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iam :是的,應該要這樣寫才對 05/29 21:34
※ 引述《Librahorse (天秤馬)》之銘言:
: 今天送記過單給學務處...
: 但被學務處退件...
: 理由是:單張記過單上,同一理由沒有在寫記警告12支的...
: 令我有點納悶...
: 這樣的寫法為何不妥?
: 請教版上先進能分享一下相關的看法~
以行政法一罪一罰原則
如果學生是連續違反同1條校規12次
是可以記12次警告
建議記過單不要寫違反XX校規記12次警告
改為分別寫12次(要分別註明違規時間 證明是12次個別的違法行為)
例如 X月X日9:30罵小張XX髒話 警告1次
X月X日9:40罵小李XX髒話 警告1次(12次人事時地物都要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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