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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shfox (恩嗯嗯)》之銘言: : 首先感謝各位幫忙,菜小弟已經把之前學生撿到的零錢, : 上簽給校長,繳入學校捐贈興學專戶了 : ------------------------正文開始------------------- : 小弟在桃園某國小服務,關於導護補休的規定,想請教大家 : 首先我們學校並沒有主張不站導護的老師,所以以下的討論都以補休為主 : 我找到的補休規則是,"值勤滿乙周,得於6個月內,補休0.5日" : 想請問問題如下: : 1.值勤滿乙周的定義,是以實際值勤滿5日,為原則嗎? : 那新學期8/30開學,只站一天,就不算1周,算一天?? : 2.以此類推,如果執勤滿4天、3天、2天、1天呢??補休時數個為何?? : 以上問題,如有公文佐證最佳,感謝各位^^ 小弟服務於臺南市 謹於此分享本校的作法 (但還是請您訂定導護補休規定,於行政及校務會議上討論通過尤佳) 原則上值勤滿乙週是實際值勤滿5日為原則 值勤週若遇國定假日、補假,該日仍算值勤日(因為不可抗力) 導護教師若公假或事假無法值勤,由代課教師代理值勤 週五中午交接由下一組擔任(導護值勤期間為週五中午至下週五早上) 今年4月分本市來文已放寬得以"時"為補休單位 超出或未達1小時部分不予採計(ex.值勤僅站滿50分鐘不予計算時數,站滿75分鐘 僅採計1小時,其餘畸零時數不予採計) 本校先前"值勤週期間公假超過1日或請事假即該週值勤不予計算補休" 之規定即不適用 另貴校導護值勤時數計算(小弟指的是各時段值勤算多少時間)應先定義 且貴縣教育局或人事處是否對導護補休部分進行釋義則不得而知 建議您可請貴校人事詢問之 再者,導護補休牽涉到請假,也請您與人事討論如何執行較佳 因此,就上述規則,如本校發生上述1.2之情形,本校作法如下: 1.8/30(五)為開學日,由於週一至週四仍屬假期,因此該週導護仍需視為 值勤一週(以0.5日為補休單位)or值勤一日(週五值勤算多少時間) 2-1值勤滿4.3.2.1日作法同1. 惟該週值勤不滿五日之原因仍須釐清(不可抗力、公假或事假?) 2-2補休時數仍請您定義之,方可進行計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63.252
iamhsg :有分享有推~ 08/21 18:15
fishfox :感謝分享^^ 08/2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