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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很囉嗦又傷眼,不喜請自END,謝謝:) http://www.smh.com.au/media/2005/01/25/1106415602595.html 幫各位找些好康的,HAWKEYE如何運作:) 然後下面這篇文章,雖然有點舊了,但有參與討論的人都該瞄一瞄:) http://0rz.net/5c11b 很多的問題其實文中都有解答。睡了一覺回來才看到這個討論串已 經砲聲隆隆了,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大家早就在可信度這方面達成 共識了,幾乎所有人都認為HAWKEYE比現存的人工判決(尤其是指線 審)更準確,不過事實上還是會有誤判啦(聯結的文章中有提到)。但 沒有人認為這是個無用的東西:),也沒有人覺得機器判決在目前應 該完全取代人工判決,沒錯吧。 而歸納出W大的看法是有好東西為什麼不用??O大的看法則是在到底 要怎麼用??希望我沒有誤解兩位的意思:)。依在下所見這兩個觀點 並非完全互斥啊??為什麼會因為一些文句段落或措詞而產生這麼大 的爭議呢??其實就跟桶裝瓦斯一樣,用得好可以洗澡煮飯,用不好 就變成定時炸彈(好吧,我舉的例子很爛,鞭我吧:D)。一個新工具 或方法的引進當然要有週全的考量,好的配套或規則也是不可或缺 的,相信同好們都不會反對@@,記得以前RALLY BALL的教訓吧。 當相關的配套或規則還沒有形成共識前,完全的引進對賽會或是網 協而言都是絕對的風險,這也是HAWKEYE在霍普曼杯中"試"用,而不 是在澳網中"試"用的原因。打霍普曼杯時,賽例就說明要採HAWKEYE 輔助判決,球員爽就來報隊,不爽就換別人打。情況換成大滿貫,若 是十個種子有四個因為採用HAWKEYE的原因不爽打,那這個大滿貫像 話嗎??所以ITF與ATP必需說服所有球員信任這套系統...不必我說這 肯定是個"不可能的任務"(形容而已,別無限上綱啊)。 要達成這個目的,ITF或ATP可能須要不斷的在地區性比賽中"試"用這 套系統,並不斷重複PDCA循環來使其配套更臻完善,以足夠的樣本來 說服球員採信該系統。這當然需要時間與嚴謹的討論,貿然用在大滿 貫這種百萬獎金等級的賽事,一定會招致某些球員的反彈(像小費這 種大咖),這可就不只是大中取小或小中取大的問題了。 HAWKEYE或AUTO-REF當然該用,發展出來的目的就是要運用的,有些 偏技術性的看法在聯結的文章已經都提過了,就不贅言。但是以現行 的環境而言,依我這原始人規模的腦容量就已經可以提出兩個"例子" 來說明目前全面採用時可能會遭遇的困擾,一個是線審方面,一個是 球員進行球賽時所可能產生的問題。 1.首先是線審方面:ANDY說他贊同HAWKEYE,但應限制使用次數(二次), ITF方面初始提議是每個球員每個SET有一次機會,但霍普曼杯使用的 方式倒是真的沒去查。這種類似penalty的制度無非是要保持球賽的緊 湊與完整性,當然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也還沒有定論,至少正式的網球 規則上還沒有:)。但各位想想,這樣會不會造成線審往保守側判決??有 些邊邊角角的球(事實上職業選手的球幾乎每個都邊邊角角)線審在不確 定是否出界時是一定會選擇call out!!就算他認為擦線的成份比較高。 請記住一盤可能只有一次機會,除了關鍵分或是百分百把握,選手不會 隨意進行challenge,用了就沒了:)。線審當然會打安全牌,因為能夠 把握球真正落點的一定是接球方的player,就是進行判決的線審這端的 球員,call out當然是接球球員得利,絕對是暗爽加內傷,掂掂吃三碗 公。而遠場就倒楣了,不是很確定但又不敢任意使用挑戰權,誰知道下 一分會不會更重要:(。不過很明顯的誤判或視線阻擋自然就不在此列了。 當然不是人性本懶,但全場只要有一個線審有這種心態,問題就會被擴 大。所以這個制度是不是應該進行更詳細的探討跟研究來取得共識,例 如合意(consensus)的challenge次數之訂定,或是藉由硬体設備的改善 ,例如線審配戴earphone,用tone來告知球是否壓到線上,或甚至更先 進的微形投射眼罩(類似HUD)的設備來輔助,別跟我說這是科幻小說或是 我嗑葯太多,這只是$$$跟小t(time)的問題而已。 2.球員的心理層面:這有些涉及球員的情緒跟抗壓素質,w大有提到紅土 球印的問題,現在我們考慮一個scenario,正如bagayall大大在10648所 提的,在主審或線審沒出聲前都不是死球,若有一顆球有明顯偏差,球 員主動暫停比賽,為自已爭取權益,在紅土場上,那就進入一翻兩瞪眼的 挑戰程序,主審會移動他的尊臀,跑下場來看球印,然後宣判這位提出異 議的球員是得分或是失分!!反之在硬地上那就是找死,上那兒找球印:)。 但是在紅土場上當一分自然結束後,球員再去跟裁判申覆第幾個STROKE對 方其實早已出界@@,裁判是鳥都不會鳥你的,為什麼??萬一這分有90個來 回STROKE怎麼辦??