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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增補 九、 徵才文務必附上徵才公司名稱及薪資範圍。 (初犯者刪文+水桶兩週反省,累犯依版規罰則水桶一個月累計) 薪資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薪資未明確列出數值範圍者視同違規 (如:比照XXX標準) 同公司類似性質工作請發於同一篇 (使用shift+e修改文章) 相同文章勿手動置底 獵人頭公司徵才需加附該職缺網址 公告後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5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