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o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人kevinjkckung于103年1月21日, 就jerry11006(憲哥)於TOS板張貼之圖文未經詳查, 於PTT網站TOS版,張貼錯誤傷害不當之言詞, 嚴重損及jerry11006(憲哥)名譽,特發此文啟事, 對jerry11006(憲哥)造成的名譽傷害,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 本人kevinjkckung未經查證, 私自於TOS板上公開傳輸錯誤傷害公式, 造成jerry11006(憲哥)被多名板眾誤認使用非法程式作弊。 本人至表歉意,幸蒙jerry11006(憲哥)寬諒。 本人除保證今後絕不再侵害jerry11006(憲哥)權益外, 同時籲請各板友,勿以錯誤之訊息誤導侵害他人信譽。 望板友jerry11006(憲哥)不計前嫌。 道歉人:kevinjkckung 原文:http://www.ptt.cc/bbs/ToS/M.1390318242.A.309.html 正確傷害 4640* 6 * 2.25 * (37+5+7*0.6)0.25 * (6+1.5 三水剋火)-16800 =5409390 6隊長倍率 2.25 6COM加成 37總暗珠 5COMBO消除 7顆強化珠 道歉人: kevinjkckung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33.156
tomatoo:... 01/24 08:02
okokokya:早安 01/24 08:08
jordanlulu:... 01/24 08:08
crt0921:原文被砍了? 01/24 08:09
randomyo:XD 01/24 08:09
ptyu:kevin...是你? 01/24 08:10
mfkk3:求懶人包 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XD 01/24 08:12
簡單講 使用戰鬥模擬器 等級誤植 導致基本傷害有錯誤 代入正確公式後算出錯誤的值 認為jerry11006是使用不法程式 並被板友誤解 在此登文道歉
Terminator99:k大... 01/24 08:12
tender584520:勇敢面對推一個,jerry是好人 01/24 08:13
idow:早 01/24 08:15
mfkk3:感謝懶人包 辛苦啦 還好我都只毒蛇不爬文的健檢文 01/24 08:16
Terminator99:等級誤植?他不是已經把等級都打上去了嗎 01/24 08:17
我自己輸入的時候出的錯誤
isacheng:K大你又.... 01/24 08:18
ianencored:你收到三聯單了? 01/24 08:18
kuramylove:呃..真新鮮.. 01/24 08:18
ksbjo852:水龍使+水異界不是4倍攻嗎? 01/24 08:18
副隊長是光龍使
Terminator99:對方是水異界+光屁孩,6倍攻 01/24 08:19
isacheng:藍羊你...! 01/24 08:19
bluelamb:哇靠 我到底估狗了三小 01/24 08:20
Terminator99:而且k大你第一行打錯了,應該是1月21日才對 01/24 08:21
ksbjo852:喔喔 抱歉 我看錯 想說他最後講一句隊友就選水龍使吧. 01/24 08:21
isacheng:藍羊取材上癮? 01/24 08:21
idow:嗯嗯神魔故事講完改講版友故事(? 01/24 08:21
oa19870514:jerry要告你嗎?為什麼用本名道歉? 01/24 08:22
bluelamb:不...這是真的有人寫的小說<囧> 01/24 08:22
g29050:藍羊哈哈哈!這算說書人的職業病了喔~ 01/24 08:22
isacheng:樓上基隆人 01/24 08:22
isacheng:可惡被插隊 01/24 08:23
zxp86218:103年11月 預知未來? 01/24 08:26
已更改
childeviler2:也好啦,講話太嗆沒好處。 01/24 08:26
ksbjo852:原PO可以分享一下模擬器嗎? 感謝 01/24 08:27
http://ppt.cc/z-7x
zxp86218:按錯補回來 01/24 08:29
cccman:知錯能改XD 01/24 08:30
oa19870514:哈哈哈 01/24 08:30
zxp86218:話說你的本名跟我高中別班的一樣…… 01/24 08:32
bluelamb:不過貼這篇有先經過版主同意嗎 01/24 08:33
oa19870514:貼這種文需要版主同意?真的嗎??哈哈哈 01/24 08:35
sakula248:如果遇到訟棍...你24歲的人生就有新汙點了... 01/24 08:37
