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engowa: 樓下噓 11/23 18:02
噓 dean1990: ? 11/23 18:02
→ AustinZ: 不要勒 11/23 18:02
→ DarkyIsCat: 蛤 11/23 18:03
噓 XDDDD5566: 看到這種一閃一閃的 我先噓再說 11/23 18:03
噓 MAX777: 主子都散會了黨工還在加班 11/23 18:04
噓 pinkowa: ?????? 11/23 18:04
噓 miloskyman: 要不要先勞檢 再來屁阿 11/23 18:04
噓 tyce8ton: 你在假設三小 11/23 18:05
噓 ifchen0: 我到底看了什麼? 11/23 18:05
噓 chister: 不要胡扯 11/23 18:06
推 kerodo: 為什被噓阿 11/23 18:06
噓 vow70: 這麼爛的修法支持個屁 11/23 18:06
→ XDDDD5566: 把那葛一閃一閃的改一下好不 看惹豆頁好痛 11/23 18:07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3/2017 18:09:58
推 XDDDD5566: O u O 感謝 11/23 18:10
噓 scarbywind: ..最低額底薪就是21009,7000小的那是你根本不是被算月 11/23 18:11
→ scarbywind: 薪 11/23 18:11
連台灣top100的企業都有底薪低於21009的喔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3/2017 18:14:54
噓 foxfish: 純噓 11/23 18:13
噓 trent: 我還真沒聽說有這種事,感謝你幫資方鑽漏洞喔,啊請問這跟 11/23 18:14
→ trent: 修法內容有關嗎? 11/23 18:14
有阿 委員提案裡面都有談到 但是都沒有命中問題核心
這次的修改改革要改的彈性 再加上本文的做法
這才是一例一休的完全體阿 可以突破現有一堆限制
7000客氣了 前陣子看過底薪3500的更屌 加班費再對砍一次
噓 Nazion95: 垃圾覺青下去探親 11/23 18:15
噓 memosore: 「以前沒有 這次也沒有。」那能不能改個有保障的? 11/23 18:15
噓 scarbywind: 你就跟法院說拿7000當基準去算加班阿XD 11/23 18:17
→ scarbywind: 之前保險凹非雇傭底薪給5000上法院還不是被打槍 11/23 18:18
那是因為有規定每個月月薪基本標準阿
但是勞基法沒有規定加班費的基本標準 所以去法院勞工穩輸的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3/2017 18:20:44
→ scarbywind: 吃定人不敢告口頭虎爛跟合法是兩回事好嗎 11/23 18:19
噓 Andebull: 噓 11/23 18:21
推 kanpfer: 謝謝黨工大力支持 11/23 18:21
噓 bij831: 3小,別騙了 11/23 18:21
噓 scarbywind: 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勞上字第二號判決 11/23 18:23
噓 alex01: 幹你娘DDP,操你媽 11/23 18:23
→ scarbywind: 告完再來說,好嗎? 11/23 18:24
推 nicholassys: 民進黨不倒!勞工不會好! 11/23 18:27
推 Eslin: 這篇反串吧 11/23 18:43
噓 TahoeV: 閱 11/23 18:55
噓 suyisan: 那你乖乖領雇主用7000月薪算你時薪吧 11/23 19:00
推 tomandnico: 可以只改你說的加班費 其他我都不接受 不要想打包 11/23 19:02
推 m6699: 這反串文呀,要看完內容再推噓呀 11/23 19: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aff23 (111.241.189.84), 11/24/2017 01:18:48
推 oneget: 幫補血 要看內文R 11/24 01:48
噓 delacruz: 去年大老闆知道原來前幾年給假優於法律要求,這次會不 11/24 02:18
→ delacruz: 會又愈補愈大洞? 11/24 02:18
噓 stitchris: 根本是因為法律執行力有問題老闆才敢如此公然違法 11/24 02:41
→ onomedu: 法律上加班費基準是以工資算,不是以底薪 11/24 06:28
不 我們來看看勞動部(勞委會)怎麼說
Q:新制工時實施後,「月薪制」勞工之延長工時工資如何計算?
