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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QLW51 中央教師申評會/常見 Q&A/私立學校訂定教師於聘約期間中途離職之賠償條款,其正當 性如何?若教師不依約賠償, 學校是否得據以不發給離職證明? 一、 依契約自由原則,私立學校與教師間聘約得自行訂定賠償條款,惟學校與教師間聘 約通常為定型化契約,該條款若有顯失公平或違反誠信原則的情況,則為無效。 二、 查本部94年5月5日台技(三)字第0940041097號函,離職證明之發給係以教師依法 離職為前提,參酌本部94年10月21日召開「探討學校抑發教師離職證明適法性及處理原則 」會議決議略以:學校對於未付清賠償、違約金之教師,得發給服務或年資證明,並得於 該證明書上註明未履行之義務。 三、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之相關服務年資證明,不以離職證明為限,私 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係指導性質之規範,爰教師得要求原任教學校發給服務 或年資證明,以作為教師升等年資及敘薪之參據。 四、 學校教師離職時或離職後隨時得請求原服務學校發給服務證明文件,此為離職教師 之權利,與教師是否違約離職、是否須對學校損害賠償係屬二事。選擇職業是憲法保障之 自由,若該教師決定離職,學校自應開立服務證明,不得以不開立服務證明為手段妨礙教 師選擇職業之自由。 離職證明書相關問題之討論 作者:陳金泉律師 http://www.kcchen.com.tw/download.php?file=20121204-113100.pdf 此為上文的註01 「離職證明書」乃一般勞工所使用之用語,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條文稱「服務證明書」, 工廠法第三十五條則稱「工作證明書」。 ※ 引述《wc9935 (天翼之間)》之銘言: : 版上各位大大好 : 小弟的朋友最近發生了一些問題 : 因為校方的態度強硬 所以我的朋友也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 : 我朋友之前是在南部的學校擔任正式教師 : 是去年剛考上 今年想外考去其他縣市(因準備結婚) : 但因為學校有放風聲說會檔 : 所以他一直等到要考的縣市簡章出來 : 才跟校長講(時間點在6月底7月初) : 校長(是代理校長)的態度是就去考,考上"再說" : 之後朋友很幸運的進了複試(校長也說"再說") : 也順利考上(校長說報到"再說") : 現在報到完(新學校教評會已通過),要來請校長開離職證明 : 校長不願意開,說一切以新校長(8/1上任)為主 : 但我朋友因為有先知會人事主任 : 人事主任就拿校長的章蓋了離職證明 : 並傳真副本給我朋友(因為他當時不在原學校) : 校長知道了就很生氣說要告人事主任偽造文書 : 並把正本銷毀 : 中間其實是三方溝通不良 : 我朋友跟人事說他有知會校長他要去考試(事實上真的有知會) : 人事"好像"以為這就是校長同意他去考的意思 : 所以就自己開了離職證明給他 : 現在校長不開離職證明,我朋友說那就他辭職 : 校長就說要開教評會,教評會通過才讓他辭 : 而且就是要讓他這年的年資不算 : 所以他現在很苦惱 : 當初報考的時候 要附報考同意書 : 因為校長說他不開 : 所以考試時我朋友就沒有在經歷上寫上在原學校任職的事 : 校長現在就咬這點說你自己都不承認,我為什麼要幫你承認 : 現在我朋友有幾點疑惑,希望綁上大大能夠解惑 : 1.學校可以不開離職證明給我朋友嗎? : 2.教評會有權利不讓我朋友辭職嗎? : 3.當初考試程序裡,我朋友有任何瑕疵嗎? : (有請點出來,畢竟長一次經驗) : 4.會不給年資嗎? : (因為我朋友是去年新任,聘書是一年一聘, : 如果是我朋友主動不接新一年的聘書,應該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 5.現在我朋友可以怎麼做?(申訴?) : 我知道我朋友在要決定去報考時知會的時間有點慢 : 也沒有拿到報考同意書,所以有理虧的理由 : 但法律上應該是站得住腳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32.83
wc9935 :謝謝大大的資料,請問一下,公校私校都一樣嘛? 因為 07/23 19:04
wc9935 :的原學校是公立,而大大的案例是私立? 07/23 19:05
wc9935 :朋友 07/23 19:05
jollic :關於私校的條文僅只有第一點,樓上不用顧慮了 07/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