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hialen: 感謝空心菜取消七天假 11/03 13:52
→ pipiispipi: 勞工局本來就是笑話阿 你丟蘋果可能更有用 11/03 13:53
→ sealdoom: 邱顆顆 11/03 13:53
推 eipduolc: 勞工局當法院空氣很正常 11/03 13:53
→ yzelly: 請勞工局調104年這三天他們有沒有上班 沒有就告他們曠職 11/03 13:54
→ Ra5566: 自砍懶叫呀 不是資本局嗎? 11/03 13:54
推 dorydoze: 勞工局現在好大喔 11/03 13:54
推 boydontcry: 推 11/03 13:54
推 JackaLMeI: 出了天龍國 不要幻想有勞工局 11/03 13:54
推 jiaching: 取消七天假溯及既往 長知識了 11/03 13:55
→ eipduolc: 是說承辦人發這文的時候沒有想一下嗎.. 11/03 13:55
→ g8330330: 原來七天假取消可以朔及既往? 11/03 13:56
→ dorydoze: 這可以直接告勞工局的瀆職嗎? 11/03 13:56
推 jab: 直接投竹縣政風了啊 政風最愛背刺業務單位 且不見得怕縣長 11/03 13:58
推 vow70: 高調,支持你繼續往上告。 11/03 13:58
→ dorydoze: 而且有證據耶~~~這種公文也敢發 11/03 13:59
推 qaz786397: 朔及既往 那下個月每個員工都扣七天的錢 可以吧 11/03 13:59
推 lolic: 民進黨叫你勞資協商聽不懂嗎 11/03 14:01
推 nsaids: 高個調 11/03 14:02
推 powercold: 推 11/03 14:03
推 myoyo: 推 11/03 14:06
推 ABA0525: 高調 資進黨的 吞下去巴 11/03 14:07
推 andyhung: 推 11/03 14:10
推 BingLing: 高調 11/03 14: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ameHeven (60.250.200.199), 11/03/2017 14:12:22
推 csfgsj: 找監察院,繳了稅金就是要利用,要不然總統府也可以 11/03 15:06
→ csfgsj: 親戚在馬時代有用過,他們不會不理你 11/03 15:06
→ csfgsj: 這些公務員只會欺負沒門路的,懂得門路,它們就會怕 11/03 15:09
→ csfgsj: 監察院內還是有一些熱心的公務員,不是打蚊子的 11/03 15:11
→ rexn: 這三天你如果拿得到加倍工資通知一下 11/03 15:11
→ rexn: 全國勞工都有需要 11/03 15:12
→ haleny: 建議當面且找主管 11/03 15:14
→ rexn: 你給的連結不是說法院判千竣賠償的加班費已經領到了? 11/03 15:24
推 csfgsj: 國定假日的認定,好像是另外一件事吧! 11/03 15:27
推 jay70154: 誰說出了雙北就資方局的,雙北一樣資方局好嗎 11/03 15:50
→ jay70154: 超看不起勞檢員的,之前證據都給他們了,結果查無不法 11/03 15:51
推 Man: 大概是勞工局處分書在訴願會被駁回了 11/03 15:52
推 ebeta: 勞工局都廢物兼資方狗,你不知道嗎?現在台灣只剩台北市有 11/03 16:09
→ ebeta: 勞工局啦! 11/03 16:09
推 shouyo: 高調 11/03 16:28
→ cppwu: 10/25自1998年起為節日不放假, 另兩日2001年起亦為紀念日 11/03 16:59
→ cppwu: 不是要幫公僕護航, 但最好先查一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11/03 17:00
→ latin0126: 南部不意外 疑這是科技天龍國新竹? 沒事沒事 11/03 17:00
→ workforce: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在104年12月9日修訂以前,原po提 11/03 17:57
→ workforce: 到的這三天都還是國定假日無誤。 11/03 17:57
推 Anoise: 看看是哪位說不辦的,搜個証,告他瀆職 11/03 18:01
推 banana321: 搞不好出現本公司周休2日,所以不夠的時數,拿這些去 11/03 18:05
→ banana321: 補,不過這是2件事 11/03 18:05
推 workforce: 照樓上說的的確有可能,但主管機關就算是以此來認定也 11/03 18:58
→ workforce: 應該要在文中說清楚吧,更何況查都沒查就下定論... 11/03 18:58
推 zxc5690800: 推 11/03 20:00
推 eggbao: 勞工要團結!推~ 11/03 20:10
推 mumestar: 爛透了 勞工局根本站在資方那邊 11/03 21:08
推 zonppp: 幫你推 11/03 22:28
推 maxumin: 推 11/03 22:53
推 bearbox: 推 11/04 00:12
推 nightben: 推 11/04 20:02
噓 flybear: 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從新從輕原則,裁處時那3天依新法已非 11/05 12:45
→ flybear: 國定假日。 11/05 12:45
→ flybear: 法院判賠是民事部分,行政罰另有行政罰法規定,動不動帶 11/05 12:50
→ flybear: 風向抹黑公務員跟慣老闆心態有何不同? 11/05 12:50
推 miname: 從新從輕不是這樣用的 11/06 11:17
推 miname: 實體從舊,程序從輕,版上魔鬼代言人也不少 11/06 11:27
→ flybear: 樓上捨行政罰法第5條不論,隨意引個壹讀網頁的說明,粗糙 11/06 22:36
→ flybear: 套用實體從舊,又是什麼樣的代言人呢? 11/06 22:37
→ flybear: 另某m想說的應該是實體從舊程序從「新」而非從「輕」吧 11/0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