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ching : 應該先思考究竟需不需要導護的工作,意義何在,才去 09/13 01:02
→ doching : 思考該由誰站。若需要,為什麼是行政承擔?若不需要 09/13 01:02
→ doching : ,為何堅持? 09/13 01:03
→ doching : 行政不是公務員,大家都是老師,在不同位置教育 09/13 01:03
→ doching : 另一思考是為什麼需要教師兼行政 09/13 01:04
推 monkeydrufy : 當然有!不懂困擾在哪@@導護媽媽也沒交通專業,照站 09/13 01:05
導護媽媽可以為什麼有交通指揮權?法源何在?
→ monkeydrufy : 就不過是站著揮揮旗擺笑臉擋個車,非常簡單阿 09/13 01:05
打針也很簡單
→ monkeydrufy : 學校有需要老師站一定是人手不足,幫個忙而已呀 09/13 01:07
每個會教書有熱誠的家長都進教室幫老師教也可以?
→ plancklin : 導護媽媽不會因為導護疏失成立業務過失傷害... 09/13 01:13
沒錯,因為他們不是在執行業務,老師呢?
→ plancklin : 還有社會風氣很怪異得對教師超級高標要求 09/13 01:14
→ plancklin : 包括和解金額也是超級高標要求 09/13 01:15
→ monkeydrufy : 擔心太多啦!導護媽媽真出事想必也有法律責任要負滴 09/13 01:15
法治不是主觀擔心不擔心的問題
→ plancklin : 不過我不喜歡元PO文意中好像推給國中老師就可以... 09/13 01:15
→ plancklin : 看過的實例太多了 家長對加害學生的家長要求金額低 09/13 01:16
→ plancklin : 對國賠對教師要求卻超級高(一開口就快600萬) 09/13 01:17
國中國小老師是不是應該站導護也有爭議,一樣沒有法源。
可能我用語不好,倒不是覺得應該推給國中老師,而是我單純想知道他校運作狀況。
→ monkeydrufy : 真心覺得擔心這還不如擔心小鬼在學校摔倒比較實際XD 09/13 01:19
→ newstring : 我是單純想知道有沒有案例是高中老師去站導護,目前 09/13 01:20
→ newstring : 沒有看到答案。 09/13 01:20
→ monkeydrufy : 有啊!!!所以我才說不懂為啥想這麼多XD
有是哪個學校?如果願意提示校名,希望慷慨指教,感謝。
09/13 01:21
→ newstring : 希望能請教是那些學校,我想了解實務狀況。願指教 09/13 01:25
→ monkeydrufy : 全校國高中專任輪,一學期站兩個禮拜,早上和放學 09/13 01:28
→ monkeydrufy : 會有導護媽媽、教官、交通隊同學協助,很輕鬆阿 09/13 01:28
→ monkeydrufy : 除了要特別早起7:10到,晚一點點5:20走以外,沒啥難 09/13 01:29
又來了,輕鬆與否跟有資格做或應該做是兩回事,很難懂嗎?
→ newstring : 我覺得是不是有人把簡單當成資格? 09/13 01:31
→ newstring : 9成以上的人都覺得小學課程簡單,所以都能上台? 09/13 01:31
→ newstring : 而且目前為止我還是沒看到答案 09/13 01:33
→ monkeydrufy : 啊? 我認真覺得原po真的想太多了XD 不如規劃國慶連 09/13 01:33
→ monkeydrufy : 假去哪玩耍吧~~~潛水、生存遊戲、輕旅行都很不錯喔 09/13 01:34
假日計畫非本討論區範圍。
→ newstring : 哪個學校高中老師站導護,您是不願說了? 09/13 01:35
→ monkeydrufy : 為什麼要說咧?哪所有差嘛?全國一定好多間喔,睡吧~~ 09/13 01:37
.........
