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ashining (asdfgh)
看板Tech_Job
標題Fw: [FB] 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時間Sat Dec 16 18:49:14 201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DFZj3p ]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時間: Sat Dec 16 18:43:53 2017
FB卦點說明:(
繁體中文 20 個字)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整理出來勞工局的資料
裡面圖表很多只引結論 關心的鄉民幫分享到臉書上吧:
簡單說就是慣老闆不想給加班費啦
一、大型企業的違法態樣較集中,中小企業違法項目較多較分散。
二、超時加班主要是大型企業的問題,中小企業更多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
三、置備資料的項目如出勤紀錄、工資清冊,中小企業違法比例顯然高於大型企業,顯示
中小企業的遵法能力比不上大企業。
行政院為修法辯護的一貫說詞是為了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勞工為了增加收入而想加班、
雇主為趕訂單也不得不讓勞工加班。但從違法項目的統計來看,中小企業的主要問題顯然
是沒給加班費,而不是加班時數不夠用。本次修法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更多是為大企業解
套,而非幫助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勞工來說,更需要擔心的是領不到法定加班費,而非
想加班卻沒機會。
況且從中小企業的違法態樣觀之,中小企業比起大企業,更欠缺遵循法律所需要的專業人
員與知識,才會在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部分也未完善。政府如果真心要解決中小企業的
問題,應該把重點放在輔導與協助其落實法律,而非一昧推動修法。
最後我們要強調,本次修法過程中,行政院及執政黨的論述中,充斥著主觀臆測,唯一有
統計數據的勞動部評估報告,則幾乎看不出修法的重要性。本文引用的統計資料,或許仍
不夠全面,論證上也還有需要加強之處。但擁有最多資訊的政府,卻不主動提出論述說服
人民,僅以少數人意志就要強行修法,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FB內容:
今年再修勞基法,行政院不斷宣稱是因為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有加班需求,不得不放寬勞
基法規定。然而實際上中小企業勞資關係面臨的主要問題為何?除了部分個案說法外,是
否存在較為客觀的評估方式?我們用工程師們的技術能力來驗證這個說法。
對於原始資料與程式原始碼有興趣的,可以參考我們官網的文章: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71215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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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421037.A.0F3.html
推 sd09090: 本來就是因為不想多請人不想多給加班費才有這次修法 12/16 18:45
推 maybecry: 推 12/16 18:46
推 hsnumax: 推電資工會 12/16 18:47
※ 編輯: lunashining (140.112.25.217), 12/16/2017 18:48:55
→ hsnumax: 這篇說的應該是放寬加班時數是為了大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 12/16 18:48
→ hsnumax: *主要是為了 12/16 18:48
推 susanna026: 推 12/16 18:4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nashining (140.112.25.217), 12/16/2017 18:49:14
推 edison0206: 只要加班費照實給,老闆一定不敢一直要你加班,只是 12/16 19:03
→ edison0206: 政府根本不敢立法跟罰錢 12/16 19:03
噓 cosmm: 不壓榨勞工沒辦法發展產業(豪宅名車產業) 12/16 19:17
→ cosmm: 按到噓了補一個 12/16 19:18
推 gametv: 唉 12/16 22:42
噓 darkMood: 簡單的說,勞工就是想要偷懶摸魚又想領高薪啊,廢話 12/17 00:09
→ darkMood: 簡單說的,九成都是垃圾屁話。 12/17 00:10
推 love121323: 推 12/17 01:13
推 nelley: 推 12/17 01:22
噓 myandydesk: 姚:要做賺錢市長。(那麼蔡是要做賺錢總統嗎?) 12/17 07:57
推 FK56: 其實加班費照給老闆還是賺,請一個員工的成本是薪水的1.6倍 12/17 21:15
→ FK56: ,現在加班費才1.33,當然是要4個員工加班兩小時,就多一個 12/17 21:15
→ FK56: 人的勞動時數,1.33跟1.6真的87都知道選那個,早就說台灣一 12/17 21:15
→ FK56: 堆過時的法律,立法院又養一堆米蟲,台灣的勞權真的死很久了 12/17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