zxp86218:你是台南人嗎? 01/24 08:38
lightkira:真的講話都要小心... 01/24 08:38
oa19870514:原文被吃了啊,雞排都準備好了,文呢? 01/24 08:39
ianwallace3:不“計”前嫌 用本名道歉 應該被告了吧= =真的是... 01/24 08:39
oa19870514:我好好奇喔~傷害算錯也能被告,原po是多嗆? 01/24 08:41
superfourjc:懶人包+1 01/24 08:41
我說他可能開非法程式 造成毀謗 損害名譽
kuramylove:是那篇4Combo 100萬 6Combo 500萬的文章嗎?? 01/24 08:42
kkoommaann:推, 有責任感. 值得肯定 01/24 08:43
sakula248:k大原本講話就..很替他捏一把冷汗..沒想到這麼快就翻船 01/24 08:44
Ignorance:HI,kevin 01/24 08:45
oa19870514:上了一課捏吼~ 01/24 08:46
flamedevil:方丈: 01/24 08:46
oa19870514:kevin是男生名還是女生名? 01/24 08:47
superfourjc:男的吧,以前同學也有叫XX X什麼的 01/24 08:48
oa19870514:真假...樓上是南部還是北部人? 01/24 08:50
Rindou:以下開放認親 01/24 08:51
superfourjc:北部 - -a 01/24 08:51
dream717:男生,認親推 01/24 08:54
x850519:這又告不成,不用擔心 01/24 09:01
bluelamb:太急了 為什麼不先去law版找人諮詢 01/24 09:08
oa19870514:我也是在想告這能成立嗎?? 01/24 09:10
s0009s:kevin安安 01/24 09:11
penny2k1:道歉能解決的事就道歉吧,要花錢就麻煩的多了 01/24 09:12
lai97:推 認錯 01/24 09:13
libra:這樣也能告真的頗呵 01/24 09:16
motoman:還不確定能不能告成啊...又不是收到單子就會被罰= = 01/24 09:19
wwwea:我只能說我有很多廢物真閒的感慨 勿對號入座 01/24 09:19
c871111116:z 有些人真的是吃飽太閒 01/24 09:21
weijohng:我只能說妨害名譽跟司法資源的使用是需要權衡的 01/24 09:23
c871111116:那些人不會想那麼多啦 反正自己一點點被激到 01/24 09:24
frank8421:那一篇我有看到01/24 09:25
c871111116:告告告告告告告 就贏了 zzzz01/24 09:25
coco12252003:很多時候本來就沒有針鋒相對的必要...01/24 09:25
adwowcuthand:說可能還要被告喔真慘01/24 09:27
adwowcuthand: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犯法啊~01/24 09:27
c871111116:話說當初那篇自己也沒很確定 是這樣的事情被質疑就說01/24 09:29
c871111116:很難嗎? 呵呵01/24 09:30
sockpuppet:哈哈你看看你01/24 09:31
mylove1018:沒有很確定不是在討論討論 說人用外掛也太嗆了吧?01/24 09:34
chihlee5566:UCCU01/24 09:34
mylove1018:明明就是原PO的錯 怎推文還有人幫他說話01/24 09:35
mylove1018:道歉不是剛好而已?用外掛還還構不成毀謗 什麼叫毀謗?01/24 09:36
mylove1018:就是有人幫忙說話 才會造成一些人 以為做錯小事就沒差01/24 09:37
motoman:原po以後在這個板..恩...01/24 09:37
mylove1018:抱歉不是針對原PO 只是看某些人回話很沒道理..01/24 09:38
bluelamb:不是幫不幫他說話的問題 原po這樣個人資料已經全攤出來了01/24 09:39
mfkk3:看八卦版標就知道啦 要小心網路訟棍01/24 09:39
ThuLonnie:勇於負責,也還當事人清白 好事給推!大家要學習謹慎發言01/24 09:40
bluelamb:用網路身分道歉/真實身分道歉,這嚴重性是有一定差距的01/24 09:40
mylove1018:或許是對方要求,還是原PO想表示誠意,這樣算過分@@?01/24 09:41
f7504261:這篇也不是訟棍吧...阿就原PO有錯啊 哪來訟棍?01/24 09:41
mylove1018:其實我懷疑是走了一趟法院了,不然就只能說原PO有誠意!01/24 09:42
其實沒有 也沒收到三聯單 今早起床上站後收到站內信 原po希望我對這件事情公開道歉 因為我文中假設性他開非法程式 誤導板友導致他們去他的文章噓文 ※ 編輯: kevinjkckung 來自: 60.245.64.168 (01/24 09:46)
