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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WORLD/WOR2/8844975.shtml 【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法新社紐約1日電】 2014.08.02 06:06 pm 微軟1日在紐約一處美國聯邦法院狀告南韓三星,指控三星違反合約,不支付智慧手機的 專利技術權利金。 「躍智慧機龍頭後 就不履約」 微軟副法律顧問豪爾德說:「三星去年底成為世界智慧手機市場的龍頭以來,就停止履行 其和微軟的協定。」 微軟指控三星未能支付其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使用的微軟專利技術權利金。微軟表示,微 軟經過數月「痛苦的協商」,不得已訴諸法院。 微軟2011年9月與三星達成該項合約,那之前,微軟在2010年4月下旬和宏達電達成付費使 用專利技術的合約,因此微軟與三星達成合約時,微軟法律顧問史密斯說,「連同去年與 宏達電簽訂的協議,美國兩大Android手機廠都和微軟簽了專利授權合約」。 每賣1支手機 就該付1支權利金 依照合約,三星賣一支手機,就付一支的專利金。從上述合約簽訂以來,三星使用Google 免費軟體Android的智慧手機銷售量增加三倍,2011年出貨量是8200萬支,三年後達到3億 1400萬支。 豪爾德說:「三星預測自己會發,但不曾有人想像Android 智慧手機的銷售量會增加這麼 多。」 微軟去年宣布要收購芬蘭大廠Nokia的智慧手機部門之後,三星就不再履行付費合約。微 軟表示,Android軟體含有微軟的專利技術,而微軟的慣例是將其智慧財產授權給手機廠 使用,收取使用費。 三星是微軟的長期夥伴,多項產品使用Windows等微軟軟體,包括行動裝置。 豪爾德表示:「微軟珍視並尊重我們和三星的夥伴關係,希望繼續這關係。」微軟表示, 這是公司首次控告三星,目的是要收到微軟應該收到的權利金,以及對方逾期付款而產生 的利息。 矽谷顧問公司Enderle集團分析師安德爾說,「我不知道三星在想什麼,也搞不懂三星為 什麼停止付費」。 安德爾指出,鑑諸微軟告過摩托羅拉、巴諾書店的紀錄,微軟一定會為有法律效力的合約 奮戰到底,爭取法院諭令對方履行合約。 -- 錢是信用交易的媒介.錢只是數字,是無中生有的東西而且不能儲值,鈔票就是上面印有 數字的一小張紙;錢的用途是為商品(即貨品,勞務,..etc)定價計價,方便作交易而已!! 所以錢本身無任何的價值(即錢不是財富)!!!!!被定價(交易)的商品才有價值........ 資訊動畫:貨幣系統真相(我們現在所用的"錢"其實就是貨幣;貨幣≠真正的(金)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xaQvyVh5j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3.1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07096666.A.E72.html ※ 編輯: gioiechang (36.233.143.110), 08/04/2014 04:15:56
discoby:三星被告就是爽 08/04 07:55
knight313:爽 08/04 08:06
ruthertw:公司裡78的PM表示: 08/0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