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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沒錢玩賭盤,剛好朋友有困難,因此兩肋插刀賺點P幣... 以下為第一人稱敘述故事~~~~ ------------------------------------------------------------------------ 小弟最近興起離開的念頭,於是跟主管提起討論過, 之後就以MAIL寄信給主管及我外部的信箱提離職 於是便向人資領取離職申請書,開始跑流程 但申請書上有一事項註明,若有未結清的金額,公司可以先預扣 但查了相關法規,這項似乎與法規 牴觸? 便心有存疑,因此空著該處不打算簽名 但也因為這樣,公司便說依照公司規定,無法跑流程,申請書就一直卡在我手上 主管及HR也一直說因此無法給勞保轉出單及離職證明,對我以後造成扣分的影響 叫我不要理外面法規,公司規定是公司規定,因此離職要以公司規定為主...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我接下來該如何應對 1. 我於9/15日寄信提離職,依相關法規是規定10天(目前年資10個月) 沒算錯應該是9/25日起生效!? 那是否我25日後便可以不去公司上班了!? 主管說他就是不簽核,到時候算我曠職。 2. 之前公司有派我參加外訓課程,也提過說若未待滿一年,需自行負擔費用 我也同意,因此我離職便跟公司說明,這比較屬於偏民法的感覺!? 若我不簽可預扣的同意表單,可否請公司列出明細,我可以繳回該費用給公司 但公司一直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一直互相踢皮球,一下說要自己負擔, 一下又說不用負擔... 當然小弟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過,得到的結果跟我上網查相關法規的結論一樣 但怕仍有一些不清楚或是沒做好的地方,因此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 我這樣做是否正確,能否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43.1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1040310.A.1A1.html
bluefish520: 十天的好像適用於吵人飯碗而已? 09/18 19:42
batista1980: 附上法規,寄給主管及上一級主管,人資及人資主管, 09/18 20:35
batista1980: 宣告並要求依法行事,並要求公司限期書面回應否則視 09/18 20:35
batista1980: 同合意 09/18 20:35
dnzteeqrq: 1、十天就可以閃人了,公司流程是他家的事=.= 09/18 22:25
dnzteeqrq: 你要留證據,你是9/15提的 09/18 22:27
dnzteeqrq: 2、這個看以前人的文章,好像你也要付一些責任 不清楚 09/18 22:27
謝謝大家回答,我有搜尋板上的文章 當初提離職有口頭告知主管並用公司信箱mail到主管信箱及我個人信箱 另外其他費用我覺得依當初規定,該給的不能不給公司 但是公司一直說公司一直以來都這樣,沒人反應過不妥... 很不希望鬧僵,但是主管及hr的態度又很堅決,怕最後沒辦法才會申請調解
PoorLoser: 未結清的金額是啥? 不懂 09/18 23:32
可能是公司花錢培訓,但沒待超過一定時間,公司會主張要你支付該費用 或是可能員工先預支下個月的薪資,所以須從下個月的薪資預扣 詢問過第一點是雙方約定,所以要看當初的培訓合約,第二就是法律問題, 目前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michael0728n: 你宣告了時間到就可以走 流程是公司的事 不算曠 09/19 00:45
michael0728n: 可是你不簽沒好多少 09/19 00:45
michael0728n: 不簽: 時間到自己走 公司說你曠職扣著錢 你要找 09/19 00:46
michael0728n: 政府協調或打官司拿回錢 09/19 00:46
michael0728n: 簽: 公司先扣著一些 你要找政府協調或打官司拿回 09/19 00:47
michael0728n: 錢 如果你覺得先扣著的款項不合理的話 09/19 00:47
※ 編輯: puppy850 (111.243.143.163), 09/19/2014 19: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