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RAM : 臺灣的教育就是把學生當成弱智小孩的保護教育 09/13 09:58
→ PRAM : 難不成這些小孩要過馬路時都要有老師站導護才會走嗎 09/13 09:58
→ PRAM : 建議所有老師全部不要站導護, 叫校長自己去站 09/13 09:58
→ zhj : 想改的話我建議是從實務面著手,從自己不站導護開始 09/13 10:03
→ zhj : 但是導護這一塊我暫時還不想玩XD 09/13 10:03
推 david7689 : z大妳確定沒在怕嗎?妳只解釋民事與行政法但被排到 09/13 10:24
→ david7689 : 執導護妳沒去學生被撞到<妳有保證人地位保護義務>, 09/13 10:27
→ zhj : 遇到了再去玩看看阿~我不怕去法院走一遭 09/13 10:29
→ HEROR : 臺灣的教育是父母都希望別人替他們保護小孩... 09/13 10:32
→ david7689 : 出事情就不是說道歉或說我沒有義務就可推卸責任, 09/13 10:32
→ david7689 : 有膽就在校務會議說我不要排導護希望校長能成全,這 09/13 10:34
→ david7689 : 樣再來跟我們說妳的戰績,不然還是覺得抱怨文 09/13 10:35
david大,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不站導護的意思,對站導護這件事我是保持中立的
所以我說我會去站。
另外你說刑法第15條的保證人地位,這個認定就比較有趣了
你說我有,我說我沒有,真的很難說,因為法律我也不是那麼專業,補習補過一年XD
不然以後我遇到了,法官說我有或沒有保證人地位,我再來回文吧
推 ikki : 沒那麼單純 我自己現在是騎車通勤的高中專任 上班途 09/13 12:18
→ ikki : 中會經過小學國中高中各一 其中國中的路口交通隊導 09/13 12:19
→ ikki : 護我每次經過時都會察覺到問題 沒錯交通規則是規定 09/13 12:19
→ ikki : 行人優先 但一堆小學生國中生就是邊聊天邊走慢慢晃 09/13 12:20
→ ikki : 導護老師指揮學生放下桿子擋住了整條慢車道的右轉車 09/13 12:21
→ ikki : 就連慢車道上的其他直行機車都會一起被擋住直接回堵 09/13 12:21
→ ikki : 整條路能順利通行的時間就只有桿子收起時前車才能順 09/13 12:22
→ ikki : 利右轉 而如果每位導護老師都像您這樣只留最後十秒 09/13 12:22
→ ikki : 回堵的情況就會非常驚人 所以要不導致回堵嚴重就還 09/13 12:23
→ ikki : 得加上吹哨指示行人快點過馬路然後把桿子收起 但是 09/13 12:23
→ ikki : 桿子收起瞬間等得不耐煩的車就會加速右轉 而行人斑 09/13 12:24
→ ikki : 馬線這裡其實還是綠燈所以有學生或路人想加速通過一 09/13 12:24
→ ikki : 樣是可能的 於是驚險畫面就會出現了 這時又該怎麼辦 09/13 12:25
→ ikki : 原本導護交通隊是為了保障學生過馬路的安全而存在的 09/13 12:25
→ ikki : 但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這種放桿擋車硬性的行為反而讓 09/13 12:26
→ ikki : 行人變得肆無忌憚而又壓縮了轉彎車彈性 反而導致潛 09/13 12:27
→ ikki : 在危險增加 而且要是出了意外轉彎車主張他是看到導 09/13 12:27
→ ikki : 護交通隊收桿指示所以右轉才撞到人的 責任不全在他 09/13 12:28
→ ikki : 這下子豈不又是麻煩? 從吹哨到學生動作也有不可避免 09/13 12:28
→ ikki : 的延遲 以整體而言就算都只是遵照號誌燈 其實還是造 09/13 12:29
→ ikki : 成了一些時間上的遲緩 很難說完全沒責任的 09/13 12:30
ikki大,以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來看,最關鍵還是雙方當事人
導護能影響雙方當事人,且要負責任,我的認知是[操控號誌]
如果我們只是義務輔助號誌進行導護
學生或路上駕駛不遵守號誌造成傷害,是不是要回歸雙方當事人本身?
這個問題太複雜~我們還是給法官檢察官去處理
順便打廣告~聽說參加教育產業工會~要打官司的時候會有法律扶助喔!
順帶一題的是我覺得好貴就沒參加了
推 curran : 法院不可怕,但是很煩,遇到恐龍法官的時候更煩 09/13 14:15
請老師們要相信聖光~不~是相信司法
我們的法律很保護加害人~不~是很仔細的檢視是否符合犯罪的要件
基本上窮凶惡極的人要入罪都很難了,老師要入罪,沒那麼容易。
推 A333 : 最大的問題是在沒號誌燈的地方導護吧,本校大門沒號 09/13 15:47
→ A333 : 誌,導護時都要確認左右沒車或還很遠才敢吹哨讓學生 09/13 15:47
→ A333 : 舉旗,但也會遇到硬闖或反應特慢的駕駛…… 09/13 15:47
※ 編輯: zhj (218.164.184.86), 09/13/2015 16:55:08
推 smwang : 我是認為:要教師站導護就立法,至少是依法執行公 09/13 17:24
→ smwang : 務,比較有保障,不是在那邊高唱教育愛,我就不相信 09/13 17:24
→ smwang : 我教育愛全部倒出來會比別人少... 09/13 17:24
推 david7689 : 訓育組可以發文請警察在早上來幫忙協助指揮交通高雄 09/14 01:26
→ david7689 : 我看過2間國小都有警察早上陪老師站導護,可以建議 09/14 01:28
→ david7689 : 學校發文申請<國小>,警察局樂意,影響升遷積分 09/14 01:30
推 li11223344 : 學校有四個路口可以申請四位警察來嗎… 最好的做法 09/14 11:47
→ li11223344 : 還是看交通號誌吧 09/14 11:47
→ zhj : 護童專案~看運氣~運氣好是固定班~固定來站路口 09/14 17:00
→ zhj : 運氣不好是巡邏班來順便站,一有事故馬上離開 09/14 17:00
→ zhj : 前往處理 09/14 17:00
→ zhj : 印象中護童好像只護國小 09/14 17:01
推 staycheng : 打去所在學校的轄區派出所問過,所長說他們的人力也 09/19 09:52
→ staycheng : 吃緊,沒辦法固定派人在上學時間過來~ 09/19 09:52
推 staycheng : 護童專案的部分,也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漸漸的「偶 09/19 09:54
→ staycheng : 爾」執行了~ 09/19 09:54
→ polarisk : 以你的身分...站路中間就違法了..還吹哨... 10/07 13:50
→ polarisk : 上頭硬是不立法保障老師,這麼簡單的動作為何不做? 10/07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