light1227:總之不管在哪發言都要謹慎就對了...保護自己 01/24 09:46
GoodElephant:kevin,是你......? 01/24 09:48
junkjizz5566: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01/24 09:53
rossikao:404 - Not Found. 01/24 09:53
kkmoon5566:被他告了喔? 01/24 09:56
BlackZap:0_0 01/24 09:56
hn85017889:被當作外掛,他以後發文都會被鬧,這樣也很嚴重了 01/24 09:56
hn85017889:比水桶還慘 01/24 09:57
GORDON2037:推 勇敢認錯 01/24 09:58
oa19870514: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要判什麼罪呀大人~ 01/24 09:58
idow:數字錯了啦XDD那就不是猜或假設了 01/24 09:59
qwe96325:和平解決給推 01/24 10:02
Lizardon: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XDDDDDDDDDDDDDDDDDDDDD 01/24 10:10
qq1030:某些人是想被告告看嗎 不見棺材不掉淚 剛好這篇典範 01/24 10:14
xup6ru0454:推,勇敢認錯、和平解決,我們大家說話真的要理性謹慎 01/24 10:20
xup6ru0454:一點 01/24 10:21
sakubo:看道上面推文還有人怪被誤會的人 嘖嘖 01/24 10:22
sakubo:會不會被誤會的還是黑了 這篇反而因為勇敢認錯又更白了? 01/24 10:23
ncueBenson:趴著比較不會中槍 01/24 10:23
c871111116:也對啦 反正之後傷害就隨便估就好了 01/24 10:25
c871111116:出錯一定是程式問題^^ 01/24 10:25
zarsar:設身處地想一下你以後每一篇都有人推你掛狗 會開心嗎? 01/24 10:52
p78324:只會告 俗辣 <<來歐 超怕你^_^ 01/24 10:57
j7996432:雖然只是小誤會,但負責道歉值得推 01/24 10:57
p78324:qq告我啊 看你多會@@ 01/24 11:03
sd231:老實說如果我是原原po 一定告 龍使5C 500萬總傷害根本正常 01/24 11:05
sd231:偏偏被說成用外掛 而且原文中大家罵得很兇 01/24 11:06
sd231:網路文章要告成功比現實更容易 因為現實還不一定有錄音存證 01/24 11:09
Reylod:p78你要先讓人有得告啊,別只是要人告,多講幾句嘛 01/24 11:10
roder:置底閒聊不是很邱??? 01/24 11:13
kess:上次看到一篇直接罵"智x"的 不知道出爐了沒 01/24 11:33
HAYABUSA1207:推一下好了~ 01/24 11:37
hownever:推至少你肯道歉 01/24 11:41
ncueBenson:比很多人好多了ˊˇˋb 01/24 11:47
atoom:推 不過37暗珠也要天降10+暗珠 應該不常見吧 01/24 11:49
ttnakafzcm:囧 是因為我那篇文齁.... >_< 01/24 11:54
ma4wanderer:本來就該道歉,這也能護航喔? 01/24 12:04
Akirasbo:kevin… 還記得我嗎? 我是冠C 01/24 12:06
ma4wanderer:妨礙別人名譽是事實,還在乎到底會不會成立? 01/24 12:07
ma4wanderer:搞不清楚玩法律入魔的是訟棍還是? 01/24 12:15
caca5566: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y-~ 01/24 12:16
eric791112:kevin~~ 你在幹嘛啊………………== 01/24 12:27
kouryu:推有誠意啦 01/24 12:33
ericaiai: 講話在這麼嗆阿哈哈哈 01/24 13:04
NaiveRed:有道歉有推~ 01/24 13:04
cutbear123:這最好會起訴啦 小弟弟被嚇到了 頗呵 01/24 13:14
kilmntm629:... 01/24 13:28
whisky520:會怕就好 01/24 16:23
DearDaniel:希望有學到廢文不要亂發的教訓 01/24 16:37
oa0416:台灣法治觀念真的很薄弱,做人道理真的也學一些 01/24 16:38
以上姓名經得jerry11006(憲哥)同意全數改回ID ※ 編輯: kevinjkckung 來自: 111.255.33.156 (01/24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