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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小的身邊目前有人遇到如下狀況,想請教一下 【資方】 北部某上市櫃科技廠 【事由】 1. 公司先前公告因營運規劃,原三廠區縮編為二廠區, 2. 縮編的廠區(2廠)其人員/機台等,12月初陸續移轉至另外兩廠(1、3廠), 針對2廠的人員,增派交通車接送等相關配套措施(但有但書) 3. 然因2廠與1、3廠,開高速公路路程來回約需65km, 部分同仁因個人因素(沒車、接送小孩的時間無法與交通車銜接等)無法配合遷廠 【問題】 人資上個月公告遷廠計畫後,開過幾次說明會,始終無任何正式書面公告關於無法配合者 的處理, 至本周告知不配合的同仁,兩個日期選擇離職一是11/30,一是12/14, 並要求簽立聲明書:內容主體就是,是因為自己因素無法配合,所以自願離職... 一、請問這樣的情況,勞工是否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單???? 二、請問現在這情況可以主張年資滿三年以上,須提前三十天告知解雇嗎? 我們只要求一張非自願離職單,但人資就是表明不會有這張, 還暗示不要小蝦米鬥鯨魚...以免甚麼都沒有... 目前已協調勞工局本周到廠調解,但因這兩天人資狂找無法配合的同仁簽聲明... 很怕撐不到那時候就被姦成功了....Orz 不曉得是否有人資大大可以幫忙解惑???
wellkom: 挑這時候很陰險,剛選舉完公家機關根本沒人會鳥你們11/28 00:32
wellkom: 你去搜尋 "勞資" "工作地點" 有一堆文章11/28 00:33
junnn: 找政府可能沒用 可能要自己找老闆說XD11/28 00:34
wellkom: 先把相關法規原文看過,有人願意跟你講解細節時才不至於11/28 00:35
wellkom: 還要從頭說起 這已經快變成 FAQ 了11/28 00:35
uavan: 根據廠區的分佈,感覺好像仙境11/28 00:38
EasyVinus: ㄧ肯定可以,不要簽等調解,調解失敗就訴訟11/28 00:40
EasyVinus: 真到訴訟人資會先縮,然後公司跟著縮11/28 00:41
Iamjkc: 記得全程錄音11/28 00:42
EasyVinus: 另外,準備好議員/蘋果日報的電話...11/28 00:49
HAYABUSA1207: 打給水果報,記者朋友們沒有選舉問題。11/28 00:58
powergreen: 高調11/28 01:02
ashyang: 這人資應該蠻菜的,還會讓你拍到這張..反正文件看清楚,有11/28 01:19
ashyang: 問題就不要簽11/28 01:19
ray0926: 很好奇!到底公司給一張非自願離職但會有什麼影響?11/28 01:20
lsp1201: 不公佈一下公司名稱嗎? XD11/28 01:20
newnew5566: 不是仙境 仙境現在正要起飛11/28 01:29
jun691206: 請查詢調動五原則,資方已有提供相關協助,但你不接受11/28 01:55
jun691206: ,最後是判你輸的11/28 01:55
jun691206: 台灣是資方天堂11/28 01:57
wtfconk: 哪一家也不敢寫…是要怎麼判斷k11/28 02:07
nora12124545: 抗爭到底11/28 03:37
aadsl: 有提供交通車,講白點就是要你受不了這種通勤,要你自己離11/28 06:36
aadsl: 職11/28 06:38
denverkobe: 要有調動五原則哦。11/28 06:41
ctainan: 給非自願離職要通報大量解僱啊11/28 06:57
wildli0422: 不要簽阿阿阿11/28 07:39
bluewindwmg: 是某創字輩的LED廠吧11/28 07:50
bluewindwmg: 竹南廠房是標準廠房,現在全部牽到湖口11/28 07:50
spirit119: 交通車有屁用…要提早上班耶11/28 07:53
spirit119: 這麼缺德是功德院拜太多膩11/28 07:54
yeng1217: 厲害 挑這時間11/28 07:54
sturmpionier: 你贏定了 不要縮11/28 08:45
xyz30317: 榮X?11/28 09:14
XRD: 耀*嗎?11/28 09:20
※ 編輯: ccccode (42.76.201.222), 11/28/2018 10:26:56 ※ 編輯: ccccode (42.76.201.222), 11/28/2018 10:28:45
john65240: 在夕止嗎 11/28 11:12
morris1661: 去高雄阿,高雄要發財了,不怕,不怕 11/28 11:26
papa989: 很缺德耶 11/28 11:42
o760823: 公司有給配套,勞方不一定會贏… 11/28 12:27
onomedu: 新版調動規則多了:考量勞工及家庭照之生活利益 11/28 14:01
onomedu: 可以主張,若上法院贏面應該比較大 11/28 14:02
talentarthur: 非自願離職一定要給遣散費是嗎?還是可以請失業補助 11/28 14:41
snowangelic: 會輸吧 又不是直接炒魷魚 11/28 15:13
gj942l41l4: 同18樓 台灣資方天堂 這告了不一定會贏 11/28 22:09
dhccc: 這不是非自願離職 他有提供工作給妳 只是要你換地方而已 11/28 22:47
dhccc: 除非工作地點太離譜 或 當初工作契約有說明可能才會贏 11/28 22:48
g9911731: 唯一勝出的點,當初簽的勞動契約。如果裡面寫配合搬家的 11/29 07:04
g9911731: 話。。。。就吞了吧 11/29 07:04
g9911731: 之前有遇過看公司良心。。 11/29 07:06
g9911731: 可以直接打勞工局問問 11/29 07:06
Wing7512: 50%贏面不大 11/29 22:33
wincy: 從竹南遷回湖口,很好猜 12/01 00:45
yaya29: 直接勞工局調解,不要拖到最後 要做趕快 12/04 23:28
yaya29: 勞工局不是保障勞工的...記住這句話 12/0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