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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請問,我也不想接行政,但是主任說學校可以用不適任教師處理。 : 我查了教師法第14條,只有第8條說到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 : 情節重大。 : 是要用這條嗎?她們怎麼提出證明? : 我可是因為不加班原則,所以工作公文都在學校時間處理完畢的乖寶寶。 : 請各位版上大大,幫忙解讀! 這有幾個點可以突破 1.誰可以做有效果的解釋?事實認定? 教師的部份照法條是教師評審委員會,不是主任 2.認定用的證據蒐集? 對於工作權的剝奪,沒有明確證據很容易翻盤的 3.聘約有規定不能中途辭行政職嘛? 而且辭職不用上面准喔!辭職是意思表示,不是問上面的說,欸欸欸!我辭行政好不好? 4.新學年是否接新聘書?(以下是我的觀點,未求證) 先確定聘書是什麼東西,我認為他是”定型化契約” 契約就好辦了,基本上要雙方同意才能成立,如果對內容有疑義,仍然可以修改 -- 我已經想好了,下學年校長要是肯讓我請一整個寒假和暑假的公假,我就繼續接行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183.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62970643.A.B18.html
taiwangold : 因公出國? 05/11 21:12
getwild : 要把老師fire沒那麼容易,你有教師申訴委員會可以 05/11 21:38
getwild : 申訴 05/11 21:38
zhj : 因公休息... 05/12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