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tcba :網址好像錯了 04/12 08:20
謝謝 拉動到網址 已更正
推 maybetodo :拿87年的文管103年的學生 04/12 08:23
→ PtBiker :有更新的法條可以拿出來講嗎? 否則87年又如何? 04/12 09:24
在教師的權益保障
不讓教師因為管教而踩到線的官方論述很少
推 maybetodo :你太嚴肅了,不然這樣說好了,拿明代的劍斬清朝的官 04/12 10:36
還沒改朝換代吧 日期上的字是還是中華民國捏
不過 還是一樣的理由 我還沒找到討論保護教師管教權更新的文件論述
推 maybetodo :87年沒這麼多怪獸,沒0體罰,家長多數站老師這邊 04/12 10:38
嗯!就是如M大所說,87年那時的社會氛圍下
教師不知道這樣的規定,對學生校外違規行為處罰下去,家長可能不會說甚麼
現在嘛... 教師應該都知道管教學生前要先自保
所以 我認為教師們更該知道有這樣的規定
推 maybetodo :所以我還是希望教育當局,訂出符合現實的管理辦法 04/12 10:40
我也是希望教育部有肩膀一點
只是從一個教師出國的規定上就能知道
教師被當成公務員錯誤對待(得報准才可出國)教育部卻不主動修正一事來看
(此事在工會成立後,經工會不斷爭取下已修正)
教育部根本不在乎教師的權益被侵害
推 cochon23 :校內就管不完了,還想管到校外去?要管你自己去管。 04/12 12:07
嗯 會吃力不討好 萬一真的遇到怪獸家長 還會看到校方推責任
(個人服務學校的真實事件:出了上社會新聞的事,校方把該導師只給同事的家中市話號碼
報給記者,校長主任全閃一邊躲起來)
推 tacomake :交大校長向警道歉:「沒有把學生教好。」 04/12 12:08
推 tacomake :交大學生回嗆:「對不起!我們沒把校長教好!」 04/12 12:12
這兩句我就不是很懂T大要表示的意思了
不過大學生應該是另當別論 應該也不會有人要求要教授處理大學生的校外違規行為吧
※ 編輯: plancklin (1.171.25.88), 04/12/2014 14:04:53
推 xcht :如果87年到現在都沒新的出來 那自然是以87年為準 04/12 15:28
推 vesia :學生的閒事管不管都動輒得咎,像人本那樣才明哲保身 04/12 16:43
→ vesia :所以人本其實是時代的先驅 04/12 16:44
推 phterm :校外的事還是回歸法律來處理吧 04/12 16:48
推 yianhua :校外不處理,名聲爛,減班,超額,跟飯碗有關@@ 04/13 01:39
當年因為我拒接升學班 也反對為升學重新編班 敝校某任校長也是以這些話嗆我
結果那一年不分班只跑分組 考試成績&錄取人數都沒少(還比上一年多)
隔年班級數還增二
所以別被這種話術騙了
教師將校內的教學本務做好才是首要
校外的部分則要讓家長知道關心小孩的學習那是家長的責任
親師各有其責 各負其責 這樣才會雙贏
※ 編輯: plancklin (1.171.25.88), 04/13/2014 04:17:37
推 YOPOYOPO :混教師版這麼久,每次看plancklin這種認真一樓一樓回 04/13 11:53
→ YOPOYOPO :推文的精神就讓我致敬。比某些射後不理好多了。 04/13 11:53
推 yianhua :校外事件,文內有說上下學仍要處理,校風跟升學都重 04/13 14:00
→ yianhua :要 04/13 14:00
嗯...如果你多看一些教育部商請大學教授/學者專家做的研究
你就會發現這些被商請者講話是不敢得罪教育部的
比方文中說的上下學時段這個 語焉不詳 只有兩行
說理又說不太通 這個你就要先懷疑
然後你看下一段 突然就可以講很多道理
你就知道寫作者也是要賣邀請人面子 總不能明著打教育部的臉...
另外在處理和懲處這裡似乎有點誤會...
學生校外無關學習的行為老師可以是當關心一下,但不要懲處,站不住腳
教師觀察到學生校外行為以影響校內學習成效OR學生之間的相處 要處理是OK的
如果沒有影響到校內學習的行為 個人認為【懲處】會有讓老師裡外不是人的疑慮
(當然教師要輔導 開導 或說處理,不懲處是OK的)
比方說以前敝校的校規中有條:學生校外偷騎家中機車,校規是記小過處分
我就覺得這個懲處有危險 經不起家長的質疑
與其等到家長來質疑而站不住腳,不如就不要懲處這樣的行為
至於上頭那一段我所提的升學 我漏提了細節
當年學校到國三才要重新分班(不是跑分組),明擺者違抗教育部的規定
還要我們導師群自己推派誰放棄自己帶了兩年的導師班去接升學班 當然反彈很大
...
我反對把班經/教學好的師資全部都壓在升學班,然後其他班分不到
如果是反過來 學習表現好的學生的班由不那麼強的教師任教
學習表現需要協助的學生的班由班經/教學好的老師去任教
這我反而會贊成了
我認為 升學不該是一少搓人全拿走教學資源,不是少數人才有升學的需要
而是大家都要得到教學資源的合理公平分配
推 zamp :推,用心令人尊重。 04/13 14:52
推 NEWAZEL :都老面孔了,辛苦啦!87年後如果有更更新的資訊也請 04/13 19:02
→ NEWAZEL :樓上那位提年代的版友告知 04/13 19:02
謝謝各位的打氣 ^^
我打這一篇 一直在做的那些
也就只是想讓老師多知道一些保護自己的動作
熱心熱血的教學才能長久
※ 編輯: plancklin (36.230.129.23), 04/14/2014 03:49:39
推 chen2323 :推你認真 04/14 08:56
推 lockshadow :推P大 04/14 09:27
謝謝
推 yianhua :校規懲處現在義務教育有點雞肋,唉,教育部真的,, 04/14 14:55
→ yianhua :, 04/14 14:55
現況變得有點糟糕
據說因為隔壁縣的學生升學計分在校規一項幾乎拿都滿分
結果上頭希望老師減少以校規懲處...
(這跟要求交通警察不要開紅單都用勸導 還希望交通秩序會好一樣扯)
※ 編輯: plancklin (36.230.132.209), 04/16/2014 00: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