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chung:i phone?! 10/23 02:03
推 n911303:創見,錄音清楚! 10/24 13:38
推 tuberosity:小心法律問題 10/25 16:30
推 james7766:法律問題?被告了才慘! 10/25 22:44
→ inzegna:法律問題= =? 10/25 23:30
→ aad437:於公開場合,如果錄音對象其中一位是原PO,可能還不至違法 10/26 01:15
→ aad437:但未告知對方,如果未來有事情,只能當佐證,而非證據等級 10/26 01:15
→ aad437:但如果錄音過程當中有錄到與原PO無關的紀錄,就要小心 10/26 01:16
→ aad437:以上是妨礙秘密罪狀況,如果醫事人員還要注意醫療法72條 10/26 01:26
→ aad437:如果錄製內容涵蓋病人醫療隱私,就有可能會觸犯醫療法 10/26 01:27
→ inzegna:了解@@ 謝謝樓上提醒 10/27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