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llets : 不太懂您說的 "還沒有判例"偷渡成"不會有判例"? 09/12 20:18
→ bullets : 會不會出現判例,完全不是我決定的。詳見文章。 09/12 20:19
→ bullets : 我沒有說過「不會有判例」這句話。哪來偷渡? 09/12 20:19
你的原文:
目前因為沒有「因擔任導護行為,指揮不當而被告」的例子;(還沒有判例)
當然也就沒有「有罪」、「要賠錢」、「上法院的時間成本」
或「風險承擔」的問題。(不會有判例)
我想我的解讀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你那套
"我只是想控制她的行動再把生殖器插入她的陰道,不是強姦"這種詭辯的方法。
推 ottokang : 這個車子違規左轉,保全叫車子違規進來 09/12 20:20
→ ottokang : 為什麼不用負責?老師叫車子闖紅燈也是要負責 09/12 20:20
→ ottokang : 所以不要做違反交通規則的導護啊 09/12 20:20
該案地方法院判決書:
明知指揮交通應以明確手勢或指揮棒指示車輛通行或
禁行,在命令車輛禁行之際,應確實阻斷行駛方向之車輛後
,復指引通行方向之車輛行駛,且見有車輛違規跨越車道中
央分向限制線之際,應立即為相應處理,阻斷一方來車繼續
行駛,或阻攔違規跨越中央分向限制線之車輛繼續行駛
洪嘉進於察覺賴欣琦違規左轉後未加阻止,
亦未確實攔阻詹詠欽繼續行駛。
洪嘉進根本沒叫賴欣琦違規左轉。
可是法官認為洪嘉進"沒能阻止賴欣琦獲詹詠欽"
就是沒有善盡指揮的義務。
打字之前,先把判決書看完。
※ 編輯: elmotze (36.225.74.232), 09/12/2015 20:31:40
推 bullets : 上面寫「目前因為沒有…」本來就還沒有判例。哪有錯 09/12 20:31
→ bullets : 您的推測,解讀能力,我個人尊重。 09/12 20:32
推 share777 : 『未確實攔阻』這點是很恐怖的呀(老師就會有錯) 09/12 20:37
→ share777 : 學生硬闖紅燈,老師沒硬檔下來,學生被撞 09/12 20:37
→ share777 : 老師等著被告...... 09/12 20:38
→ share777 : 老師若硬檔學生下來,會有肢體碰觸, 09/12 20:38
→ share777 : 身上出現些紅腫在所難免,也等著被告傷害罪..... 09/12 20:39
→ share777 : 所以校外的路口導護,學生受傷被告的風險....... 09/12 20:40
→ ottokang : Sorry 打太快了,我指的是他沒有反應,感謝指正 09/12 22:11
推 ottokang : 而且還指揮被害人前進 09/12 22:19
推 detective1 : 推share777,如果聘書上把導護列進業務範圍法官的確 09/12 23:13
→ detective1 : 有可能這樣判 09/12 23:13
推 lixmiss : 剛剛看聘約,真的有須擔任導護這一條!!我想請問,若 09/13 09:06
→ lixmiss : 擔任導護時自己導師班發生事情,可以根據聘約這一條 09/13 09:07
→ lixmiss : 免責嗎?如果不行,當導護的導師該如何做?學校也沒有 09/13 09:09
→ lixmiss : 派人代理我們,找別班導師幫忙,他們也要看自己班,找 09/13 09:10
→ lixmiss : 專任或組長幫忙,也很少這麼早到校,會答應的很少很少 09/13 09:11
→ lixmiss : 我們給學生任務時,都會先幫他們排除執行時的困難, 09/13 09:15
→ lixmiss : 真不懂都是大人的長官們,為何對我們連這樣都做不到 09/13 09:16
→ lixmiss : 明天就要站導護,雖然已經告誡班上要乖,但班上還是有 09/13 09:26
→ lixmiss : 幾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還是忐忑不安,唉...... 09/13 09:26
推 dogdudu : 目前沒判決=老師當然就不會有罪. 09/13 09:43
→ dogdudu : 目前沒判決=\=老師以後不會被判有罪 09/13 09:44
→ dogdudu : b大的意思就是說,目前的案例,老師不會被判有罪,安心 09/13 09:47
→ dogdudu : 站導護吧! 09/13 09:48
→ dogdudu : 但這可以為以後的老師做不會有罪的保證嗎?? 09/13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