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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懶得理這系列了...當年僥倖成功、今年被接近滿分者攔胡的我,還得反過來安慰 失敗的其他多角(PS.多角調盡量是約好互換健保卡填唯一志願的...亂彈打鳥反悔率高~) 但有人寫信給我,看了蠻難過的,不再上來罵一罵還算是人嗎?要開罵了: ※ 引述《FT6034 (耐心等待)》之銘言: : 介聘成功後反悔,除了記過,還有十年不得調動的懲處, : 一個老師一生中可以反悔幾次?為什麼還會有老師想反悔? : 請看以下狀況: : 狀況一、 夫妻互調,只求兩人能在同一縣市,所以兩人都成功,必然出現一方放棄 : 狀況二、 人生遭逢變故,就像你有急著調回去的理由, :      其他人也可能臨時遇到不得不留下來的理由,即使留下來是要受懲罰的 : 狀況三、 爛人一個,調成後才覺得現在的學校/縣市好 : → seagull22 :狀況二只能體諒,狀況一被當棋子超倒楣,三是不可原諒 : 推 Leika :心態三的人會下地獄 : 推 windshan :L大留點口德吧~當老師的人何必這樣!? 首先,我最討厭這種人本論調;老師受委屈,就不能有怨恨嗎?莫非是有人真怕下地獄? 你若看過我收到的信(天呀我又不是生命線),你就知道反悔方下地獄,剛好而已! 對啦就在說螢幕前的某些畜牲~心虛不敢看的話按←滾出去啦...我是來幫受害者出氣的, 留口德給那些畜牲幹嘛?我要再大聲地說一次:反悔者最好都下地獄啦~! 作者 xxxxxx (XXXXXXX) 標題 Leika老師您好 時間 Sat Jun 1 13:39:23 2013 ─────────────────────────────────────── 看著教師版關於介聘的紛紛擾擾 我只是很想說 我完全贊同你的推文 但此時此刻因六角調破局的我 已無力去面對教師版裡自私人士的護航文了 (按:發完這篇我也不再回應了要玩耍去;都下地獄啦~) 本來以為等了這麼多年我終於能因為六角調介聘返鄉 縱然 新校長說我得接行政而且都下不來 縱然 老同事說你為什麼要甘冒被超額的危險去一間可能快被廢校的地方 但我無所畏懼 可惜 我遇到了個從苗栗要往外調的老師 惡意放棄介聘 拿了諸多理由........其中一句話就是志願是電腦選的 不是他要的 (按:這是什麼畜牲話...有人逼畜牲填志願嗎?騙人的割舌啦~) 為了這次介聘 我謹慎再謹慎 甚至搞到自己因為緊張嘔吐而出血 就是為了做個能對自己和別人負責的老師 (按:遲早會血債血還的~) 沒想到遇到這種人(按:你遇到的不是人,是畜牲~) 我的恨意非常深 無法排解 要我做聖人..............我真的辦不到 我反覆問自己錯過這一次 我是不是再也沒機會回家了 現在的我 無語問蒼天 冒昧的來信 請多包涵 : 如果是您遇到前兩種狀況,您會不會反悔? : 如果出現了一點猶豫,那就表示您有可能會做出一樣的決定 : 反悔的狀況,大家不會是第一個遇到,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遇到 : 介聘失敗了,很倒楣!很可惜! : 但是用介聘失敗來強調自己很可憐之前,請先想想已經獲得了多少幸福 : 有穩定不錯收入,沒有業績壓力,每年都有調動的機會 : 路上比我們狀況慘的人多不勝數 : 相信你我身邊也有寧願待在家人或男女朋友身邊,也不願意待外縣市的代理老師 : 現在服務的縣市這是當初努力與決定之下的選擇 : 命運這樣安排,就接受它吧! : 明年還有機會,還有努力的空間, : 停止抱怨,把時間花在快樂或有意義的事情上吧! FT大這段話是真的...可惜不是每個人都像FT大那麼善良...被反悔的,看得下去就看吧; 當年成功時,我也曾經猶豫過,但我可沒反悔!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307846310.A.AD7.html 再怎麼調,現況也確實如FT大所言,並非多麼不幸~但做好自我調適,和原諒反悔者、 給牠們留口德是兩回事!我想我是有資格代受害者們罵反悔者的! 我覺得搞到自己要吐血的來信某大,您也太善良了...