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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 經檢舉
luke2:#1JN7z3gw foreverk 引戰 04/27 15:44
OnlyTD:#1JN7z3gw foreverk 引戰 說人跳樑(小丑) 04/27 16:06
coco12252003:#1JN7z3gw foreverk 引戰 挑釁 地圖炮群嘲 04/27 16:17
watchr:#1JN7z3gw foreverk 引戰,當事人已在上方推文檢舉04/27 16:51
evanade:#1JN7z3gw foreverk 群嘲,針對TOS版友挑釁謾罵 (算吧?) 04/27 17:46
AAppler:#1JN7z3gw foreverk 群嘲 04/27 17:51
tw00022015:#1JN7z3gw foreverk 群嘲04/27 18:12
違規內容 文章代碼(AID): #1JN7z3gw (ToS) [ptt.cc] [罷免版主] ToS
foreverk:我只說了回了一句這次很多名人出來講滿屌的,就一群人跑 04/27 14:54
foreverk:出來回我了,怎麼會變我要抓知名id出來鞭lol 04/27 14:54
可見得foreverk對「名人」、「知名ID」有定見 且其範圍可縮小到該篇文章有推文的某些人
foreverk:那我就直說啦,我是不懂為什麼有貢獻但嘴巴臭的"名人"沒 04/27 15:38
foreverk:被戰態度,結果這次J板卻被撻伐成這樣,失職罷免我覺得合 04/27 15:38
foreverk:理啊,倒地追加的做法跟之前落差太大了 04/27 15:38
有針對某些「名人」攻擊(嘴巴臭)之事實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群嘲不成立 但 群眾挑釁+特定族群攻擊 水桶7日 案二 經檢舉
f7504261:qq1030:反板主的可以滾嗎 #1JPIGife推文中 群嘲05/04 02:02
cccman:#1JPIGife qq1030:反板主的可以滾嗎 引戰05/04 02:08
roder:#1JPIGife qq1030推文群嘲 路過幫忙湊五個人05/04 02:13
f7504261:好吧,多檢舉qq1030在此篇置底群嘲,還好睡覺之前有看到 05/04 02:17
cccman:我看到qq1030在此篇置底檢舉區 群嘲 請板主處理 05/04 02:19
charlie0228:qq1030:反板主的可以滾嗎 #1JPIGife推文中 群嘲引05/04 02:29
charlie0228:戰05/04 02:29
charlie0228:推 qq1030:幾個沆瀣一氣的 可以儘管針對我沒關係 05/04 02:29
charlie0228:在此檢舉qq1030君群嘲、引戰、人身攻擊、挑釁 05/04 02:29
jackyc38x:在此檢舉qq1030君群嘲、引戰、人身攻擊、挑釁 05/04 03:44
違規內容 ● 010251 5/04 Achilles0828 Re: [閒聊] 近日板務 (原文已被刪除 依據回收桶資料)
qq1030:反板主的可以滾嗎...人家有心要管板 你們在那雞蛋挑骨頭05/04 01:48
文章代碼(AID): #1JMg2XQP (ToS) [ptt.cc] [公告] 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
qq1030:→ f7504261:qq1030叫人滾玩就不理了,開MAP砲開很爽喔05/04 02:12
f7504261:喔隊 多個證據05/04 02:13
f7504261:推 qq1030:幾個沆瀣一氣的 可以儘管針對我沒關係05/04 02:13
f7504261:同樣一篇推文中出現『沆瀣一氣』05/04 02:14
f7504261: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重修國語辭典修訂本中所示05/04 02:14
qq1030:今天觀察下來 你們的行為的確可以用沆瀣一氣來形容 05/04 02:15
qq1030:不管是置底針對板主或是不同意見者的酸言酸語 05/04 02:15
qq1030:或是各篇推文的挑戰板主帶風向 就是你們同一群人 05/04 02:16
從這三段話 可以指出「你們」有指稱特定對象 且至少包含f7504261版友 依據教育部網頁上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biansz/bi568.htm 「沆瀣」是指夜間的水氣。「沆瀣一氣」見宋˙錢易˙南部新書戊,唐時崔沆為主 考官,錄取了崔瀣,人們因此笑稱「座主門生,沆瀣一氣」;比喻氣味相投者 在一起,多用於貶義。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反板主的可以滾嗎」部份 判定不構成群嘲或攻擊,但是有吵架嫌疑 「沆瀣一氣」部份 判定有對特定族群攻擊、引戰 水桶7日 -- 判這種案子 多少有些板主自由心證 也請板友謹言慎行 不要有過激的言論出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24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S/M.1399300830.A.960.html
bluelamb:竟然有教育部字典ˊ_>ˋ 05/05 22:41
victoret:前一篇水桶實測落珠,這篇水桶出現古文 05/05 22:41
potato6202:太棒啦! 05/05 22:42
xup6ru0454:記得用詞之前都會查用意 05/05 22:42
victoret:\無限期支持學術型水桶文/ 05/05 22:42
z0809777:字典推 05/05 22:42
caii7871:教育部字典XDD 05/05 22:43
potato6202:應該至少要關14天 05/05 22:44
我認為情節不至於到該判14天 甚至是在無罪~7天之間掙扎 所以兩案都拖了超過一天才處理 ※ 編輯: rehtie (140.113.249.4), 05/05/2014 22:46:52
