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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 大學教授都會把自己放大放大 碩班時候 有在系所上當兼職行政助理 主要負責系所評鑑的前置作業 偏偏真正評鑑時間時,我已經去實習了 那時系所上缺人手幫忙 所以大頭希望我那兩天請公假回來幫忙 一開始還是「口頭」上打給我,要我跟去跟實習學校講一聲 當然 請公假一案,到教學組長哪邊就被打槍 最後來是以系所名義發公文給實習學校 大致內容就是: 說我實習前是評鑑事務的負責人 所以很需要我在場.. 請實習學校務必通融讓我可以請公假2天 最後才讓學校勉強同意的。 現在再想想 這用「公假」好像也怪怪的。 但當時只是實習老師 所以請假事由也應該不是很嚴謹吧 所以 最好還是由「系上」發公文,或給證明書會比較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93.230
candydream :推 若是在我服務的學校 根本不理大學發來給公假的文 03/05 22:44
candydream :只承認縣府發來的公文及公告 因為請公假涉及到排代課 03/05 22:45
※ 編輯: maybetodo 來自: 114.27.193.230 (03/05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