誰敢跟我反悔,我一定公開牠! (公開並非毀謗的事實是合法的爆料,免驚~) (真打官司更好,最好鬧到全國皆知看誰丟臉) PS.雖然我回信是鼓勵他撐下去,終能返鄉or在異鄉得到幸福...但上述更是我想說的! -- 「上帝必將還我公道」 ──1828年,伊夫堡監獄。 「失敗不見得是錯誤,也許只是一個人在既有條件下盡了本分的結果; 真正的錯誤是停止嘗試。」 ──心理學家B. F. Skinner 「我已買下你的靈魂,把他從黑暗和仇恨中買回來,然後交給上帝。」──米里埃主教 「義者必因信得救」──保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36.58 ※ 編輯: Leika 來自: 112.105.136.58 (06/01 15:41)
lovecfcm :常跟學生說做人就要無愧於心,原po坦蕩蕩,大推~ 06/01 16:06
Anbi :推推 06/01 16:29
geohisvic :不要再用"你己經很幸福"的話,叫我把不合理的事 06/01 16:44
geohisvic :"吞下去"。 06/01 16:44
nsk :其實等檢討會開完 就知道誰反悔囉 06/01 17:05
cutemie :L大的文一直都值得推!+1 06/01 17:13
einskeng :即使這樣不代表你可以用畜生,用「它」來罵人 06/01 19:25
taigoinwo :「它」用在不是人的東西身上,樓上是這個意思嗎? 06/01 19:56
TTZ :踐踏人 不能算是人? 對嗎 06/01 19:57
gracefss :推! 06/01 19:58
RmanR :霸氣十足!!!! 06/01 21:06
ss884113 :以德報德 以直報怨 06/01 21:46
sillycloud :我覺得以直報怨就好了 講下地獄還是以怨報怨了點 06/02 01:51
sillycloud :是當事人譙或公開的話完全可以接受阿!! 06/02 01:53
geohisvic :當你知道反悔人的理由,還要被要求以直報怨。 06/02 11:05
geohisvic :花蓮調宜蘭一角反悔理由:一、說他想調的是北部學校 06/02 11:05
geohisvic :所以放棄去宜蘭報到。二、年紀大沒有體力舉家搬遷 06/02 11:06
geohisvic :不去批判反悔人的道德,反倒要求受害人的操守.弔詭 06/02 11:08
populace :覺得g大最後一句很中肯 06/02 12:59
sillycloud :可以批評阿 但由旁觀者來做真的好嗎? 06/02 14:22
einskeng :何況是這麼不堪的言語,感覺很失格 06/02 14:29
sillycloud :今天你是被反悔的受害者 你譙爆那個人我完全支持你 06/02 14:30
sillycloud :因為我能理解那種失落跟無奈 我們知道有些人很可惡 06/02 14:30
sillycloud :但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人 別人說他好可惡所以就跟著 06/02 14:30
sillycloud :去罵他譙他 這是鄉民的常態 但這真的好嗎? 06/02 14:31
sillycloud :去年我的班上有一個轉走的學生(人緣不好) 轉走後還 06/02 14:32
sillycloud :是會跟班上一些本來是國小同學的人fb連絡 前陣子產 06/02 14:32
sillycloud :生一些口角 留在班上的學生就去跟討厭她的人說她不是 06/02 14:33
sillycloud :把內容用筆寫下來傳給其他不相干的人看 之後全班一 06/02 14:33
sillycloud :大票人開始在fb上唇槍舌戰 不雅言語、髒話嗆聲都來 06/02 14:34
sillycloud :問題是 去留言謾罵嗆聲約出來講的通通都不是最初的 06/02 14:35
sillycloud :當事者 而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迴圈) 06/02 14:35
sillycloud :你被反悔你不爽你譙 俺支持你 但我不會跟著去罵他 06/02 14:36