現場球印早被球員搞得一塌糊塗了,而且時間隔久了, 也難以判定那個球印倒底是何時留下的,這不只是規則更是禮節。而在紅 土以外的球場比賽,原本主審就沒有審視球印的必要,球員吃了悶虧也只 能碎碎唸、摔摔拍子踢踢球網,除非線審自覺理虧立刻改判,當分不算, 或是主審override否則是沒有平反機會的。所以球員明知早已出界,在主 線審沒作聲前通常還是會咬牙切齒的打下去,這也就是現行的情況。 HAWKEYE之類的系統引進後,球員顯然多了一個申覆或異議的管道,他可以 選擇結束這一分,然後由HAWKEYE輔判。但是更大的可能是球員也沒辦法確 定落點,所以選擇繼續打下去,畢竟一挑戰就用掉一次機會,而且在不確 定的情況下申覆有可能殺傷自已。但有些情形會有例外,譬如實力相近, 而且戰況膠著時,氣勢往往佔有很重要的地位,相信同好都認可這點。如 果一個關鍵球來回數十STROKES,拿下的人就很有可能趁勢贏得勝利。當這 分結束時,輸分的那方如果要求挑戰(就算他明知每球都INSIDE),那勢必 會打斷比賽的節奏與對方的氣勢,如果來回很多拍,他更能花冗長的時間 來挑戰判決,既然是虛擬的球印(紅土場上的是實体的),理所當然能要求 調閱很多個來回的影像,這時對方要作什麼??伏地挺身還是仰臥起坐??輸 球方也許會輸了判決,但無所謂他早就已經失分了,但卻贏得了喘息與翻 身的機會:)。可能造成判決公正,但對比賽結果不見得公平的情形。 可能會有人質疑,那規則改為跟紅土一樣,選手一發現問題球就可以立刻 死球,申請該STROKE的HAWKEYE判決;但是這樣會用掉一次機會,而且繼續 打下去也未必不能拿下該分,若然我們是選手,應該會將挑戰的時機選在 一分自然結束後,如能得分就不用挑戰,若失分則可撈本。若此,則我上 述假設的情景就有很大的機會出現。可能會有人說老頭子我卑鄙,連這種 情況都想得出來:),但是當眼前的果實是百萬獎金跟世界第一時,相信各 種古靈精怪的辦法都會出籠。所以解決的方式就是討論什麼時候才是動用 HAWKEYE輔判的時機,而且必需能被相關各界(包括觀眾)認可及接受。 事實上我不知ITF或ATP構想中採行鷹眼後所有的規則與賽例訂定演變成如何 ,賽際上應該也很少人能未卜先知。所以ITF才大力推廣試用,想找出最適 當的規則與賽例將爭議減至最低,這當然是正面向的,而且相信會日趨完善 為觀眾及球員所接受,而目前為止較有規模的只有霍普曼盃。所以在球員與 觀眾都合意的規則出現之前,貿貿然在大滿貫等級的賽事中使用可能會產生 一些實際執行上的困難(可能是意料之外的)。只能希望ITF能多多在聯邦杯 甚至台維斯杯之類的賽事中有計劃的試用(規模夠大,而且參賽選手的國籍 涵蓋較廣),應該能很快的找到最適當的配套措施,讓HAWKEYE之類的系統能 發揮最大的功效---讓觀眾與球員都沒有遺憾的判決。 哇咧,又囉嗦了一堆,其實只是想闡釋HAWKEYE在使用上可能遭遇的問題,並 不是否定該系統的功效,不然那些聰明的傢伙幹嘛研發這東東呢??不過在實際 使用上個人是抱持較審慎的態度,畢竟大家都用得愉快才是好東西,要在大滿 貫等級的比賽上採用,應該還是有一小段路要走的吧。 PS:有不同意見的歡迎討論指正:),不過別戰我,一來節省板面,二來我還想 快快樂樂過年摸兩把XD!!也先祝各位新年快樂。 -- 生氣的目標是達成和諧而非製造怨懟; 嫉妒的真諦是挽回情誼而非產生裂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5.13
ouch:推! vorga寫得應該已經很仔細了:) 而且我的講法本來就不是和 01/24 09:07
ouch:全力主張贊成實施的人是互斥或完全相反的.... 01/24 09:07
kanchan:寫得很棒 推一個 但中間提到的像紅土一樣挑戰規則那邊 01/24 09:46
kanchan:有點不懂 我也覺得只能挑戰死球前的那一個球落點 01/24 09:48
kanchan:而且這種挑戰所花的時間 應該遠比在紅土球場上少才是 01/24 09:49
kanchan:畢竟是看大家面前的螢幕做判決不用移動 也許能中斷氣勢 01/24 09:52
kanchan:但現在的比賽不也是這樣嗎? 而且還花(應該會)更多的時間 01/24 09:53
vorga:其實小弟文中兩種方法都有考慮到,但以選手立場而言會選擇 01/24 10:01
vorga:自然死球後再決定要挑戰與否,人之常情吧... 01/24 10:02
vorga:再者紅土印記無法追溯,但電子儀器就沒這種藉口... 01/24 10:03
vorga:至於現在的比賽,主審搖頭就註定沒救了..:) 01/24 10:04
kanchan:喔我想可以用規定的? 規定選手只能挑戰死球前一板 01/24 10:12
kanchan:想了一下 應該是說前一板落在自己場內的球 01/24 10:13
ouch:另外訂這規定?這樣是削足適履.爭議會發生何止在結束分前一球? 01/24 10:17
lane34:其實我才是反對鷹眼進入比賽中的人 XDD 01/24 10:22
GMA:這篇文章寫得很好 鷹眼不是不能用 而是要有完整的實行辦法 01/2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