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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tten (我愛夏天)》之銘言: : 不好意思 這是小弟首次來到貴版(不過有去過the wall) : 是因為看到the wall被罰款查禁以及公聽會的事而過來的 : 週五本來想要翹班去立法院參加公聽會 : 不過看到o經理寫到參加人數已滿 就算了 : 其實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先說好無意挑釁或引起筆戰) : 1.面對警察的查禁跟開罰單 若私下定期給規費 有用嗎? : (說真的 即使已經民國95年 我一直以為台灣還是這種社會耶!有拜有保佑) 我們絕對不會私下給規費或送禮 這樣只會讓罪惡沒完沒了 : 2.政府現今面對搖滾樂這種洪水猛獸(陌生 不曾用心在這上面的反應)的態度 : 就是集中管理 疏導青年人的情緒發洩 給年輕人一個"正當娛樂的場所" : 所以結論就是蓋大型青少年娛樂中心(好像台北台中都有規劃一個上百億吧?) : 請教週五公聽會文建會教育部還有這樣在回答嗎? : ...以上 還好文建會沒笨到這種程度敢這樣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160
clinical:難怪.....台灣的警察.... 05/28 01:40
takeKaNa:當然不能給 這樣不就跟王(月曹)蘭 一樣了 05/28 01:50
RayLang:推orbis的回答 05/28 12:02
Renk:對啊 他們憑什麼能收規費 叫他們哈死吧 05/28 14:43
GeorgeC:別這麼說啊 警察又沒收 05/28 16:09
JUNU:文建會不是說"我們還有一些閒置的藝文空間可以給樂團..." 05/29 00:14
orbis:說得也是,不過至少也肯定LiveHouse的重要啦 05/29 03:22
thurston:文建會那個東西,還是空的呢 05/29 04:50
orbis:而且不是文建會的就不會有人檢舉噪音, 05/29 04:50
orbis:而且很多場地架再好的音響都沒用 05/29 04:51
orbis:而且你不知道政府何時又要改變政策、又要囉唆什麼、公文往返 05/29 04:51
orbis:反正只要是政府管的地方能不碰就不要碰 05/29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