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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根據 「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七條 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普通科:每班置教師二人,每達四班,增置教師一人。 二、專業類科: (三)商業及家事類:每二班置教師五人;未達二班者,一班置二人。 敝校三個年級有普通類科21班+商業類科9個班 算起來教師員額是不是有68人? 那普通科跟商業類科的老師人數又要怎麼分配?是有規定辦法還是各校自己有自己的做法 ? 再麻煩了解的先進回答了,感謝!! ※ 編輯: f0807 (118.166.50.2 臺灣), 04/03/2021 1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