※ 編輯: newstring (1.34.5.16), 09/13/2014 01:49:40
→ newstring : 台灣社會沒有法治精神,教育工作者要負很大責任。 09/13 01:55
※ 編輯: newstring (1.34.5.16), 09/13/2014 01:56:33
→ fireken : 為什麼國中小老師要站導護?為什麼幼稚園老師要站 09/13 04:43
→ fireken : 門口接小孩?為什麼你要逼問版友? 09/13 04:44
→ fireken : 為什麼你不去問行政院長、教育部長、警政署長? 09/13 04:45
→ fireken : 為什麼你覺得導護媽媽有交通指揮權? 09/13 04:46
→ fireken : 為你不知道導護是依據交通號誌而非控制交通號誌? 09/13 04:47
→ fireken : 為什麼你不知道交通事故是肇事者的責任而不是監察 09/13 04:48
→ fireken : 者的責任? 09/13 04:48
→ fireken : 另外,為什麼你覺得打針很簡單? 09/13 04:49
→ plancklin : 剛剛查了些資料 修正一下 即使是志工的情形 也可能 09/13 04:49
→ plancklin : 成立業務過失傷害 09/13 04:49
→ plancklin : 另外給原PO 等到你自己被傷害了才要了解法規 09/13 04:49
→ plancklin : 平時真肯花時間蒐集&了解這些法規嗎? 09/13 04:50
→ plancklin : 你真的願意在校務會議堅持這些法規&被行政黑掉 09/13 04:51
→ plancklin : 然後在公務分配上【優待】你的話 就開始找法規吧 09/13 04:52
→ kings0904 : 簡單來說不就是不想站導護不是嗎 09/13 05:47
→ plancklin : 給樓上K大,如果【我說】你有義務去做OOO事務並負其 09/13 06:08
→ plancklin : 相關法律責任,你會怎麼想? 09/13 06:08
→ plancklin : 所有教師(含原PO)本就有資格拒絕不法指派的校外導護 09/13 06:18
推 wlmily : 原PO好兇喔Q Q 09/13 06:35
推 ramonnoki : 敝校是教官在協助 09/13 07:19
推 guojj : 高中都是教官在幫忙處理 09/13 08:40
→ plancklin : 公文解釋過 教官一樣不是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之人 09/13 08:46
推 waterpoise : 不懂原po為什麼要對推文的版友這麼兇 是又不是版友 09/13 09:17
→ waterpoise : 叫你去站的 對這制度有意見 應該去跟學校 教育局 09/13 09:17
→ waterpoise : 教育部 之類的反應吧 09/13 09:17
推 waterpoise : 真要說有交通執法權的只有警察 你若認為老師不該擔 09/13 09:19
→ waterpoise : 任這任務 可以建議所有學校都申請交通警察來幫忙做 09/13 09:19
→ waterpoise : 導護 09/13 09:19
推 ciass5 : 所以依你的高見要由誰來站? 警察嗎? 人力一定不夠的 09/13 09:22
→ ciass5 : 教官嗎? 他們也沒有交通專業啊 所以 你推薦誰呢? 09/13 09:23
→ plancklin : C大的話是問我還是問原PO? 09/13 09:52
推 monkeydrufy : 哈哈,原po還好啦!就是想找法律正當理由不站而已 09/13 09:53
→ monkeydrufy : 我是覺得幹嘛計較那麼多,又不是啥艱鉅麻煩的工作 09/13 09:54
→ monkeydrufy : 可能我想得比較少,所以站在幫忙的角度站得很開心 09/13 09:54
→ monkeydrufy : 其實若跟學務處教官室提出堅持不站,相信沒問題! 09/13 09:56
→ monkeydrufy : 但我覺得何必咧~~~互相幫忙看看學生過馬路很不錯阿 09/13 09:56
→ plancklin : 如果有個老師因為兼行政+超鐘點 對於學生作業的批改 09/13 10:11
→ plancklin : 無暇周全 故而請課業較優的學生批改 合理嗎? 09/13 10:11
→ plancklin : 教師可主張時間人力不夠 故找學生批改作業為合理嗎? 09/13 10:13
推 wlmily : 幫忙是不錯,但如果真的不幸有意外發生的時候,責 09/13 10:13
→ wlmily : 任追究到自己身上該如何是好Q_Q 09/13 10:13
→ plancklin : 依現行法令 只有教師自己吞下去這種結果 09/13 10:14
→ monkeydrufy : 還真別說,真看過專任請小老師幫忙改作業給小禮物的 09/13 10:20
