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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各位大大~小的亂入一下 個人覺得 導護這件事 真的很模糊 1.我們該不該執行導護 2.要怎麼執行導護 關於第一點,由大家提出的狀況,並無法律強制規定 頂多就教育局的公文,學校的聘約,大多是~~欸~這禮拜導護輪到你喔! 真的不想站導護,公文可以不裡它,聘約這種定型化契約,還是有可以談的空間 行政契約是以民事契約精神為基礎,契約的基本精神還是雙方同意 最後當然是執行面的部份,那就不要去站阿! 當有人不去站,就會有風聲開始說,xxx都不站導護,可是傳久了又沒事 會變成~黑軍一號~導護與你絕緣,或是開始有人跟進,導護名存實亡 不管哪條路都符合自己的需求 至於我嘛~我還是會去站阿~因為我沒在怕的! =====分隔線===== 沒在怕的就要說到第二點,怎麼執行 我開始接觸導護時,是二個學生拿棒子檔車,一個學生[操控號誌],我指揮 執行了一週,我開始害怕起來 雖然我們有鑰匙可以開號誌箱,會操作紅綠燈變化,可是我們沒有權限阿! 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7款~可以罰1200元到2400元 雖然警察杯杯都很nice,看到都裝做沒看到 我的感覺是~要是我有這個權力去操作號誌,那相對應的責任也會落在我頭上 最後我決定,我們不碰號誌燈,全部讓它自動跑,擔任導護的師生 我們綠燈後數秒才將棒子放下,紅燈前約10秒便將棒子收起來 操作的掌控由我吹哨子指揮,學生聽哨音辦事 簡單來說我們就是 輔助 交通號誌,不是操控它 我絕對不會在 我方號誌已變紅燈的狀態,學生還沒過完馬路,擋著車子讓學生過馬路 ================================== 我只是個紅燈時站在路中間亂吹哨子的瘋子,綠燈前就縮回路邊 就像是多年前在大馬路的斑馬線上跳舞的高中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184.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2106116.A.777.html
PRAM : 臺灣的教育就是把學生當成弱智小孩的保護教育 09/13 09:58
PRAM : 難不成這些小孩要過馬路時都要有老師站導護才會走嗎 09/13 09:58
PRAM : 建議所有老師全部不要站導護, 叫校長自己去站 09/13 09:58
zhj : 想改的話我建議是從實務面著手,從自己不站導護開始 09/13 10:03
zhj : 但是導護這一塊我暫時還不想玩XD 09/13 10:03
david7689 : z大妳確定沒在怕嗎?妳只解釋民事與行政法但被排到 09/13 10:24
david7689 : 執導護妳沒去學生被撞到<妳有保證人地位保護義務>, 09/13 10:27
zhj : 遇到了再去玩看看阿~我不怕去法院走一遭 09/13 10:29
HEROR : 臺灣的教育是父母都希望別人替他們保護小孩... 09/13 10:32
david7689 : 出事情就不是說道歉或說我沒有義務就可推卸責任, 09/13 10:32
david7689 : 有膽就在校務會議說我不要排導護希望校長能成全,這 09/13 10:34
david7689 : 樣再來跟我們說妳的戰績,不然還是覺得抱怨文 09/13 10:35
david大,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不站導護的意思,對站導護這件事我是保持中立的 所以我說我會去站。 另外你說刑法第15條的保證人地位,這個認定就比較有趣了 你說我有,我說我沒有,真的很難說,因為法律我也不是那麼專業,補習補過一年XD 不然以後我遇到了,法官說我有或沒有保證人地位,我再來回文吧
ikki : 沒那麼單純 我自己現在是騎車通勤的高中專任 上班途 09/13 12:18
ikki : 中會經過小學國中高中各一 其中國中的路口交通隊導 09/13 12:19
ikki : 護我每次經過時都會察覺到問題 沒錯交通規則是規定 09/13 12:19
ikki : 行人優先 但一堆小學生國中生就是邊聊天邊走慢慢晃 09/13 12:20
ikki : 導護老師指揮學生放下桿子擋住了整條慢車道的右轉車 09/13 12:21
ikki : 就連慢車道上的其他直行機車都會一起被擋住直接回堵 09/13 12:21
ikki : 整條路能順利通行的時間就只有桿子收起時前車才能順 09/13 12:22