danieljaw :我覺得這一篇才是人之常情 06/02 14:37
einskeng :人之常情!!!生氣不代表可以罵人畜生... 06/02 14:38
sillycloud :講以直報怨是鼓勵你用正當管道讓他記取教訓 但不是 06/02 14:39
sillycloud :要我連帶著我的情緒去加入謾罵幹譙的一方 06/02 14:39
sillycloud :因為那樣就變成是我以怨報怨了 問題是我何來的怨?! 06/02 14:41
einskeng :S大說的就是我想說的,反悔的人事有錯但是不置於被用 06/02 14:42
einskeng :「畜生」這個詞招待~ 06/02 14:42
sillycloud :我認為反悔者被受害者譙天經地義 但被旁觀者用畜生 06/02 14:45
sillycloud :下地獄這種詞就顯得莫名其妙 該問先生你哪位嗎?! 06/02 14:45
sillycloud :還是介聘反悔的人對這世界做了多大的危害需要人人譙 06/02 14:46
danieljaw :在這邊我要唱比你高的高調很容易 但擁有同理心 很難 06/02 21:07
danieljaw :還是有人不小心被罵到了 所以無法以同理心看待這篇? 06/02 21:08
Griffey168 :不知道樓上的s大怎麼看酒駕撞死台大女醫事件 06/02 21:10
Griffey168 :你是否會罵酒駕者是"畜生"?"該下地獄"? 06/02 21:10
Griffey168 :還是堅持以旁觀者冷眼旁觀這件事嗎? 06/02 21:11
Griffey168 :堅持除了受害者家屬外,其他人不准罵酒駕者畜生嗎? 06/02 21:11
Griffey168 :我知道你會說這兩者根本不能比較,不能混為一談。 06/02 21:11
Griffey168 :酒駕者撞死一個人,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影響一個家庭 06/02 21:11
Griffey168 :反悔者剝奪了好幾個家庭盼望許久的團圓機會。 06/02 21:11
Griffey168 :別以為被反悔的人,來年就可以調成。 06/02 21:12
Griffey168 :每年參加介聘的人,調成的成功率35%左右而已。 06/02 21:12
Griffey168 :每年參加介聘的人,調成的成功率35%左右而已。 06/02 21:12
Griffey168 :反悔者和酒駕者對這個世界的傷害都是非常巨大的, 06/02 21:12
Griffey168 :只是一個傷害你會從新聞看到,另一個傷害不會。 06/02 21:12
Griffey168 :你堅持你的冷眼旁觀,我只能告訴你一句話...... 06/02 21:12
Griffey168 :It could happen to anyone of us. 06/02 21:13
einskeng :看到樓上的類比,不得不在噓一次...跌股 06/02 21:40
einskeng :所以以後小孩犯了錯,你也要罵他畜生,請注意一下比 06/02 21:41
einskeng :率原則好嗎? 06/02 21:42
ariesw :這時候又要搬出經典名言來啦~~~ 06/02 21:43
einskeng :還是說以後你犯個錯,全世界都可以指著你的鼻子叫你 06/02 21:43
ariesw :冷眼旁觀者 以後也不會有人站出來 幫 你 說 話 06/02 21:43
einskeng :下地獄,罵你畜生 06/02 21:43
ariesw :請問犯錯是無心或者有意呢? 怎能以小孩來類比?? 06/02 21:44
einskeng :我只問,請問反悔者犯了什麼法?有人可以答嗎? 06/02 21:44
ariesw :上文所列理由啼笑皆非 還能說是"小孩犯了錯"?@@ 06/02 21:45
einskeng :先說,我不是幫反悔者說話,只是這篇太過份 06/02 21:45
einskeng :不管小孩是有心還是無意,你可以指著他罵畜生嗎 06/02 21:46
ariesw :就是因為無法可管 才只能由得人失落責罵 不是嗎? 06/02 21:46
