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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法令會有疑問是因為, 這個問題在台南市護理師公會曾經吵過一次, 公會方面認為,產假屬於正常勞動範圍產生的假期, 在資方方面也有記錄與發薪,並非像育嬰假的留職停薪, 所以並不需要辦理停業。 新北市的衛生局承辦人則認為,這樣算中斷執業行為,所以應該辦理停業, 桃園、北市衛生局則承辦人認為,這不需要辦理停業,但不能申報, 但是衛生局人員並未去了解產假產生的定義, 真要申訴,我相信不是不能申訴的吧! 目前就我所知,請育嬰假就是確定必須要辦理停業, 而產假我想並不是全然的要辦停業, 應該是要看各地區衛生局相關承辦人的認定。
svince88:若果你有後路 就檢舉吧.....這東西是看你自己 01/17 18:33
maxinehou:產假超過30天要辦理停業,我覺得沒給執照費並沒有不合理 01/17 20:53
maxinehou:有的地方,執照費算在薪水裡,或是只補助部分常年會費的 01/17 20:54
maxinehou:只能說、診所的算法如果是時薪+執照費,應該沒補助會費 01/17 20:54
maxinehou:補給妳的是按照聘請你工作的加給,既然要辦停業=不能執 01/17 20:55
maxinehou:業。理論上法律說產假要給全薪,可是,他們一定會把執 01/17 20:56
maxinehou:照費算在獎金裡,所以『全薪』=『原本工作的時薪』 01/17 20:56
maxinehou:如果不給執照費,妳又打算超過30天產假的話,一定要辦 01/17 20:57
maxinehou:停業、抓到罰很重。所以他不給妳執照費、是他自己不能 01/17 20:57
maxinehou:用妳的牌照申報,他要再找一張牌 01/17 20:57
icefeeling:想請問m大"產假超過30天要辦理停業"這是全省通用嗎? 01/17 23:13
kikie:我在大醫院請產假也是沒有給執照費... 01/18 09:46
maxinehou:全國通用,因為這是OT法、還是醫事人員法的條文 01/18 11:01
maxinehou:之前有某醫院的OT就是因為產假超過30天沒辦停業,被罰錢 01/18 11:02
maxinehou:如果你不能執業、卻還是掛牌、讓別人用你的執照申報 01/18 11:03
maxinehou:自己就違法了.. 01/18 11:03
icefeeling:但是,原PO是PT阿....我記得PT好像沒這條O.O 01/18 17:45
maxinehou:那就去查察看關於職業登記的條文。以北市來說,現在到 01/18 19:57
maxinehou:職日當天就一定要瓣執登,同樣的查停業也是一樣 01/18 19:58
maxinehou:健保局都會查OPT的班表,看看申報是否符合了 01/18 19:58
maxinehou:更何況是請長假 01/18 19:59
maxinehou:PT法第10條。停業30天內辦理登記。可以去問工會、看看 01/18 20:04
maxinehou:法規對PT的「停業」標準是幾天 01/18 20:04
maxinehou:我會這麼提,就是因為聽到不只一位OT因為產假,然後超過 01/18 20:04
maxinehou:30天,只在院內請假,沒去當地衛生機關辦理停業,然後 01/18 20:05
maxinehou:被罰錢,好像萬把塊吧 01/18 20:05
maxinehou:BTW,30天含假日,是『日曆天』喔,要算好、不然、沒事 01/18 21:50
maxinehou:就沒事,沒抓到就罰錢,而且申訴無效 01/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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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nehou:申訴一樣還是很高機率被駁回~政府機關那邊說一套做一套 01/19 20:47
maxinehou:的事情一堆。譬如我直接遇到的例子,明明法規可以報備 01/19 20:47
maxinehou:支援,而且在同家醫院的不同院區。就按規定做了、人家 01/19 20:47
maxinehou:上頭照樣不給付 01/19 20:48
maxinehou:就因為每個承辦員方法認定不同、跟政府機關打交道、沒 01/19 20:48
maxinehou:事就沒事,遇到個腦子有洞的,怎麼解釋都沒用 01/19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