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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陳年舊事 只是今天無意間突然想到罷了 我是2004年的時候實習的一年舊制 那時候因為有老師病假 所以我和另一個實習老師 兩個人就多了1~2個班不等的課務 當然 有錢領 而且任課老師的確是我們兩個的名字 我想問的是 1. 有授課事實又有課表 應該是要保勞保的吧? 2004應該是舊制勞保 請問自然人憑證看的到嗎? 我今天看 看不到我有這筆投保記錄~~ 2. 雖然這筆勞退金有和沒有一樣 不過我當時應該是要被保的吧? 有疑問該問誰啊?勞保局嗎? 話說 我學生時期打過的工 似乎沒一個有被保勞保的...至少在自然人憑證裡 一筆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7.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0239791.A.FD1.html
KaoCheng :97年一月一號以後 才適用臨時進用人員 05/1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