→ monkeydrufy : 到是看小老師跟同伴邊改邊笑~我想真不願意幫老師不 09/13 10:21
→ plancklin : 可是不能說學生樂意,因此將作業批改交由學生負責為 09/13 10:22
→ monkeydrufy : 會強迫啦~合理與否我到覺得是看當事人心態決定 09/13 10:22
→ plancklin : 合理做法吧 09/13 10:22
→ plancklin : 個人不能接受教師以其他獎勵使學生有意願批改作業後 09/13 10:23
→ plancklin : 將批改作業的行為交由學生負責視為合理 09/13 10:24
→ monkeydrufy : 哈哈,還有直接全班交換改統一對答案收回蓋章 09/13 10:32
→ monkeydrufy : 只是做法的不同,別強迫造成對方困擾都還能接受啦 09/13 10:35
推 ciass5 : 我是問原po啦! 09/13 10:35
推 chenwenjen : 現在是法律上老師沒有指揮交通權力,但是社會要求老 09/13 10:50
→ chenwenjen : 師要做,你堅持不做就會讓其他人多做而已。變通方式 09/13 10:51
→ chenwenjen : 請學校安排在有號誌的地方站,那就不用指揮交通,只 09/13 10:52
→ chenwenjen : 要看學生有無遵守交通號誌。 09/13 10:53
推 jimmy78919 : 原po 一直問有無法律根據 感覺少了人情味 09/13 11:15
→ jimmy78919 : 若有疑問 可以請教校內老師 總會有答案吧! 09/13 11:16
→ jimmy78919 : 若真要求法律依據, 您是否知悉教師薪資無法源依據? 09/13 11:17
→ plancklin : ch大 為何一個本就不需教學專長的教師去做的事務 09/13 11:36
→ plancklin : 你認為教師不去做是增加別人的負擔(多做)? 09/13 11:36
→ plancklin : 再者,你為何認為只要有交通號誌,教師就可去導護 09/13 11:38
→ plancklin : 如果我是用路人,我告導護教師沒有約束好學生遵守 09/13 11:40
→ plancklin : 號誌導致我撞上他呢? 09/13 11:40
推 share777 : 推P大~上次研習主講人也說,這樣老師會有事.... 09/13 11:47
→ share777 : 所以若是老師去站導護,但沒阻止學生衝過去馬路上 09/13 11:48
→ share777 : 老師也要負責任喔..... 09/13 11:49
→ share777 : 但個人猜測:若是運氣好出手把學生攔下來 09/13 11:50
→ share777 : 導致學生跌倒或受傷,老師又要等著被告了..... 09/13 11:51
→ share777 : 所以站導護的老師被告的風險......唉 09/13 11:53
→ share777 : 未來缺錢的家長只要叫小孩衝出去導護的馬路上被車撞 09/13 11:54
→ share777 : 就可以告老師等著收錢了 09/13 11:55
→ share777 : 若是被老師強力攔下來,經過一番拉扯 09/13 11:56
→ share777 : 也一樣可以告老師等著收錢啦~ 09/13 11:57
→ share777 : 老師們在這種情況下還是要『熱心』的去站導護嗎? 09/13 12:00
推 Leika : 完中專任 很多都跟國中部專任一起站... 09/13 12:05
→ Leika : 事實上 除了校門口 不分高國中 都不該站了 09/13 12:05
推 peipei0919 : 台南某完中也是排代課老師站導護 09/13 12:07
推 xcht : 導護媽媽沒有交通指揮權 09/13 12:08
→ xcht : 他也沒有在指揮交通 他只是跟著號誌在揮旗子 09/13 12:08
→ xcht : 重點在於 在有導護老師在的情況下 09/13 12:08
→ xcht : 會使得駕駛人有所顧忌 藉此降低意外發生率 09/13 12:09
→ xcht : 也使得中二學生不會亂衝馬路 09/13 12:10
→ xcht : 至於駕駛人控告導護的問題 我也很想知道 09/13 12:10
→ xcht : 期待第一個判例出現 09/13 12:10
→ plancklin : 給樓上X大,早就出現過了,只是我當年沒有留下資料 09/13 12:20
→ plancklin : 那時我還沒開始有存判決的習慣 09/13 12:22
→ plancklin : 那時有導護老師被駕駛人控告太慢放下導護指揮旗幟 09/13 12:23
→ plancklin : 導致他煞車不及撞到學童,教師敗訴業務過失成立 09/13 12:23
推 ottokang : 判決書查一下吧 09/13 12:29
→ monkeydrufy : 特殊案例總有嘛~之前幫助玻璃娃娃結果摔了也被告阿 09/13 12:29
→ monkeydrufy : 也沒有規定要幫助人,但總不能因此就怕到不幫助人啦 09/13 12:30