A:新制工時實施後,以「月薪制」計酬之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時,其延時工資應依勞動基
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至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
而定。即原月薪給付總額為二四○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二四
○小時之工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
總額及計算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台九十勞動二字第○○二六二○二號函)
再看看最新的例示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1/
1.基本工資自107年1月1日調整後,月薪制勞工的每小時工資額是否改為140元?
A: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
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
並未變動。
例如:原約定月薪21,009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87.5375元。
※自107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 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例如:原約定月薪22,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91.67元。
2.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A:按月計酬者如每月工資為21,009元(自107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 22,000
元),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21,009元每月除以30日除以8小時為基礎,並依照勞動
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3.月薪制勞工是否還要給「國定休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A: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休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
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
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用法定基本工資算出來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還遠遠低於法定時薪
你是雇主這種好康又合法的事情不幹嗎?
如果我是雇主 幹 怎麼不幹 好好幹 一定要幹 而且要努力幹 用力幹 合法幹 按時幹
推 mopackn85256: 聖光術11/24 07:22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4/2017 07:30:53
噓 JAPTX4869: 基本工資就是最低工資,哪來700011/24 08:02
噓 onomedu: 你搞錯工資定義,去翻勞基法11/24 08:15
噓 onomedu: 工資=底薪+一些項目,就是約定工資,加班費基準就不是底11/24 08:18
→ onomedu: 薪,只是現在老板都用底薪算,員工不知道或不敢舉報,政11/24 08:18
→ onomedu: 府也裝死11/24 08:18
s
函釋我有貼了 你可以看清楚喔!
噓 xyz30317: 黨工想帶風向唷 1223就能知道你們明年多慘了11/24 09:31
※ 編輯: staff23 (42.72.225.50), 11/24/2017 09:46:05
推 bab7171: 推 趁這次一次改回來,說不要都是dpp黨工 11/24 10:04
噓 testutw: 扯甚麼鬼 11/24 10:55
噓 houting: 雖然勞基法偏袒資方但拿假東西來唬弄人帶風向也太超過 11/24 11:13
這是假東西嗎? 不 這真實存在於這土地上 底薪的妙用不單單只有加班費
各位的分紅不也很多都是用底薪算的?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4/2017 11:25:41
噓 sa730923: 資進黨方案,根本沒有照顧勞工,現在的還比較好。 11/24 11:23
噓 onomedu: 你自己搞錯釋函 11/24 12:06
→ onomedu: 假設工資=底薪+一些雜項=1+21999=22000,加班費基準就不 11/24 12:09
→ onomedu: 能用1元,要用22000 11/24 12:09
→ onomedu: 分紅可以用底薪,加班費就是不行,法律沒定義分紅 11/24 12:10
噓 peja5566: 不要 11/24 14:03
噓 tttttttiger: 你那個加班費已經違法了,請去檢舉 11/24 14:03
→ tttttttiger: 幾年前勞動部就已經說過,加班費需用全薪計算 11/24 14:04
噓 pttuser: 工啥小 11/24 16:13
噓 anyalee: 北七喔~加班費用經常性月薪計算,我幾年前就去勞動部問 11/24 18:16
→ anyalee: 過了!還騙 11/24 18:16
這是在台灣確實存在 而且沒有完全消失的事情
7000做底薪 其他每個月做獎金給予 只要每個月有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他就沒有違法 換句話說他能算的基數只有7000......
勞基法有哪條規定還是函釋說 加班費要給超過法定基本時薪的?
沒有 連勞動部的範例都遠低於法定基本時薪
※ 編輯: staff23 (111.241.189.84), 11/24/2017 18:41:23
噓 riddle2050: 改啥毀 11/24 18:46
噓 singy001: 甲賽 11/24 18:48
噓 pttuser: 賽林老輸 11/24 20:09
噓 mlda888: …… 11/24 21:42
噓 darkangel119: 祝福你後代過勞到不會死 11/25 01:28
噓 SaHEL11: 修法只修你這條嗎 其他項目想綁著矇混過關? 11/25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