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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中小學編制外教學人員及專業人員勞健保事宜
時間: Mon Apr 15 20:21:28 201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04-23326915
聯絡人:陳建宏
電 話:04-37061539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020021846A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貴屬中小學進用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及專業人員應確實依勞工保險險條例第6條第1項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0月6日勞動4字第0970130738號函規定辦理勞保、健保與提撥勞工退休金事宜,請 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2年1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06049A、B函調查情形及同年3月6日製作之「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人員概況分析表」辦理。
正本: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副本:本署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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