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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職能老師好 最近在整理自己的積分 也上過積分系統查詢是否該登錄的都登錄 結果我今天發現我有 民國96年5月, 6月 跟 97年2月的上課活動積分 這些都是在民國97年六月(不知是否有誤)辦法法實施前一年得到的積分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累計 這三個活動除了一個是視覺障礙介入的課程(應算是專業課程?) 另外兩個分別是 "全國聯合會的學術討論會" 與 "參加台北市公會的會員大會" 兩個我都有拿到積分證書 我想問的是: 1. 積分從幾年幾月幾日之後得到的才能開始累計, 之前有問過學會 結果現在想不起來 剛想問但學會下班了 (PS. 我只有95年5月~97年6月底這段期間有執業執照 後來辦理歇業至今) 2. 這種參加會議的也可累計積分嗎 3. 這三個並沒有出現在我的積分系統裡 那我如何可以讓積分被算進去? 先感謝各位老師撥空閱讀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00.121
solder1009:這個要不要直接問公會比較快?畢竟是管學分換照的 03/18 19:22
solder1009:他說了才準吧@@ 03/18 19:22
soncan:如果有人已有類似狀況希望能分享給我,我也會再打去問 03/18 20:52
soncan:每次又都想到後續新的問題急著想知道 03/18 20:53
svince88:上ICF的客好像都查不到耶@@ 03/18 21:37
soncan:我的ICF有進去喔 03/18 22:49
lovedoris:打電話去公會問詳細很多,態度也很好 03/20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