einskeng :哈哈~所以只是道德上的錯,這樣可以罵人畜生?? 06/02 21:47
einskeng :如果是陳述事實,甚至理性發洩,無可厚非,有必要用 06/02 21:48
einskeng :下地獄跟畜生嗎?? 06/02 21:48
einskeng :要為這篇護航的請回答我,這樣就可以罵人畜生嗎?? 06/02 21:52
ariesw :依您邏輯 罵一罵又犯了什麼法? 06/02 21:54
einskeng :刑法,公然侮辱~這已經有對特定對象了 06/02 21:57
einskeng :我不是要說反悔的人多無辜,而是這篇太誇張!!你懂 06/02 21:58
einskeng :這是比例原則問題!OK! 06/02 21:58
BurgessChen :這是什麼比例原則?einskeng你的行為= 局外人的慈悲 06/02 23:14
BurgessChen :不去批判反悔之人的道德瑕疵,反而指摘受害者的不是 06/02 23:14
BurgessChen :真是荒謬。以下類比,姑且不談事件嚴重程度與此文不 06/02 23:15
BurgessChen :同。我舉菲官方船射殺廣大興號船員,你現在做的事就 06/02 23:16
BurgessChen :像是怪罪受害者家屬破口大罵菲方加害者的行為。 06/02 23:17
BurgessChen :我清楚明白你沒有認為反悔的教師不可惡,但你花更多 06/02 23:18
EEma :諸位的討論,有點像支持廢死的人說他們的人權不可剝奪 06/02 23:20
BurgessChen :的篇幅來指適受害L版友,恕我說一句,你真公義。 06/02 23:27
BurgessChen :那廢死聯盟也是很荒謬,死的不是自己的至親之人,有 06/02 23:28
BurgessChen :何資格要求被害家屬原諒?要不要原諒也是被害家屬的 06/02 23:28
BurgessChen :的自由決定。剝奪他人權利者,沒資格談「對等」人權~ 06/02 23:29
BurgessChen :指摘。 06/02 23:36
BurgessChen :推Griffey168版友舉台大女醫者撞酒駕撞者之例。 06/02 23:38
BurgessChen :http://ppt.cc/3nPh 如有其他非受害者的第三方指責 06/02 23:40
BurgessChen :該酒駕者的行為時,請推文持「非當事人無立場發言」 06/02 23:41
BurgessChen :的某幾位版友快來責備那些罵酒駕的鄉民吧。 06/02 23:42
ariesw :並不覺得這篇有指明特定對象 應該是泛指吧~ 06/02 23:48
ariesw :e版友認為此事為小孩犯了錯也是滿奇特的想法... 06/02 23:51
BurgessChen :同意,此文主要泛指介聘反悔者~ 06/02 23:51
BurgessChen :教師都大人了,還有人說是小孩犯了錯。既然填了就是 06/02 23:52
BurgessChen :有意願去,而不是填了才說「是電腦選的」之類謬論。 06/02 23:52
ariesw :再者認為介聘反悔"只是"道德上的錯 真無言以對... 06/02 23:52
sillycloud :我直接簡潔回 如果被反悔者害到的老師需要連署幫忙 06/03 00:40
sillycloud :制定更佳的懲罰辦法 那我願意助一臂之力 同樣的事 06/03 00:41
sillycloud :酒駕等事若能用到個人微小力量的地方 更不需拒絕 06/03 00:42
sillycloud :今天我倡導的本就不是冷眼旁觀 而是支持受害者行動 06/03 00:43
sillycloud :很多版友一直沒注意到的是 我支持被害者的怨 06/03 00:45
sillycloud :而不是讓受害者的怨單純變成自己的怨來呈現 06/03 00:47
sillycloud :台菲事件是如此 酒駕事故亦如是 06/03 00:47
sillycloud :權利如果不靠自己去爭取 哭哭討拍又有什麼用呢?! 06/03 00:53
EEma :沒錯,台菲事件若不是引起公憤,政府大概也不會重視 06/03 01:00
ariesw :你用行動支持(行動呢?)有人用口頭安慰陪發洩 06/03 01:08
