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cht : 幸好這邊寫最高法院定讞是校方要賠 09/21 22:50
是我忘了說 該案的確是被判國賠成立
我主要要表達的是教師依學校指派做事 校方答辯還把教師"放生"
推 arsa : 案件會到法院就表示,被害人未提國賠,或國賠不成 09/21 22:55
→ arsa : 立。 09/21 22:55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21/2014 23:11:17
→ xcht : 學校賠算是國賠嗎??? 09/21 23:11
是 學校是這件事的國賠義務機關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21/2014 23:12:09
補上國賠法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21/2014 23:13:29
→ URDMYGOD : 所以各位導師們 認為站導護出事情 09/21 23:44
→ URDMYGOD : 學生家長會認為是自己孩子們的錯嗎?? 我說那麼多 09/21 23:44
→ URDMYGOD : 無非就是提醒以及自保 畢竟太多不友善對基層教師 09/21 23:44
要自保的話 應該要像我在那串導護文的頭篇所說的
要拿到
1.明確寫清楚校外導護要求作為與實施地點
2.是主任蓋章+校長蓋章的有效公文
不然別冒險去執行校外導護
BTW,只要不是校地內課程內的作為
最好都上簽呈問清楚
兼行政職的老師也應該這樣要求同事
免得出事時被責以監督不周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22/2014 00:52:32
→ dajia : 國賠學校是義務機關,但賠後可向造成損害的行為人追 09/22 10:33
→ dajia : 償,學校如果向該老師追索賠償金呢? 09/22 10:33
推 s8960046 : 鬼島教育界很黑暗的....... 09/22 11:03
推 komuroboy : 樓樓上d大 也有學校國賠後向前校長提告索賠的 09/22 11:12
→ komuroboy : 更別說小如螞蟻的小小老師 整天訴訟搞死你 09/22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