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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導護不屬於教學行為 依教師法可以拒絕 但又有實際上的需求 因為家長沒有時間接送 只好硬拗老師去做 而且嘴臉越來越難看 當然教育部忙著修課綱置身事外 教育局跟校長又忙著迎合家長 把基層老師推出去 社會大眾更是盲從譙聲四起 難道學生從家裡到學校就只要經過一個路口? 如果不是,為什麼學生經過那麼多路口都沒事 偏偏來到學校周邊的路口會出意外? 這想像力也未免太厲害 交通大隊說依照號誌協助通行不違法 但如果大家都守法又為什麼會不安全? 如果有人不守法,導護老師又能發揮什麼作用 老師是人不是神,更不是蜘蛛人 沒有預知危險,阻止災難發生的能力 說穿了跟人形立牌沒兩樣 舉旗擋車吹哨都是指導行為 有作為就有可能有疏失 肇事主因都要經過檢察官法官的審判 出庭被告也是免不了的 既然有人想看判決 或許這論文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http://goo.gl/bnlHU2 國民中小學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工作適法性之探討__臺灣博碩士論文 ... 最後,請贊成老師站導護的人 麻煩您督促政府立法保障站導護的老師 不要出了事,還去追究這些老師的責任 老師能做的,真的沒有您想像中的多 老師對學生的關心,也絕對沒有您想像中的少 至於誰在擺爛,我相信您心中一定有答案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72.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552989.A.C07.html
yo0401 : 柯文哲刪去了警察的瑣事,我就想老師的導護應該刪去 09/07 00:46
yuehxian : 陳年問題了,除非哪天導護發生重大新聞事件引起全 09/07 01:16
yuehxian : 民和政府注意,不然無解 09/07 01:16
jian1986 : 公務人員心態,不出事就沒事,出了事再解決。 09/07 07:01
lockshadow : 法官把海水抽乾,有人還是假裝褲子存在 09/07 09:40
ottokang : 這篇論文看起來都是網路查一查就寫了 09/11 00:38
ottokang : 很多的參考資料是有問題的 09/1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