就可以透過校務會議訂定辦法 04/04 08:22
FT6034 :什麼辦法沒訂,主任就是由校長找,組長由主任找 04/04 08:22
FT6034 :大家都不當,就是要協商阿!不然大家都不要領薪水? 04/04 08:22
FT6034 :還記得之前某校開學,但是沒課表的窘狀嗎? 04/04 08:24
Jacky0806 :有人抵死就是不當 校長應該也拿他沒辦法吧 04/04 13:05
stat1 :本校之前有老師被校長凹要當組長,用行政裁量權,結果 04/04 16:29
stat1 :那位老師投訴校長到中部辦公室,結果校長就找別人嚕 04/04 16:30
stat1 :行政裁量權不是這樣用,粉多老師不懂所以被嚇才出來當 04/04 16:31
stat1 :法律部會保障好人只會保障懂法條的人 04/04 16:32
nntz :我們校長真的有做到協商 04/04 17:13
yiwern :協商是理想狀態 若全校沒有任何教師願意接組長 那麼 04/04 17:27
yiwern :校長依國民教育法為依據 也是可行使裁量權的 當然 這 04/04 17:27
yiwern :也必須是該校長的法學功力強才行 ps.Jack的法律論述 04/04 17:28
yiwern :應該說是只對一部分 04/04 17:29
yiwern :多講一下好了 若確有A教師願接某組長 則校長不可橫加 04/04 17:45
yiwern :聘任沒意願的B教師 所以這個角度 校長可謂沒裁量權 04/04 17:45
yiwern :但我國法制可沒搞到若全校教師全部翹二郎腿不接行政 04/04 17:46
yiwern :然後校長此時還沒有裁量權的~國民教育法的解釋要留神 04/04 17:47
Jacky0806 :放大絕 就擺明不接 請校長走法律途徑解決 例如釋憲 04/04 19:24
Jacky0806 :國民教育法已有點出校長可開校務會議來解決這紛爭 04/04 19:28
Jacky0806 :協商制定行政輪值辦法然後表決通過 通過後該輪到某人 04/04 19:30
Jacky0806 :當行政時賴都賴不掉 硬不接學校要做出懲處都比較站的 04/04 19:31
Jacky0806 :住腳 04/04 19:32
Jacky0806 :其實還是有年紀比較大的萬年代理老師自願當組長 04/04 19:40
Jacky0806 :至少這樣他工作就有保障 學校減班時當然會先留願意當 04/04 19:42
Jacky0806 :組長的代理老師 有些代理老師自願當組長校長還不給當 04/04 19:43
Jacky0806 :有學校代理老師生教組長連續接五年以上 還怕換校長後 04/04 19:46
Jacky0806 :新校長會把他生教組長位置換掉 獨招代理教師的縣市 04/04 19:48
Mieke :所以樓上覺得給萬年代理好就是了?反正他怕丟工作 既 04/04 19:50
Jacky0806 :代理教師都內定很嚴重 沒關係的代理教師連考個代理 04/04 19:50
Mieke :然出於自願 何必讓編制內老師當呢?要累就累死免洗的 04/04 19:50
Jacky0806 :都很難上 中南部某縣市的校長們都愛用自己的代裡教師 04/04 19:52
Jacky0806 :人馬當組長 而且校長調去新學校代理組長人馬也跟著去 04/04 19:53
BurgessChen :經校務會務層級訂定合理「導師輪替辦法」比較適當。 04/04 19:53
Jacky0806 :正式老師也是有人願意當組長不願意接導師的 但是校長 04/04 19:54
Jacky0806 :就是不用他當組長 每個學校校風都不一樣 有些學校反 04/04 19:55
Jacky0806 :而老師搶著要當行政不當導師 這種學校代理接導師 04/04 19:58
Jacky0806 :可能要應付恐怖的怪獸家長 導師被投訴時上面完全不幫 04/04 20:00
Jacky0806 :導師說話的..... 04/04 20:00
castlewind :唉 你可以「依法」拒接 人家也可以「依法」把你的課 04/04 20:06
castlewind :專排1、4、5、7 或者連7連6 或節節來巡你的堂(釁) 04/04 20:07
castlewind :同事之間要搞的這麼難看的時候 到時被玩到崩潰的恐怕 04/04 20:10
castlewind :是自己 04/04 20:10
Jacky0806 :某校長說過會拒接的 你敢搞他 他一定又會想辦法搞你 04/04 20:14
Jacky0806 :學校如果有不依公文行政的一定會被他檢舉 04/04 20:15
Jacky0806 :現在校長難為啊 校長權力不如從前了 04/04 20:17
Jacky0806 :今天有高階警官朋友竟然問我: 現在的校長是不是都要 04/04 20:18
Jacky0806 :對老師很好 要不然很難當下去 聽說還有校長被教師 04/04 20:20
Jacky0806 :聯屬要求下台的 04/04 20:21
Jacky0806 :會拒接的 就算法條規定不得拒接組長 他接了組長位置 04/04 20:38
Jacky0806 :胡搞的機率也是很大的 校長心臟必須要夠大才行 04/04 20:39
Jacky0806 :要不然校長自己考核都會受影響 找一個不做事的資訊 04/04 20:41
Jacky0806 :組長 大概學校資訊統合視導會完蛋 他還可以推說我本 04/04 20:42
Jacky0806 :來就是資訊電腦白癡 是校長硬要用我的 04/04 20:42
castlewind :社會整體觀感已經很仇師了 老師還要來自己搞臭自己 04/04 20:55
ltjboy :反正就趨利避勞,有服務精神的才讓人敬重 04/04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