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根據 「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七條
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普通科:每班置教師二人,每達四班,增置教師一人。
二、專業類科:
(三)商業及家事類:每二班置教師五人;未達二班者,一班置二人。
敝校三個年級有普通類科21班+商業類科9個班
算起來教師員額是不是有68人?
那普通科跟商業類科的老師人數又要怎麼分配?是有規定辦法還是各校自己有自己的做法
?
再麻煩了解的先進回答了,感謝!!
※ 編輯: f0807 (118.166.50.2 臺灣), 04/03/2021 1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