mimchu:這有點專業XD 05/05 22:46
acer5738G:純推教育部辭典XDDDDDD 05/05 22:47
ikunoka:推教育部 05/05 22:47
Initial5566:foreverK在水桶裡會不會也會自言自語呢? 05/05 22:48
potato6202:不知耶 反正他在水桶了 05/05 22:49
motoman:還是判了 XD 現在的我想拍手 (? 05/05 22:49
Cswsone:終於判惹 05/05 22:50
as9632147:\沆瀣一氣/XDDDDD 05/05 22:51
motoman:CD結束 給推 XD 05/05 22:51
maple205:現在水桶裡這麼多人 他終於不會寂寞了.... 05/05 22:51
iamkilakila:推教育部網頁XDDDDDD 05/05 22:51
as9632147:第一次看到成語出現XDDDD 05/05 22:52
Aw:只能說大家都很厲害 專門遊走在自由心證之間 05/05 22:52
zkow5566:版主認證的特定族群? 05/05 22:52
banny9158:最近的判決很專業,難怪版主不是一般人當的(汗 05/05 22:53
Terminator99:看神魔板學中文,讚 05/05 22:53
f7504261:字典~~ 05/05 22:54
sakaya00:中文能力upup! 05/05 22:55
Aw:板主真的不是人當的~~~ 05/05 22:55
diefish5566:沆瀣一氣就算了 反板主的可以滾嗎不構成群嘲.... 05/05 22:56
omyg0d2007:推 辛苦了 大家平心靜氣一點唄 任何時刻都要保持?(拖走 05/05 22:56
vainprick:反板主的可以滾嗎不算群嘲喔XD 05/05 22:56
我認為這要判群嘲有點牽強 但我也說了這可能是有吵架嫌疑 ※ 編輯: rehtie (140.113.249.4), 05/05/2014 22:58:15
motoman:所以板主判決還算仁慈這樣嗎XD 05/05 22:57
f7504261:其實"滾"我在溝通信中也有跟板主說我查過教育部辭典了 05/05 22:57
f7504261:一樣貶義,不過板主既然不認為就算了...QQ 05/05 22:58
我不認為你們會因為「滾」字 而名譽受到影響 但沆瀣一氣是形容詞 指稱這群人的狀態 且有國學常識者皆知道明顯帶有負面意涵 ※ 編輯: rehtie (140.113.249.4), 05/05/2014 23:00:51
paoyi:推 05/05 22:59
f7504261:然後我重申一次,我認為『你們』是針對板上廣大板友 05/05 22:59
f7504261:你們,這個地圖砲很大啊....QQ 05/05 22:59
Rindou:可以滾嗎←沒有吵架or 群嘲也有引戰了吧 05/05 22:59
vainprick:所以叫別人滾都不會有事就是了(筆記 05/05 22:59
f7504261:而不是我認為說,我是反板主的這件事情 @@ 05/05 23:00
f7504261:不希望被qq1030扣帽子,我才會檢舉XD 05/05 23:00
motoman:對照後來F先生的言論 有點後悔當初收回檢舉... 05/05 23:00
f7504261:呃...F先生不是我吧 冏? 05/05 23:01
Initial5566:他是說寂寞的foreverK先生 05/05 23:01
bluelamb:地方的討論版需要國文老師 05/05 23:01
potato6202:應該是指水桶的那一位 05/05 23:01
f7504261:喔喔XD 那我去吃螃蟹腳惹~~ 板主辛苦啦 05/05 23:02
malanna:現在版主判決要這樣提出多方證據跟原由來處..... 05/05 23:02
有爭議的案件要小心處理 不然難以服眾 到時候要回申訴信 這些證據和來由還不是要查明才能回ww ※ 編輯: rehtie (140.113.249.4), 05/05/2014 23:04:18
yandrew:自言自語XDDDDD 05/05 23:03
malanna:到底要說"當作學習",還是"無奈"啊 XD 05/05 23:03
f7504261:沒啦,教育部辭典是我檢舉時就說的 05/05 23:04
f7504261:溝通信我有寫到XD 板主是去做更詳盡的查證 05/05 23:04
f7504261:總之辛苦啦 吃玩螃蟹腳來寫攻略文 0.0 05/05 23:05
toober77:推推~ 05/05 23:06
jerry11006:附議。 05/05 23:09
yzkeroro:爭論的時候還是要保持理性啊(ˊuˋ) 05/05 23:27
malanna:超辛苦啦~~ 太累的話 ~我願意煮補湯給眾版主喝~~ 05/05 23:30
foxy0703:附議是補龍王一刀的意思嗎=_= 05/05 23:39
motoman:報告是! 05/05 23:45
penny2k1:附議的意義是? 05/05 23:46
附議是昨晚跟J板主溝通後的共識 表示對此判決認同
morphine1121:阿龍..... 05/05 23:47
※ 編輯: rehtie (140.113.249.4), 05/05/2014 23:48:32
maple205:無所謂了 反正不管他怎樣發言龍王也不會捅他 05/05 23:48
g8g8g8:文字獄好恐怖阿阿阿 05/06 00:15
xji4m3:有些話本來就不能亂說 沒看到前幾天某NBA老闆講錯話就被... 05/06 00:41
wlkb0000:就被發現他從以前就跟Stern鬥很久了 05/06 00:47
beastlcc12:這板不知道為啥比其他版更愛玩這種文字遊戲 真的ZZZ 05/06 01:47
eltar:原來陳述事實也會被桶. 05/06 02:14
scdou:判決為難,板主辛苦了 05/06 03:12
KiSeigi:先不論陳述的是不是事實,被桶是因為引戰和攻擊吧? 05/06 03:29
evanade:群嘲:跑到一群人中嘲諷叫大家來嗆他 05/06 10:02
evanade:既然板皇要解釋成吵架嫌疑那就這樣吧 05/06 10:03
k780910:推 05/06 11:34
asdrin04:結果第一個檢舉的那個現在在水桶中 笑死我XDDDD 05/06 23:24