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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nineverface (Pop!goes my heart)》之銘言: : 1.辭行政有甚麼標準作業程序嗎? 沒有 如果你要慎重點 可以上簽說明家人狀況 或者只是向你的處室主任口頭表達你不再接任 提醒主任提早覓得接任人選 有充裕時間可以做業務交接 交接得好才能確保來年行政業務順遂 : 2.辭行政職算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嗎? 沒有把行政業務看的比家人還重的道理 家人健康狀況需要你照顧 那也是責任 :  這麼問是因為本校校風嚴謹,曾有主任一直想辭,卻被校長以行政裁量權 :  否決?校長從此對該主任很不客氣,處處為難(這件事讓我有點陰影) 其實下行政才真的是讓校長對你沒輒 只要你是兼任行政 你就是具有公務員身份 就得服從校長的行政命令 不兼任行政成為一般老師/導師後 校長和你等大 他的行政命令你可以當作參考用 根本就刁難不了 : 3.教師有一定要接任行政職務的規定嗎?(我本人很願意當導師) 沒有 : 4.以我的事件,我該怎麼處理或開口比較恰當? 如果是我,我會上簽 說明因為家人病情 不得以非得下行政 且親自找校長把病情證明文件當面給他看 他要再反對 那我就要去找『選民服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03.190
huijuluo :想請問兼任行政就具公務員身份這是哪裡的法規規定的? 05/25 22:13
huijuluo :因為接行政一定要服從校長的行政命令也是哪裡規定的? 05/25 22:13
huijuluo :非常想知道.... 05/25 22:13
我以為這是老師該有的常識了說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 308 號 解釋文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 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 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 外,仍不得在外兼職。 ------ 公務員服務法 第 2 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 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franko99 :一樓問人事應該就清楚了!(有領國旅補助和特休) 05/25 22:55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5 23:09)
franko99 :二樓,那是職場倫理,固然可以溝通不同想法或立場, 05/25 23:17
franko99 :校長批示堅持的話,就要做,責任他負。 05/25 23:18
avelady :大推此文(今年我一定要下行政休息>< 命快沒了) 05/25 23:22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5 23:28)
EEma :第3點沒有一定要接行政的規定,但記得聘書上說是義務 05/25 23:53
請以行政程序法+民法主張該條聘約無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41 條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民法 第 247-1 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 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 順帶一提 聘約準則依法是要和縣市教師會協商出來的才算有約束效力 沒依聘約準則的聘約... 當那張紙是聘書還可以 聘約部分則不算有法律效力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6 00:03)
huijuluo :其實我疑惑的是,那為何第一年不能享國旅卡和休假?! 05/26 11:22
就我前一任行政工作所知 若前一年留職停薪 一回來復職就接行政的話 也是沒有休假 所以我猜想,國旅卡和休假是慰勞「前一年」的辛勞 (是不是兼任行政都可以,但不能是沒工作的狀態)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6 12:22)
huijuluo :感謝回答~我明白第一年沒國旅卡和休假,但曾被學校 05/26 18:23
huijuluo :公務員指著鼻子說占了他們的便宜(國旅卡和休假). 05/26 18:23
huijuluo :所以說兼行政是什麼都不如了.......... 05/26 18:24
對於不合理的對待請勇敢的反擊回去 如果是我 我就在公開會議上說 「某某人說我有國旅卡和休假是占了他們公務員的便宜 這便宜我不想占 所以我決定這學期/學年當完就下行政 建議校方可以請這位某某來擔任這個職務」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6 19:20)
huijuluo :謝謝你,這事我跟校長說過,校長也只說有些公務員 05/26 20:36
huijuluo :不懂事,辭行政職辭陳也被退回,所以我才想更懂些法規! 05/26 20:37
教師法律手冊 http://www.ksc.moj.gov.tw/np.asp?ctNode=28857&mp=021 ※ 編輯: plancklin 來自: 1.34.103.190 (05/26 23:15)
huijuluo :非常感謝您!!!!!! 05/27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