ikki : 利右轉 而如果每位導護老師都像您這樣只留最後十秒 09/13 12:22
ikki : 回堵的情況就會非常驚人 所以要不導致回堵嚴重就還 09/13 12:23
ikki : 得加上吹哨指示行人快點過馬路然後把桿子收起 但是 09/13 12:23
ikki : 桿子收起瞬間等得不耐煩的車就會加速右轉 而行人斑 09/13 12:24
ikki : 馬線這裡其實還是綠燈所以有學生或路人想加速通過一 09/13 12:24
ikki : 樣是可能的 於是驚險畫面就會出現了 這時又該怎麼辦 09/13 12:25
ikki : 原本導護交通隊是為了保障學生過馬路的安全而存在的 09/13 12:25
ikki : 但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這種放桿擋車硬性的行為反而讓 09/13 12:26
ikki : 行人變得肆無忌憚而又壓縮了轉彎車彈性 反而導致潛 09/13 12:27
ikki : 在危險增加 而且要是出了意外轉彎車主張他是看到導 09/13 12:27
ikki : 護交通隊收桿指示所以右轉才撞到人的 責任不全在他 09/13 12:28
ikki : 這下子豈不又是麻煩? 從吹哨到學生動作也有不可避免 09/13 12:28
ikki : 的延遲 以整體而言就算都只是遵照號誌燈 其實還是造 09/13 12:29
ikki : 成了一些時間上的遲緩 很難說完全沒責任的 09/13 12:30
ikki大,以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來看,最關鍵還是雙方當事人 導護能影響雙方當事人,且要負責任,我的認知是[操控號誌] 如果我們只是義務輔助號誌進行導護 學生或路上駕駛不遵守號誌造成傷害,是不是要回歸雙方當事人本身? 這個問題太複雜~我們還是給法官檢察官去處理 順便打廣告~聽說參加教育產業工會~要打官司的時候會有法律扶助喔! 順帶一題的是我覺得好貴就沒參加了
curran : 法院不可怕,但是很煩,遇到恐龍法官的時候更煩 09/13 14:15
請老師們要相信聖光~不~是相信司法 我們的法律很保護加害人~不~是很仔細的檢視是否符合犯罪的要件 基本上窮凶惡極的人要入罪都很難了,老師要入罪,沒那麼容易。
A333 : 最大的問題是在沒號誌燈的地方導護吧,本校大門沒號 09/13 15:47
A333 : 誌,導護時都要確認左右沒車或還很遠才敢吹哨讓學生 09/13 15:47
A333 : 舉旗,但也會遇到硬闖或反應特慢的駕駛…… 09/13 15:47
※ 編輯: zhj (218.164.184.86), 09/13/2015 16:55:08
smwang : 我是認為:要教師站導護就立法,至少是依法執行公 09/13 17:24
smwang : 務,比較有保障,不是在那邊高唱教育愛,我就不相信 09/13 17:24
smwang : 我教育愛全部倒出來會比別人少... 09/13 17:24
david7689 : 訓育組可以發文請警察在早上來幫忙協助指揮交通高雄 09/14 01:26
david7689 : 我看過2間國小都有警察早上陪老師站導護,可以建議 09/14 01:28
david7689 : 學校發文申請<國小>,警察局樂意,影響升遷積分 09/14 01:30
li11223344 : 學校有四個路口可以申請四位警察來嗎… 最好的做法 09/14 11:47
li11223344 : 還是看交通號誌吧 09/14 11:47
zhj : 護童專案~看運氣~運氣好是固定班~固定來站路口 09/14 17:00
zhj : 運氣不好是巡邏班來順便站,一有事故馬上離開 09/14 17:00
zhj : 前往處理 09/14 17:00
zhj : 印象中護童好像只護國小 09/14 17:01
staycheng : 打去所在學校的轄區派出所問過,所長說他們的人力也 09/19 09:52
staycheng : 吃緊,沒辦法固定派人在上學時間過來~ 09/19 09:52
staycheng : 護童專案的部分,也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漸漸的「偶 09/19 09:54
staycheng : 爾」執行了~ 09/19 09:54
polarisk : 以你的身分...站路中間就違法了..還吹哨... 10/07 13:50
polarisk : 上頭硬是不立法保障老師,這麼簡單的動作為何不做? 10/07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