ariesw :到底又為何不可了...更何況現在是無行動啊... 06/03 01:08
sillycloud :是支持受害者行動 這差很大哦 06/03 01:09
ariesw :且一人不動受十年懲處(因為他甘願) 這是權利嗎?@@ 06/03 01:10
sillycloud :我覺得下面有一篇分享介聘反悔的文就超棒的阿! 06/03 01:10
ariesw :恩你覺得很棒 那L大陪罵 兩者又有何關... 06/03 01:12
sillycloud :既然這部分有問題又年年發生 為什麼不去完善制度呢 06/03 01:12
ariesw :您覺得呢... 就是因為道德問題又沒法吸收老師嘛! 06/03 01:14
ariesw :這就是無解的原因啊 只能加重懲處 跟哭哭討拍啊! 06/03 01:15
sillycloud :我不知道a大提我認為沒問題的事情該怎麼回 06/03 01:22
sillycloud :上面任何一篇破局的文底下推文哪篇不是多是支持呢? 06/03 01:24
sillycloud :L大這篇這樣的情緒是種同理心的呈現 但不適合由他po 06/03 01:27
sillycloud :尤其字眼上又容易被針對 以上表達完畢 僅來困阿~~ 06/03 01:28
BurgessChen :那麼sillycloud版友,可請您幫忙制定更佳的懲罰方式 06/03 01:46
BurgessChen :我相信很多版友會樂意為您的計劃書連署的。 06/03 01:47
BurgessChen :如ariesw版友所述,你所謂的行動支持(制定更佳罰則) 06/03 01:49
sillycloud :手殘又回來 之後不回了 請B大看看推文內容吧 06/03 01:49
BurgessChen :看了啦。就是希望你也幫忙出為制定更佳罰則出一份力 06/03 01:50
BurgessChen :啊~ 我知道你不是在坦護加害方。 06/03 01:51
BurgessChen :但受害者需要你所謂的行動。 06/03 01:51
ariesw :支持分很多種 為何一定要照你所說的走 而且也提不出 06/03 11:48
ariesw :更好的方案 懲處再重 不會怕就是不會怕 你還在"要用 06/03 11:49
ariesw :更好的反對方式" 就只能安慰陪罵 也要被阻止 好怪 06/03 11:50
ariesw :而且您說"我認為沒問題的事情"是甚麼? 我真看不懂 06/03 11:54
jianting :推萊卡大.. 06/03 19:17
einskeng :笑死人了~如果所謂的聲援就是罵人畜生?跟下地獄? 06/03 19:24
einskeng :沒人說不要讓反悔的人受懲處,但是懲處之一絕對不是 06/03 19:26
einskeng :被罵畜生,被罵下地獄!不敢相信推這篇的人是人師 06/03 19:27
einskeng :我絕對贊成用理性的方法爭取讓反悔的人受懲處,但這 06/03 19:30
einskeng :一篇的方式絕對不是正確的處理方法 06/03 19:31
einskeng :還有~我支持死刑!但是不代表你可以對死刑犯丟石頭 06/03 19:32
einskeng :我覺得 BurgessChen想法有問題,我並沒有聲援反悔者 06/03 19:34
einskeng :我也沒有用道德批判介聘失敗者,我只是針對這篇的行 06/03 19:34
einskeng :為發言,這一篇已經逾越了該有的分紀 06/03 19:35
einskeng :換句話說!我批的是發這篇文的人!!! 06/03 19:36
einskeng :一個一天到晚批別人是畜生、雜碎的人 06/03 19:37
einskeng :看了之前的文,我就稿不懂為啥會有人,推罵學生為雜 06/03 19:38
einskeng :碎的文章! 06/03 19:39
BurgessChen :ein我覺得我尊重你的想法,但我不會說你的想法有問題 06/03 22:04
BurgessChen :沒有人推文是贊同罵反悔者是對,不知你的推論從何而 06/03 22:07
BurgessChen :來? 06/03 22:07
