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evenyeh: 前副總經理 袁先生 去前被告,今年也不起訴~ 08/14 09:28
→ saladim: 主要看有沒有帶走實體資料 沒有的話比較難告贏 08/14 09:31
推 visa9527: 跟打假球的一樣一開始都否認但都被起訴 08/14 09:46
噓 stevenyeh: 現在檢察官都很混, 很鳥的證據都亂起訴 08/14 09:56
→ stevenyeh: 有起訴, 不代表有罪 08/14 09:56
→ stevenyeh: 很多腦慘檢察官一推,.....跟一般公務人員一樣混 08/14 09:57
推 visa9527: 這說詞黑熊黑象迷用過了唷,換一句 08/14 10:36
推 Iamjkc: MTK去展訊的應該不會只有三個吧 為什麼就這三個有事? 08/14 10:44
噓 stevenyeh: 噓樓上,把棒球比擬此事件, 不看證據,那您來當檢座 08/14 10:51
→ b18902040: 問題是挖過去就是要開發技術,很可能就是要做一樣的東 08/14 11:30
→ b18902040: 西。那就整個講不清了不是? 08/14 11:32
→ b18902040: 勁競業款要人不準洩密不是要付薪水請他在家休息? 08/14 11:34
推 hober: 這事件告我們,若真的有做,記得把檔案放在隨身碟 08/14 12:23
推 yudofu: 兢業條款跟洩密是兩回事好嗎? 08/14 12:27
→ b6byc: 是不是真的,都還不知道. 可以下定論了嗎? 08/14 12:43
→ b6byc: 很難認定,總該不能說,不能做相關的工作吧. 不過鬼島... 08/14 12:45
→ b6byc: 此外我也每天都刪除無用的資料. 這篇新聞有誤導之嫌. 08/14 12:47
→ b6byc: 啊,修正,新聞也沒完全認定. 08/14 12:48
→ snow91: 有的公司會鎖電腦usb功能,隨身碟哪能用? 08/14 12:49
推 eatm205: 以這一點小利益(算起來年薪差不到100),我是不會 08/14 13:11
→ eatm205: 頭殼壞去做違法的事情。個人覺得是阿發在耍手段騷擾離職 08/14 13:14
噓 ptta: 離職之後不是應該要去賣雞排或種田嗎 怎麼可以繼續作工程師 08/14 13:15
→ eatm205: 員工,順便也展示他跟臺灣媒體們的關係。 08/14 13:15
推 stevenyeh: 大家不要隨媒體起舞, 多少證據就辦下去;沒有證據就釋放 08/14 13:45
→ stevenyeh: 台灣的勞工已經很可憐了,除了賣命加班,連離職都可能 08/14 13:46
→ stevenyeh: 被告 08/14 13:46
推 Leadgen: FinFET這不是ic設計公司的機密吧? 08/14 14:33
→ bmthu: 大買小結果小的出賣公司嗎,就靜待後續發展 08/14 14:44
推 pupucar: 如果故事是這版本,那發哥非常沒品 08/14 14:47
推 EBCtoday: 發哥出來怎麼可以繼續工作了 要不就退休啊 08/14 15:21
→ EBCtoday: 應該都是賺飽 每天洗車子才對啊 08/14 15:22
→ StartFire: 展訊跟TCL根本是兩家公司吧?難道聯發科是發ASUS股票? 08/14 16:50
推 ps0411: 其實是因為身為發哥研發的黃金團隊離職後卻還需要工作, 08/14 19:15
→ ps0411: 實在有辱發哥名譽才會提告的 08/14 19:15
推 SETL: 袁先生民事都二敗了 刑事沒事是當初法律還沒有刑責 08/14 19:55
推 loseptt: 發哥出來上班都應該要被告 有損公司名譽 08/14 19:58
噓 stevenyeh: 樓上,為捨當初刑事沒刑責? 您確定你在台灣生活嗎? 08/14 20:21
推 awaeleven: 買晨星最大的好處就是讓員工沒地方去。然後薪水降低 08/14 21:24
→ awaeleven: 去別的小公司還要被抓..口頭承諾給股票 有對價關係嗎? 08/14 21:25
→ awaeleven: 如果口頭承諾也算對價 那我老闆曾說要給我好處後來沒給 08/14 21:27
→ awaeleven: 我可以告我老闆詐欺嗎? 08/14 21:27
→ awaeleven: 不過告個幾次花點律師費讓員工斷了跳槽的念頭也很值得 08/14 21:28
推 goheihaley: 只要叛逃到韓國和中國的都該重罰 吃裡扒外的傢伙去死 08/14 22:07
推 newest: 沒辦法 現在台灣慣老闆太多 中韓那麼有錢只好砸了 08/14 22:14
推 wmtsung: 樓上可以先去抓退將來重罰看看嗎? 08/14 22:17
→ wmtsung: 大老闆大將軍們去那邊稱兄道弟,有錢大家賺,開放啥都沒 08/14 22:25
→ wmtsung: 關係。風行草偃卻來怪草不夠硬XD 08/14 22:25
推 eatm205: 叛逃?你以為是在當兵? 08/14 23:14
噓 stevenyeh: 去大陸上班叫叛逃? 08/14 23:36
→ Iamjkc: 今天聽到這間公司開的薪水 不太認為是惡意挖角 薪水太低 08/14 23:42
推 stevenyeh: 樓上,那是營業秘密法修改, 重點:發哥在刑事上也可告 08/15 09:40
→ stevenyeh: 重製罪阿, 08/15 09:40
推 loloman: 這其實算是重要新聞,今天這樣要是沒事情那天對象就換台 08/15 11:14
→ loloman: 積電,搞到對案製程技術跟良率都不比我們差,價格便宜1/3 08/15 11:14
推 loloman: 支持檢警高調辦案,而且從嚴輪罪,你有本事就自己做出來 08/15 11:15
→ loloman: 不要用偷的 08/15 11:15
推 stevenyeh: 樓上, 有人說用偷的嗎? 就算不是用偷的, 也可以告您 08/15 12:58
推 liscu: 請教樓上 不是偷前公司的工作成果 而是到職後自行開發 08/15 13:29
→ liscu: 是要被告甚麼罪 ? 08/15 13:29
推 stevenyeh: 慣老闆希望您們從我公司離職後,最好轉行做不相關 08/15 13:36
→ stevenyeh: 樓上,跟您說, 公司要搞您,什麼罪名都可以告您,目的是 08/15 13:38
→ stevenyeh: 擾亂您,雖然最後告不成,但牽制您就可以達到目的 08/15 13:39
→ liscu: 說實在的 可能樓上想太多了, 每年光竹科人員流動沒有一萬 08/15 18:24
推 stevenyeh: 若您事小咖, 那當然公司懶得鳥您 08/15 18:26
→ liscu: 也有8千, 誰有本事每個都這樣搞? 08/15 18:28
→ liscu: 本篇新聞的主角們也是小咖呀 08/15 18:30
→ liscu: 而且若是大咖 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 請個律師很難嗎? 08/15 18:31
推 achosid: SPRD 和 TCL傻傻分不清 08/15 21:22
推 micktu: 這麼多自行腦補,真是高手! 08/16 22:32
推 tonyhsie: 護航的有點難看 08/17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