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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6885/1603818-誰站導護?新要點權責更模糊 老師站不站導護引發爭議,有議員質疑中市新訂出的學生上下學安全實施要點,把協助學 生上下學秩序及通過交通路口工作變成導護志工義務,恐讓權責不明。 中市議員黃馨慧指出,新法竟將導護工作全丟給志工或家長,非常離譜;老師因值勤發生 交通事故糾紛,市府應研議是否增援義交民防體系,而不是將責任從老師身上轉至志工。 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輔導理事長彭淑燕也認為,教師工會認為舊法「不得拒絕導護」文 字不妥,教育局可逕自修刪,新要點要求志工負起導護責任,讓權責更模糊。 教育局解釋,新法讓校方與導護志工分工合作,校方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協助改善通行路 線硬體設施,導護工作由教師、家長與社區志工共同參與;中市每天有1250位學校老師固 定參與導護志工,一起參與維護學生的上下課交通安全。 教育局強調新辦法是邀集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校方3方共擬,規定學生上下學安全由 學生家長、全體教師及社區志工共同參與,非推給志工。 林姓家長說,老師站導護,孩子較安心、也願守秩序,志工、愛心媽媽是義務職,大部分 有工作,值勤時間短也不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32.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59658500.A.941.html
schirnir : 所以新的方法算老師自願服務,而不是學校指派,出了 04/03 13:31
schirnir : 事立場好像更危險啊!而且依新要點,老師真的有辦法 04/03 13:31
schirnir : 說不嗎? 04/03 13:31
yuehxian : 把問題又丟還給學校 04/03 14:59
fjghrutyvmbn: 以前就推給老師,還不是一樣,反正就推來推去 04/03 18:24
fjghrutyvmbn: 只會嘴砲要有愛心,真的要做愛心的事,每個人跑的 04/03 18:25
fjghrutyvmbn: 比誰都還快 04/03 18:25
mein : 怎麼沒一個敢講 增聘警力來保障學童上放學安全 04/03 20:53
mychaher : 所以我說教師公會幹嘛肯定決議 沒解決問題啊 04/04 01:01
dajia : 重點是那仲裁結果是什麼呢 04/04 07:54
MRSA : 簡單講,有風險沒好處的,都給老師去就對啦 04/04 07:58
anly888 : 工會沒好好處理這件事的話,我都不知道為何要挺了 04/04 15:16
yumanatu : 家長協會應派家長站導護,不站就是不適任家長 04/04 22:54
quickgun : 大家要團結阿 沒意願就不要去 04/05 19:27
candyrain821: 看過家長覺得導護擾民,其實導護可以撤了,不是有 11/26 20:52
candyrain821: 交通號誌嗎?大家都按照交通號誌就對了,比較小的, 11/26 20:52
candyrain821: 家長陪同就好了。 11/26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