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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isupreme (好香喔~~~)》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 小弟今天跟主管口頭提出離職,預計3/5離開 : 可能因為剛發年終就馬上提,主管不爽 : 主管要求我隔天就離職,薪資只計算到1/29 : 如果我不願意接受,堅持要做到3/5,但公司強制要求我隔天離職 : 是否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 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google了一下, 找到支持勞方要求給薪到原離職日的案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317/33252285/ 摘錄 應給薪到離職日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李美麗指出,《勞基法》規範的離職預告期, 是依工作年資長短而定,僱主統一律定須30天前預告已違法,應改善; 另外,此案雖是勞工自動請辭在先,僱主要求提前停止到班, 由於剩餘天數非勞工不願工作, 勞工有權要求僱主給薪到原定離職的3月10日止, 建議雙方可透過勞工局協商, 電洽:(04)22289111轉勞動基準科。 == 建議原PO可聯絡當地勞工局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7.236 ※ 編輯: bxxl 來自: 118.160.237.236 (01/29 18:18)
xvid:這樣離職日報晚一點好啦 多領幾個月 01/29 18:35
funfun00:你多領的若是超過資遣費,老闆可以乾脆資遣你 01/29 20:47
funfun00:勞資本來就都有各自的權利義務與法律要遵守 01/29 20:48
renu186667:其實原po感覺也有點故意,一領到就提,我要是老闆也會 01/29 21:36
renu186667:不爽,至少收假回去再說麻~~XD 01/29 21:37
antisupreme:感謝分享 01/29 22:32
loveping:我覺得就照法規走啊,有什麼過年前後講的差異 01/29 22:35
SRichie:老闆有啥好不爽的,年終是算去年的本來就該給的。我也是 01/29 22:41
SRichie:領到就提離職。 01/29 22:41
dendrobium:又不是去年沒做事,領到年終提離職很合理吧 01/29 22:58
boyce02:年終是看妳去年工作績效給的 又不是神猜你今年能力發的... 01/30 00:33
sai1268:在老闆眼中年終獎金是賞賜給你的,不是看去年表現的 01/30 00:56
sai1268:賞給你還不報恩,膽敢提離職 01/30 00:56
lookers:照法規走有本事你就沒拿到年終前提 01/30 10:30
Wishmaster:年終又不是法規規定...台灣慣老闆還會感恩你喔 = = 01/30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