→ monkeydrufy : 學生、學校有需要,想幫就幫,不幫就勇敢拒絕哩 09/13 12:31
→ monkeydrufy : 反正既然沒法律規定,想要保障自己就霸氣拒絕! 09/13 12:32
→ monkeydrufy : 學校也不能如何。只是難怪有人覺得社會冷漠 09/13 12:33
→ plancklin : 就請OTTO大您撥空查一下吧 我手邊只有某老師的網誌 09/13 12:43
→ plancklin : 提及此一事件 09/13 12:43
→ plancklin : 懶得查了 09/13 12:43
→ plancklin : 這裡頭有種很奇怪的邏輯 我被不當侵權還要我找證據 09/13 12:44
→ plancklin : 才能反抗 這要求也太奇怪 09/13 12:44
推 ottokang : 給一下網誌 09/13 13:02
推 izna : 不指揮交通 站在校門口當活體銅像其實更累... 09/13 13:14
→ plancklin : 累是一回事 法律責任沒必要亂扛 09/13 13:15
→ plancklin : 另給OTTO大 你要的網誌網址我補充於底下我PO的文中 09/13 13:16
→ plancklin : 社會冷漠不怪濫告之人 怪原本熱心付出之人? 09/13 13:29
→ plancklin : M大的見解也太奇特,要不M大同意簽署承擔教師執行 09/13 13:30
→ plancklin : 校外交通導護的法律責任與金錢負擔的法律文件, 09/13 13:31
→ plancklin : 好讓教師勇於助人,社會不再冷漠 09/13 13:32
推 ex42r1 : 敝校完中,原本全校含專任都輪站導護 09/13 15:40
→ ex42r1 : 前兩年在教師會提案於校務會議中 09/13 15:41
→ ex42r1 : 通過教師不站導護。由教官和交警負責 09/13 15:42
推 xcht : 相關資訊太少無法找判決書 請plancklin大提供網誌 09/13 15:44
推 ex42r1 : 而且還撤了多個導護崗位只剩校門口 09/13 15:44
→ plancklin : 該網誌連結我已放於下一導護文當中(敝人所PO文) 09/13 16:05
→ plancklin : 該判決文我也是因為欠缺縣市相關資訊故無從找起 09/13 16:07
推 iris0108 : 敝校完中 我是高中部老師 全校老師都要輪 09/13 16:15
→ iris0108 : 山上小學校雖然有警衛與教官 還是需要輪站導護 09/13 16:15
→ iris0108 : 因為有好幾個校門 昨天才剛結束值週 09/13 16:16
推 iris0108 : 大馬路的還是教官站崗 其他民宅小門才是由老師站崗 09/13 16:20
→ ghostjay : 結論 教師不需站導護 請教育部發公文比較快 09/13 16:34
→ ghostjay : 寄信給教育主管單位 或打電話 會比較有用 09/13 16:35
→ plancklin : 教育部早己解釋過了 09/13 16:38
推 cestmoii : 只陳述事實:本校完全中學,目前國高中老師都有分配 09/13 17:12
推 cestmoii : 到站導護~ 09/13 17:14
推 curran : 高中不知道,但是完全中學應該會有。 09/13 22:22
推 curran : 其實怕被告的話,就是完全不指揮,目送學生自己過 09/13 22:24
→ curran : 馬路就好了。 09/13 22:24
→ curran : 不然就是學生過馬路的時候喊一下注意安全。不要揮 09/13 22:25
→ curran : 旗子,不要檔車子,不要命令學生拉條子,讓他們依照 09/13 22:26
→ curran : 平時訓練的模式自己去拉。 09/13 22:26
噓 forefinger : 不想做直說就好了...何必 09/14 00:26
推 peterball : 何必噓呢? 09/14 01:39
推 smillface : 敝校完中全校輪導護,但一學期只站四次校門口歡送 09/14 20:58
→ smillface : 學生放學,小孩也大都知道如何安全回家 09/14 20:59
推 lockshadow : 某板友嘻皮笑臉的,等到遇到事情就知道嚴重性了 09/15 14:17
→ meiow : 先去查你們校規或規定吧 查一下不難 自己做一下功 09/15 21:13
→ meiow : 課吧 我們國中小都是有這規矩專任要排導護 另外出 09/15 21:13
→ meiow : 事了人家要告你就是要告 不如去保險比較有用(好像現 09/15 21:13
→ meiow : 在有這種險) 不會因為有法源就不告你 09/15 21:13
→ plancklin : 不是因為告不告 是因為有法源才可適用國賠不被放生 09/22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