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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selee (jamselee)》之銘言: : 勞工局諮詢電話回覆: : 公司付錢給你做教育訓練是事實 : 關於裁罰時間點,沒有詳細的法條可以罰 : 公司付錢讓你提升能力,明確告訴你半年內不得離職 : 你卻於半年內離職,賠償是很合理的 : 如果公司有跟你簽競業條款,你兩年內甚至不能找同性質的工作 : (這句感覺是威脅我) : 我告知沒有簽這東西, : 你如果執意申訴那就去申訴, : 我這裡是諮商電話,我給你的回覆就是如此 : 你要申訴就是你的事情 : ===================================== : 這就是政府勞工局的態度,很寫實 : 根本沒有想要替人民找解決辦法的態度! 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公司出錢讓我弟學機台) 不過勞工局給我的答覆如下 應以結訓日期為主, 該合約的精神是保障公司可以在您學得技能後半年替公司服務 公司得主張您依照契約全額賠付 (最後是舊公司老闆直接阿殺力說感謝我弟3年多的付出 所以免付) 我是覺得回答你問題的人太兩光了 回答我的這位王先生就很專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70.2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4770382.A.12F.html
arhuro: 我以前有研究受訓賠償的事情 如果勞資協調或法院 11/01 01:30
arhuro: 應該會依半年內上班日期比例賠償 這是最合理的 11/01 01:30
jamselee: 按比例我有提給公司過 ,但他們不採用 11/01 07:48
Iamidiots: 有些訓練有證照可拿,那些沒憑沒證又要收錢的就別白費 11/02 08:06
Iamidiots: 力氣 11/02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