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j (小小卡美拉飛上天)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請教各位先進
時間Wed May 11 20:44:01 2016
: 我想請問,我也不想接行政,但是主任說學校可以用不適任教師處理。
: 我查了教師法第14條,只有第8條說到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
: 情節重大。
: 是要用這條嗎?她們怎麼提出證明?
: 我可是因為不加班原則,所以工作公文都在學校時間處理完畢的乖寶寶。
: 請各位版上大大,幫忙解讀!
這有幾個點可以突破
1.誰可以做有效果的解釋?事實認定?
教師的部份照法條是教師評審委員會,不是主任
2.認定用的證據蒐集?
對於工作權的剝奪,沒有明確證據很容易翻盤的
3.聘約有規定不能中途辭行政職嘛?
而且辭職不用上面准喔!辭職是意思表示,不是問上面的說,欸欸欸!我辭行政好不好?
4.新學年是否接新聘書?(以下是我的觀點,未求證)
先確定聘書是什麼東西,我認為他是”
定型化契約”
契約就好辦了,基本上要雙方同意才能成立,如果對內容有疑義,仍然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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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想好了,下學年校長要是肯讓我請一整個寒假和暑假的公假,我就繼續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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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iwangold : 因公出國? 05/11 21:12
→ getwild : 要把老師fire沒那麼容易,你有教師申訴委員會可以 05/11 21:38
→ getwild : 申訴 05/11 21:38
→ zhj : 因公休息... 05/12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