BurgessChen :我頂多是回文不贊同你的想法。 06/03 22:09
BurgessChen :就如我推文而言,你沒有聲援悔者,道理上這是應該的 06/03 22:11
BurgessChen :但你花了極大篇幅批判L版友,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06/03 22:12
BurgessChen :對於反悔者與被反悔者你的立論篇幅明顯比例就是後者 06/03 22:13
BurgessChen :高。你可以檢視本文推文,你對反悔教師檢討的篇幅有 06/03 22:13
BurgessChen :多少? 另外,從沒人說罵別人雜碎是對的,不要搞錯了 06/03 22:14
BurgessChen :另外你說此篇逾越了該有的分紀,是因L罵人畜生、雜碎 06/03 22:16
BurgessChen :或是因為他非當事人?如是前者,你認為逾越分紀,別 06/03 22:16
BurgessChen :人不見得作如此想;如是後者,你我都是第三者,才都 06/03 22:17
BurgessChen :是大大地逾越分紀。 06/03 22:17
BurgessChen :最後,你還想說什麼?原因兩者皆不是? 06/03 22:18
danieljaw :請示範何謂理性發洩?請告訴我們這篇攻擊到了哪個特定 06/03 22:20
danieljaw :對象?請讓我知道你還有多少高調想發?就執著在用詞上 06/03 22:21
danieljaw :可以講這麼多 你的噓文很理性嗎?自己檢視一下喔 謝 06/03 22:22
BurgessChen :所以我說他是「局外人的慈悲」嘛。 06/03 22:23
BurgessChen :罵人畜生是不對的,無庸置疑,但就連法律也講求前因 06/03 22:24
BurgessChen :後果。就跟你談法律吧,刑271普通殺人罪,處死刑, 06/03 22:26
BurgessChen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273義憤殺人罪,處 06/03 22:27
BurgessChen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因受激殺 06/03 22:28
danieljaw :與其說支持罵畜生 不如說 我可以理解他罵畜生的心情 06/03 22:28
danieljaw :我自己當然是不會這樣罵 但同理心 不也是老師該具備? 06/03 22:28
BurgessChen :人和普通殺人量刑尚且不同,乃考慮犯者動機、原因。 06/03 22:28
danieljaw :你對學生的行為有同理心 代表你會去做同樣的事嗎? 06/03 22:29
BurgessChen :今日純粹罵他人雜碎等語,是錯的,但這跟受激後而罵 06/03 22:30
BurgessChen :本質上容有不同。但法律並未除罪化義憤殺人罪,就是 06/03 22:31
BurgessChen :因為,殺人即是錯的,不管原因如何,但量減刑則可從 06/03 22:31
BurgessChen :內外在因素去考量。 06/03 22:32
BurgessChen :致此,我不會驟下定論說罵人是錯的,而會了解背何原 06/03 22:33
BurgessChen :因為何。 06/03 22:33
BurgessChen :修正:我不會只說罵人者是錯的,而會去了解背後原因 06/03 22:33
BurgessChen :就好比今日兩學生發生細故,A罵B畜生,是起因於B挑釁 06/03 22:35
danieljaw :我看到您用二分法思考 真正有做到不理性的最佳示範 06/03 22:35
BurgessChen :我不會只罰A, 對B也做適當處理。 06/03 22:35
BurgessChen :我覺得daniel版友說得很好,同理心是老師該具備的。 06/03 22:36
BurgessChen :我不會支持罵人的行為,但我可以理解他這樣做的心情 06/0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